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金融机构自由竞争的悖论。抛开货币管制方面的理由,金融机构也不适用于一般工商业的自由竞争原则。一方面,金融机构规模经济的特点使金融机构的自由竞争最终将发展到高度的集中垄断,而金融业的高度集中垄断不仅在效率和消费者福利方面带来损失,而且也将产生政治上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自由竞争的结果是优胜劣汰,而金融机构激烈的同业竞争导致整个金融体系的不稳定,进而危及整个经济体系的稳定。也就是说,对金融机构而言,自由竞争并不必然导致效率的提高,相反,自由竞争和稳定之间则存在明显的替代性。
4.不确定性、信息不完备和信息不对称。在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的体系中,由于市场机制的作用过程是一种“自然秩序”,因此自由竞争的经济运行就是一个确定性的世界。凯恩斯则注意到了经济运行中不确定性普遍存在的事实,他把这种不确定性归因于人类的动物心理。金融体系中更加突出的信息不完备和不对称现象,导致即使主观上愿意稳健经营的金融机构也可能随时因信息问题而陷人困境。然而,搜集和处理信息的高昂成本往往使金融机构难以承担,政府则有责任采取各种措施减少金融体系中的信息不完备和信息不对称。
以上这些理论的出现和发展,是顺应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对“看不见的手”范式怀疑的结果,它们为30年代开始的严格、广泛的政府金融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注解,并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对金融领域进一步加强控制的主要论据。在凯恩斯宏观经济理论的影响下,传统上中央银行的货币管制已经转化为货币政策并服务于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对金融机构具体经营行为的干预则成为这一时期金融监管的主要内容。
(三)70年代至今的金融监管理论
70年代,自由主义的理论和思想在凯恩斯主义经济政策破产的情况下开始复兴。在金融监管理论方面,金融自由化理论也随之逐渐发展起来并在理论界和实际金融部门不断扩大其影响。一方面,金融自由化理论认为政府严格、广泛的金融监管,使金融机构和金融体系的效率下降,压制了金融业的发展,从而最终导致了金融监管的效果与促进经济发展的目标不相符合;另一方面,金融监管作为一种政府行为,其实际效果也受到政府解决金融领域市场不完全性问题的能力的限制,比如,政府只是在理论上代表全民利益,实际上它的政策也往往受到政治斗争的影响,这样就不可能保证政府金融监管总是能够保证全民利益,又比如,市场机制中存在的信息不完备和不对称现象,政府金融监管过程中同样会遇到,而且可能更为严重。
金融自由化理论以“金融压抑”和“金融深化”理论为代表,主张放松对金融机构过度严格的管制,特别是解除金融机构在利率水平、业务范围和经营的地域选择等方面的限制,恢复金融业的竞争,以提高金融业的效率。如果说30一70年代金融监管理论的核心是金融体系的安全优先的话,金融自由化理论则尊崇效率优先的原则。对此,我们可以从“矫枉过正”的角度来理解。30年代以前基本不受管制的金融体系在30年代的大危机中崩溃,导致金融体系的安全成为人们优先考虑的目标,30年代到70年代日益广泛、深人的金融监管,特别是那些直接的价格性限制和对具体经营行为的行政性管制,束缚了金融机构经营和发展的手脚,而在存款保险制度充分发挥稳定作用、银行挤提现象已经大为减少的情况下,金融机构的效率、效益要求就凸显出来,并超越了安全性目标的重要性。
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金融自由化理论是对政府金融监管的全面否认和摒弃,而是要求政府金融监管做出适合于效率要求的调整。在这种情况下,金融监管理论开始转向如何协调安全稳定与效率的方面。其中,与以往金融监管理论有较大不同的是,现在的金融监管理论除了继续以市场不完全为出发点研究金融监管问题之外,也开始越来越注重金融业自身的独特性对金融监管的要求和影响,如明斯基的“金融体系脆弱论”,Diamond和Dybvig的“银行挤提模型”等等。这些理论的出现和发展推动了金融监管理论向管理金融活动和金融体系中的风险方向演变。鉴于风险和效益之间一般存在的替代性效应,金融监管理论的这种演变结果,将既不同于效率优先的金融自由化理论,也不同于20-70年代安全稳定优先的金融监管理论,而是二者的某种平衡和融合。特别是,90年代以来的经济全球化进程逐渐加快,带动了金融的全球一化发展趋势,在金融活动和金融体系运转越来越少地受一国监管的情况下,金融监管理论必将面临着新的挑战。
二、国际主要金融监管体制种类及代表性国家比较 金融监管体制的国际比较及现实选择(二)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