论书法审美中的物象化表述(二)
在将书法美感转化成具体物象的语言表述时,无论是书法作品中可视的笔墨之象,还是用语言表述的生动物象,两者都是对书法之意的表现和张扬,并殊途同归成为二者的真实写照。
三、消亡的原因
虽然物象化的审美表述有益于人们对抽象书法的感悟,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表述在当代书法审美中已基本消亡,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文言表达习惯的中断。
中国古代文艺赏评采用诗、词、文、赋等文言形式,从诗经开始,赋、比、兴的传统影响深远,在文言中大量使用比喻或象征进行物象化表述,成为文艺评论中的普遍现象。文言的特征是言简意赅,在进行物象化表述的同时,又注意音韵、对偶或遣词造句,无论是物象还是文言句式本身都产生出别样的美感,因此在对书法的艺术品评中,利用富含生动物象的文言彰显抽象书法的魅力,成为古代文人赏评书法的习惯。但是,从二十世纪初期开始,这种语言习惯逐渐发生变化。“五四”以来被积极倡导的“白话文运动”,将口语引入书写,改变了过去以文言为基础的行文习惯。白话文接近口语,转译的新词也颇多,使书写更接近人们日常的思考状态,相对于文言来讲,这种现代语言更易表达现代生活的经验和情感,也更易借鉴和消化西方各种理论思潮和理论方法,于是白话逐渐取代文言成为文坛主流。由于文言表达习惯的中断,现代人普遍缺失文言作文的能力,企图继续沿用精美而富含生动物象的文言记录美感,成为大众的困难。
其二,这种表述方式本身也存在一些不足。
首先,书法审美中用物象表达书法美感时,常常局限在审美者的感性妙悟而缺少理性的探索,感性体验虽然重要,但如果沉溺其中而忽视有意识的理性分析,就会因为脱离理性的思辨,弱于逻辑的归纳和推理,牵强附会,陷入主观主义和神秘主义的泥潭,成为现代审美理论藐视物象化表述的重要理由。其次,在描写物象时,有时为了强调描写技巧,过分追求新奇和古奥,形式浮华铺张,不仅不能有益于书法美感的揭示,反而使读者更加疑惑不解,产生极大的负面效应。再次,用物象表达书法美感的赏评习惯,形成一种思维定势,相对禁锢了新思想的发展,使得书法审美理论的发展难以有新的突破,所以当西方现代文艺评论中强调逻辑分析的理论方法进入书法领域时,以理性思考为标准的现代书法审美理论遗弃了感性而传统的物象化审美赏评。
四、文化意义
物象化审美借助具体的物象描绘书艺之美,力图通过物象所具有的美感唤醒或强化人们对抽象书法的理解和感受,从文化意义上讲,既反映出一种视书道、自然和人道相通的书法观念,又表现出强烈的生命律动意识。
中国古代哲学以人为思考中心,曾提出“感而遂通”[5]的思想。在书法审美中,言者凭借“感而遂通”将书道之妙转化于物象之中,闻者依靠“感而遂通”在自然之物或人文之象中品味书艺,从而构成了天道、人道、书道因交感而互通互动的书法观念。这种观念反对将自然、人与艺术割裂或对立,主张三者交融互摄,折射出中国传统文化强调融合自然、人和社会的整体观,是天人合一思想在书法艺术天地的发展。无论是在书法审美中,还是在书法创作中,这种书法观念的影响都极其深刻,它的意义在于不仅可以帮助人们领悟书法作品中不可言喻的深层意境,而且可以拓宽人们的思维空间,使人们对书法的认识更加开放和活跃,促进人们触类旁通能力的提高。值得注意的是,三者的互动不是按步骤、有秩序的逻辑形式,而是在朦胧和差异之中,对书法的本质作出迅速、直接和整体的把握,呈现出一种非理性的特质。
同时,书法赏评语言中的物象,并非仅仅充当表达的媒介。生动活泼的语言形象不但比枯燥的理性概念更易亲切地揭示书法艺术的美感,而且透过物象所反映出的强烈的生命律动意识,更加延展了书法的艺术生命力。例如南朝梁武帝萧衍描绘草书“疾若蛇惊之失道,迟若渌水之徘徊” [6],不仅显露出物象本身的生命特征,而且传达出书法所表现的动静瞬间的生命精神。物象之形的描绘只是皮相,对生命律动的美感追求才是书法审美和书法创作的共同主旨。书法通过线墨的变化对汉字进行艺术表现,线条、结构和章法相辅相成构筑成气韵贯通且书势飞动的书法有机体,呈现出沉着痛快,雄强刚正、潇洒飘逸、平淡隽永等个性神彩,书法之中的“气”、“势”和“神”,既是艺术生命不可缺少的动力,又是生命韵律和趣味的浓缩。书法审美为了尽力延续对书法内在生命的感悟和探讨,以生动物象表述书法美感,极大地扩展了书法艺术的灵动自由和变化之美。
参考文献
[1] [2] [6] 历代书法文档选.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6,73,79.
[3] 刘纲纪.书法美学简论.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2.5.
[4] 周易·系辞上
[5] 王弼.周易略例·明象
论书法审美中的物象化表述.任漫丛.书画艺术,200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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