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难点
(一)市场利率难以形成
1. 缺乏严格意义上的市场微观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率的形成是资金借贷双方自由竞争的结果。作为金融市场上交易主体的企业和银行,应该具有明晰的产权关系、独立的利益机制和责、权、利相互制约的经营机制,应当能够根据利率的变化实行预算约束,进行理性的投资,这是市场利率定价的前提。而我国经济中的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没有明晰的产权主体,尚未建立合理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又受到过多的行政干预,缺乏经营自主权,在这种预算软约束的情况下参与市场竞争,很难使市场机制有效发挥作用。
2. 金融市场处于不完全竞争状态。到目前为止,我国金融资源的分配仍是建立在间接金融为主体的金融制度基础之上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一直占据着绝大比重的市场份额直到今天,金融业还处于国有银行绝对垄断之中,据相关资料,到2000年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资产占全社会金融资产的70%,占存贷款市场份额的60%以上。再加上其他国家直接控制的银行,国家垄断力量占据了90以上的金融市场。由世界经济论坛和哈佛大学国际发展研究所公布的《2000年全球竞争力报告》中列出了世界59个国家几十项竞争力指标的评分和排位,其中我国“国内银行竞争程度”评分为3.4,列第59位,“新银行进入银行业难易程度”评分为2.3,列第58位。国内一些学者运用行业集中率指数(CRn)和赫芬达尔指数(HHI)等对中国银行业集中度进行了实证分析,也说明我国银行业的市场结构尚具有高度垄断特征。国有银行的独家垄断使得银行业缺乏竞争,虽然近年来这种垄断的局面有所改观,但银行数量的增加并未动摇四大国有银行的垄断地位,而这四大银行为了维护垄断地位,实际上成为限制外资银行进入、压制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的力量。金融市场的非竞争性造就了大量的既得利益集团,导致市场的经济效率低下,也产生了政府价格管制的需要,使利率市场化更加困难。
3. 金融交易规则软约束,信用制度基础薄弱。完善的金融市场应具有有效约束力的金融交易规则,以确保交易主体遵守秩序,公平竞争。而目前我国金融业基本的法律框架虽已具备,但大多数法律还比较笼统,有些内容还只是改革的方向,缺乏现实的可操作性。与此同时,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信用制度对金融市场发展的“瓶颈”作用日渐突出,由于缺乏个人信用记录,金融交易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加大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由于缺乏权威的信用评估机构,企业发行债券也无法按照信用等级形成差别利率。分步骤放松利率管制或许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而建立公平、有序的金融交易规则,重建社会信用制度,则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牵动多方面的制度改革,经历较长的时间过程。
总之,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尚未形成完备的金融市场,在微观主体行为异化、交易规则缺乏约束力、竞争不充分的条件下,很可能出现低效率的均衡,形成扭曲的价格信号,由此而引发的资源不合理的流动,将给经济造成极大伤害。
(二)利率风险如何防范
1. 微观层面。我国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由于预算软约束,缺乏利率风险意识,对利率变动不敏感,国有企业在面临利率风险时可以赖账,国有银行在利率风险增大时可以“惜贷”,可以“倒逼”中央银行。在政府管制利率的条件下,市场参与者只能被动接受政府制定的利率水平,利率在形式上完全是外生的,银行和企业无法采用经济手段来预测和防范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无论是投资决策还是投资管理都非常被动,这也极大地阻碍了企业的市场化经营,阻碍了金融市场的扩大和深化,因此目前情况下的银行和企业相当缺乏利率风险管理的经验。在利率市场化初期,由于利率的市场定价机制尚未形成,加之我国目前国债市场品种较少,没有形成定期敞口发行、连续交易的基准国债,难以运用国际上通行的一些方法来计量和监控利率风险,这将使企业和银行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经营亏损的可能性增大。
2. 宏观层面。从国外的经验教训来看,利率市场化改革通常导致利率在短期内大幅波动,从而使金融市场的风险加大,甚至发生金融危机。其负面影响归纳起来大致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由于利息负担加重而导致经营状况恶化;(2)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加大;(3)导致宏观经济不稳定。美国从1982年到1986年间实行了利率市场化改革,改革初期每年倒闭的银行数量2位数,1985年达到3位数,1987-1991年平均每年达200家。20世纪70年代中期,阿根廷、智利、乌拉圭等国实施了利率市场化改革,改革过程中许多私营企业发生财务困难或倒闭,导致大批银行也相继破产。上述三国的金融当局为了救助这些破产银行,采取扩张的货币政策,造成了宏观经济不稳定,在这种情况下,阿根廷和智利被迫重新采取利率管制等措施。印度尼西亚在1983年完全放开利率时也曾带来了许多问题,如通货膨胀压力和不稳定的资本流入,造成国内利率上升和波动,致使它经常高于国内固定投资的收益率,随之而来的是企业部门金融形势恶化,坏账和有问题的债务增加。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市场还不存在一个良好的自我平衡机制,消除利率波动的能力较弱,很有可能导致利率长期大幅度波动,对经济造成过多的负面影响。
利率市场化在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同时,也会产生金融机构恶性竞争、新金融产品风险等问题。随着加入WTO,我国的金融对外开放程度将进一步加深,利率与汇率的相关度提高,国内金融市场上的利率风险、汇率风险都将加大。而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滞后,监管方式僵化,对事前的风险活动防范不足,一旦受到国际投机资本的冲击,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条件下就可能引发金融危机。
三、推进利率市场化与金融体制改革的关系及对策
(一)、建设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是经济的微观基础,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企业是市场定价机制发挥作用的基础和前提。这里所说的企业不仅包括工商企业,而且包括金融企业。二者的制度改造应该同时进行,对于竞争性行业的国有独资企业应逐步以各种方式民营化,使其成为真正求利经营的企业,并把这部分国有资产产权转移的收入用于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和支付重组的改革成本。国有银行要进一步向商业银行转变,其经营要以盈利为主要目标,按照资金供求规律进行运营,并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从当前的情况看,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开始在保持国家控股的条件下,进行股份制改造,目的就是要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但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改造本身就是一个难题,改造应坚持边实践边推进的思路,如参照民航业、 浅析我国利率市场化与金融体制改革的关系(二)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