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力推进多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增进银行贷款信心。
建立多层次的、政策性、商业性相结合的信用担保体系。一是发展政策担保机构。担保机构主要是靠自身的信用,即大于其本金若干倍的信用能力来为中小企业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机构的信用包括了履约意愿和履约能力,这两个方面是与银行合作的前提,而担保机构具备充足的资金实力和较高的识别防范风险能力是与银行合作的基础。建议政府出资参股部分担保机构,增强其实力,让其专门承担政策性担保业务,专为政府需要扶持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同时对政策性担保机构进行税收政策扶持,实行一定的免、退税优惠政策,并将所免、退税项作这政府出资扩大担保机构的资本金。二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第一成立省级再担保机构,专为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风险补偿。第二,创新保险业务,建立再保险业务,将再保险与担保行业结合,担保机构在承担保险责任的同时,将已承担风险按一定比例进行再保险,然后由再保险机构承担部公风险。三是建立财政弥补机构。在财政支出中,专门设立一块风险有限补偿基金,用以弥补担保机构的代偿损失。
(六)优化贷款及风险管理体系,不断提高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融资业务水平
金融机构应强化信贷资源配置,优化贷款及风险管理体系。一是实行弹性信贷授权授信制度,适度增加县域信贷投放总量。各金融机构应改变观念,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目标,在贷款额度权限配置上灵活掌握,放宽基层行的贷款审批权限,扩大授权授信额度和范围,使县级支行有能力扶持一批有市场、有效益、有潜力、有信用的乡镇企业客户群,逐步缓解县域“信贷萎缩”现状。二是完善金融机构信贷管理和风险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地方信贷管理制度,允许信贷风险的存在,切实废止信贷管理“零风险”,为基层信贷人员松绑。三是改革和完善服务手段。根据乡镇企业资金需求小、要求急、周转快的特点,探索建立适合乡镇企业的贷款操作程序,在贷款企业评级、担保、授信等方面制定合理的简便的操作程序,要统一评估标准,保证评估质量的科学性、公正性、通用性。四是增强信贷资金营销观念,强化市场意识,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营销机制。
参考文献:
1.刘曼红主编《中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韩晓波:《中国金融市场》,《中国金融市场》杂志社,2004年3月。
3.杨昱:《中国金融》,《中国金融》杂志社,2004年第5期。
5.杨卫红:《金融经济》,《金融经济》杂志社,2005年第2期。
6、马洪生:《金融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编辑部,2005年第2期。
7、范旭东:《金融研究》,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编辑部,2005年第6期。
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对策研究(四)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