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作为金融行业的一块,随着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保险行业也从不被接受到慢慢的被认可。保险行业在中国也不断发展起来,慢慢的被中国人民接受。现在基本上每家每户都有自己的保险,保险知识也慢慢深入人心。其实每个人都是有保险的,只是看他选择向谁投保而已,有的人选择向自己投保,那么发生风险以后,只能由自己来承担:然而有的人选择向保险公司投保,那么发生风险以后就能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而不需要我们家庭来承受着压力和风险。在国外保险行业发展的较迅速,人均保单都在7份左右,虽然中国的保险行业正在发展中,但是人们的意识也在不断增长。随着社会经济的增长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在担心挣钱的同时也考虑到了健康保障的问题。最近意外,天灾人祸发生频率较高,人们都希望通过保险将此类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至少真的发生意外了能给家人留点经济基础。从2009年国家更正了保险法,可以看出国家也对保险行业越来越重视了。新的保险产品不断地增加,更有利于被保险人,这又进一步推动了保险行业的发展。
关键词:保险行业,发展,保险意识,风险
目录
一,保险行业发展的原因:2
二,新中国保险行业发展历史3
三,保险行业发展的趋势:5
1,保险产品的主要特征(以寿险为例)5
2,中国保险产品发展空间巨大6
3,整个保险行业中,财险快速增长,寿险有待转型6
2,寿险公司资产结构特征:9
四,保险行业面临的挑战(以寿险为例)10
1. 外资寿险咄咄逼人10
2. 个人险收缩,但仍处主导地位10
3. 竞争手段趋同12
4. 投资渠道受限12
⑵在低回报环境中的投资机会有限12
5. 利润压力严重13
中国的寿险公司面临着巨大的利润压力,原因主要是以下几方面:13
6,营销渠道的改变,需要也客户建立更大的信任。13
保险行业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保险行业最近几年来发展迅速,人们的保险意识也不断加强,本文着重研究其发展的原因,历史,趋势和面临的挑战。
一,保险行业发展的原因:
何谓“风险”,就是指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风险无处不在,因为有风险的存在,保险也就发展起来,起初是从海上保险开始发展的,发展为今天的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有的人也许会说自己不需要保险,但是有些事情并不是我们不需要就不发生的,像自然的一个生老病死,意外,天灾人祸,没有一个人是希望发生的,但是它还是会发生,还是会给我们家庭带来负担,所以通过保险,我们可以将其转嫁给保险公司来承担,比如寿险,发生了意外造成了被保险人的身故,至少通过保险我们能将经济支柱留给家庭。又如财险,发生了保险范围的财产损失,至少通过保险我们能将我们的损失降到最低,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就连香港首富李嘉诚也说自己最富裕的不是拥有的多少财产,而是给自己和自己的家人购买了足够多的人寿保险。富人通过保险可以将自己的资产进行一个转移,更能够通过人寿保险体现自己的人身价值,规避道德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等,并能合理合法避税。穷人通过保险可以将自己的损失得到一定的补偿,通过人寿保险,若发生了疾病等可以减轻家里的负担,给家庭一个保障,所以不管是穷人还是富人,人人都需要保险,因为风险无处不在,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发生,说不定就在下一秒。保险可以一日不用,却不可以百日不备。保险就是一个救生圈,再你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你帮助。保险是天晴时收回伞,下雨时及时给你伞。
二,新中国保险行业发展历史
1949年8月,由陈云同志主持,在上海召开了有华东、华北、华中、东北、西北5个地区的财政、金融、贸易部门领导干部参加的财经会议。创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建议就是在这次会议上提出来的。1949年9月25日至10月6日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的第一次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同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宣告了新中国统一的国家保险机构的诞生,中国保险史从此揭开了崭新的一页。自解放后到1950年5月,全国公私保险公司收入保费的比例,国营公司占70%,华商公司占8%,外商公司占22%。1952年6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从中国人民银行化归财政部领导。
1951年下半年,上海和天津的28家私营保险公司(中外合资与未复业的寿险公司不在内)分别组成太平和新丰保险公司,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入一半以上的资金,走上了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
1949年在中国的外商保险公司的保险费收入要占全国保险费收入的62%,1950年降低到9.8%,1952年则为0.01%。因此,到1952年外商保险公司都陆续申请停业,自动退出中国保险市场。
1956年8月,太平、新丰两家保险公司通过合并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标志着中国保险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
1958年12月,由于认为人民公社化后,保险工作的作用已经消失,财政部决定停办国内保险业务。除上海、哈尔滨、广州、天津的保险业务办理到1966年外,其余国内业务全部停办。195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从财政部划归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取消了保险公司建制。到1964年全国共有保险机构27个,干部114人。1965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公司又独立建制,当时的保险总公司包括工友在内总共86人。
1969年上半年所发生的进口手表以及白金丢失事件后,周总理明确指出涉外保险及国际再保险必须继续办理。
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历史时期。在这一重大的历史转折关头,1979年4月,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行长会议纪要》,作出了“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的重大决策。同年11月,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使我国停办20多年的国内保险业务开始复苏,进入到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1985年3月,国务院颁布《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根据该条例有关规定,1986年7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业生产保险公司。
1986年10月,恢复组建的我国第一家股份制综合性银行——交通银行在开业后不久,即将其总管理处从北京迁至上海,并在1987年由上海分行率先组建了保险业务部,开展保险业务。1991年4月,交通银行保险业务部按分业管理的要求而分离出来,组建了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也将总部设在上海。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家总部设在上海的保险公司,也是我国第一家全国性、综合性的股份制保险公司。
1988年3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深圳蛇口工业区招商局等单位合资创办了我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设在深圳。1992年,该公司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经营区域扩大至全国,遂成为我国第三家全国性、综合性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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