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金融全球化,金融自由化趋势的加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进行风险管理显得格外重要。但是由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进行风险管理方面起步较晚,再加上外部环境与制度上的原因,导致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在理念、技术、机制上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缺陷。针对这些缺陷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应积极地借鉴国际先进银行管理经验,在传统的风险管理方面进行突破,培育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提高风险度量和管理技术、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风险管理体系、内控制度、风险管理技术
【正文】:
所谓风险,一般认为是指由于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而使经济主体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指商业银行通过对风险的识别、估计和处理,以预防和分散风险,从而避免损失,保证资金安全的行为。(注1)我国商业银行总体上处于风险控制阶段,而国际先进银行则处于风险管理阶段。风险管理不同于风险控制,风险管理是银行经营管理的核心,使银行风险控制的最高阶段,是建立在丰富的业务数据、科学的管理模型以及高素质专家队伍基础之上的风险控制。无论就外延还是内涵而言,风险控制都只能是风险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和初级阶段,风险管理则是动态的、全程的、计量的、立体的风险控制。2001年1月,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新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拟在2006年正式施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反映了当今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监管理念,代表了资本监管的大方向。随着新资本协议的即将出台和全球的全面实施,无疑对我行银行业,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带来重要的影响和变化。中国银行业目前的风险管理水平与国际大银行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是未来几年银行也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现状
(一)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理念、内控机制、管理人才、管理方法等方面比较落后。
1、风险管理理念不强并逐级弱化。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起步较晚,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防范意识从高级管理层到基层网点的普通职工城县逐级递减趋势,对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从总行到基层行呈现逐级弱化趋势,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还不到位。整个银行系统风险管理文化尚未真正建立,特别是基层机构部分工作人员未充分认识到内控和风险管理的内涵
2、内控管理机制不完善,风险管理执行力度弱。我国商业银行的内控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应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需要,不能适应银行审慎经营和银行业监管的需要。银行内部缺乏一个统一完整的内部控制法规制度及操作规则,不少制度规定由粗略化、大致化、模糊化现象。有的内控制度尚未建立或不健全,管理部门间衔接不充分。同时,岗位轮换制度没有得到普遍推行,未能很好地造就业务的多面手和综合管理人才,达到“一专多能”的目的,也难以避免因为岗位人员老化而产生的各种弊端。 与此同时,现有规章制度数量庞大,但分散于各类文件中,缺少整合性;部分基层机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不容乐观,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现象依然存在;银行分支机构内控制度和风险检查评价不足,一些银行内部审计不足,内部控制的检查频率和深度与银行机构风险程度不适应。
3、风险管理人才基础比较薄弱。风险管理人员数量较少,缺乏精通风险管理理论和风险计量技术的专业人才,没有形成职业化的风险管理人才队伍。
4、风险管理方法比较落后。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长期以来以定性分析为主,缺乏量化分析,在风险识别、度亮、监测等方面科学性不够。与国际先进银行大量运用数理统计模型、金融工程等先进方法相比差距较大
5、外部监督和市场约束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外部监管仍比较薄弱,监管方式和手段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监管责任没有落实到高级管理人员和岗位责任人,需到问题暴露后才发现。信息披露尤其不充分。市场对银行经营管理监督约束有待加强。
(二)风险管理手段落后,内控制度不健全,导致金融案件不断发生。
近期金融大案不时发生,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不久前刚刚披露的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私营企业主冯明昌涉嫌诈骗银行贷款,造成银行和财政资金损失二十多亿元。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2004年6、7月提交的审计报告中提及,工商银行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向“姚康达”一人就发放了个人住房贷款7141万元,这些资金被债务人用于购买128套住房。2004年8月,中国银监会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两起重大票据诈骗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这两起票据案件涉及河南、广东、贵州三省的多个城市,以及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共5家分支机构,诈骗分子以金钱收买银行工作人员,利用商业承兑汇票回购和贴现方式骗取银行资金2.58亿元。今年1月17日,中国银监会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对全国7万余个金融机构(包括分支机构及营业网点)进行1万多次现场检查时,发现违规金额高达近6000亿元,银行机构处分违规人员4000多人,并依法取消各类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244人。据介绍,在这些违规案例中,有挪用库款、携款潜逃等性质严重的经济案件,也有违规放贷、违规拆借、账务处理不规范等违规行为。
从已经发生的大量案件分析,尽管发案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我国银行机构在经营主导思想方面存在的问题显而易见,主要是重业绩、重效率而轻视金融安全和风险的防范。在许多系统和单位, 为了取得更加突出的业绩,该执行的制度可以不执行或者马马虎虎地执行,不该重用的人也可以重用,不该通融的事可以通融,甚至为了遮丑在一些案件已经初露端倪时有的还设法遮掩,使得不该产生的损失也产生了。业务经营与风险管理未能得到有效的统一,内控制度形同虚设,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研究(一)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