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商业银行内部的原因:国有商业银行自身定位错误,内控不足
1、银行角色转换不到位,没有经营自主权:
在计划经济时期,银行完全是国家财政的出纳,没有太多的自主能力,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只是唯政府命是从,服从指挥。不能也不愿自己判断。银行本身主观上也认为反正是国家的钱,只要有上级命令,贷给企业不过是从国家的“一个口袋”放入“另一个口袋”。所以也不认真考虑贷款风险,不考察企业还贷能力。导致了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是以资金来源决定资金运用,而是依据国家贷款指标。
另外,银行的无自主权还表现在银行没有有效的风险定价机制,风险价格完全在政府的控制之下。利率、汇率甚至服务项目和内容都由政府规定。国有商业银行只不过是一个执行者。政府则通过对风险定价的垄断把社会的资源不断地转移给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银行的不良贷款也就是在这过程中慢慢形成并积累起来。而且,银行完全忽视信贷资金的流动性,在信贷规模上形成“财政上项目,银行给贷款”的做法。银行信贷资金作为准财政性资金长期被占用。比如,我国财政早期发行的长期建设国债集中投放在五个方面,主要是农村“六小”、公共医疗、义务教育和基层政权建设、生态环保、流域治理、西北和东北开发以及国家重大项目,银行资金配套到这些部分后,很难有整体的好的回报或没有回报。从98年那一轮的情况看,其后3年,其中一半以上形成不良贷款。
2、贷款管理制度、内控机制缺陷:贷款评估/决策、内控/审批/责任体系薄弱;贷款人员素质低下
主席曾经说过: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通过外因而起作用。我国银行之所以形成大量不良贷款,与银行内部管理不足有着密切的关系。例如,有些投向失误的资金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结果:如国家三令五申禁止建楼堂管所,而某市行以投资、贷款方式投入上千万建度假村,现该度假村经营困难,贷款无法如期归还。
此外,机械的指标化管理也带来了负面效果,一味追求高贷款率,如不达标就如何如何,使得业务部门行动上盲目吸收存款或放款,追求表面形式上的达标,不讲求出入结合。
再有一个原因就是银行贷款“三查”流于形式。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跟踪检查根本不落实。不了解贷款企业业务,不能从其财务报表和数字中发现问题。如,我了解的原经贸部一直属大型进出口公司,以其自身的名义从国有商业银行中贷出大笔资金,用于购买原材料、初级产品加工后出口赚取差价。因业务某一环节出差错或市场变化,商品不能顺利出口结汇,贷款本息不能按时偿还,就再向银行申请贷款,用新贷款来偿还老贷款本息。此时银行信贷部门既不能认真调查其再贷款原因,也不去熟悉和跟踪业务进展,错误地再次放贷。表面上企业信誉很好,业务扩大,其实是窟窿越来越大,银行的包袱越来越重。
还有一些人情贷款、关系贷款。根本没有经过或不经过严格信贷审核,给个别谋私利者可乘之机。
(三)、企业(国有企业)的原因
1、经营管理不善,经济效益低下;缺乏信用观念;权责不相当
我国银行的不良贷款主要部分来自于大型国有企业。因为早期我国完全是计划经济,作为国家经济的支柱,很多业务是只有少数被授权的国有企业才能做的。如进出口业务所需配额,大型企业原材料调配等。这就势必造成了这些企业的特权感觉,凭借着他们与政府、银行的长期关系,在生产经营上片面追求产值、追求速度,而忽视对市场需求的研究,忽视产品质量的提高。一旦有个风吹草动,就造成产品积压,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在企业沉淀、呆滞。还有一些企业资本经营风险意识淡漠甚至没有,顽固地持有“等-国家拔款、靠-政府支持、推-责任给关联方”的错误想法,不按经济规律办事,认为办好了是自己的,办坏了,国家也不会就撒手不管,反正企业是国家的,自己也无需承担什么责任,没有任何压力,造成项目可行性分析不细致,盲目立项、开工等。
还有些企业创办初期资金就不落实,投资资金不到位或无法及时补充跟进,为后期不能按时还款埋下伏笔。企业内部只重视贷款申请,不顾日后偿还,没有按时还款的压力,缺乏应有的信用观念。
2、企业社会负担沉重。很多企业要负担全部离退休人员生活、福利甚至子女教育。由表三可见离休、退休、退职职工保险福利费和离休、退休、退职费在不断增长。无论对于盈利企业还是亏损企业,这都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而如果是亏损的大型国有企业,为了维护社会安定,还必须通过银行贷款,维持生计。而这些资金长期占用,又多于职工工资和福利支出,不是投入到有利于还贷、或能获取利润的产品、生产领域,不能产生新的利润增长点,束缚了企业发展的手脚,也使不良贷款逐步积累和增加。众所周知,当今我国社会已进入老年化时代,老年人口总数占全社会人口总数以及离休、退休、退职职工的比例还会迅速增长,而且这种负担如不及时处理消化,还会日益加重。
表三 离休、退休、退职职工保险福利费用总额(1)和离休、退休、退职费(2) 单位:亿元
年份 2003 2002 2001 2000 1999 1998
费用总额(1) 4359.9 3870.7 3337.2 3040.5 2708.3 2330.9
费用总额(2) 4148.9 3659.4 3072.0 2733.3 2420.9 2073.7
二、根据成因分析化解不良贷款的原则、对策和应注意的问题
对于不良贷款的处置,应当不断总结、探索新的有效途径,吸收国外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从政府、银行和企业三方面入手,各尽其能,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既要优化处置已有不良贷款,又要防止或减少新生不良贷款。只有提高新的贷款质量,才能逐步改善贷款总体质量。
(一)、政府方面:
1、把握宏观调控力度,保证经济稳步发展,严格控制再贷款规模和速度,谨防对过热行业盲目投资。加强金融管理,从宏观上正确引导和调控银行和企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不可能也不会再通过行政命令,只能通过多种公开市场业务、利率调节手段进行引导。比如在缓解去年货币供应量增长、贷款增长过快的过程中,央行采取的对策就有:严格控制再贷款速度;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吸收市场上过多的流动资金;对于有些行业,通过信贷方面的政策、央行窗口指导进行了引导。
银行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银行风险进行全面监控,加强对银行的不良资产余额和比例的双重考核,各级监管部门按照信贷资产、非信贷资产等建立垂直的专业化监管人员责任制,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检查监管人员的监管水平。同时,还应充分借鉴国际同行的监管经验,“走出去”拓宽决策思路,扩大银行监管的国际间合作。中国银监会经国务院同意,于2003年成立的国际咨询委员会,就是一个例证。
2、制定相关政策,进一步对国有商业银行放权,为不良资产市场化处置开绿灯
在不失监管力度的条件下,还银行以自主权,使其有更大的灵活性依据其自身经营状况,决定利率、机构设置、股权结构、投资主体等。在促进不良资产市场化方面,政府也已经作了大量的工作并提出了一些具体措施,如,2004年3月国务院批准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承包“两个比率”(不良资产处置现金回收率和现金费用率)和“三项业务”(再投资业务、商业化委托处置业务和商业化收购业务)的改革方案。6月财政部又下发了[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改制过程中可疑类贷款处置管理办法]。这两项新举措被市场普遍认为是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化的第一步和第二步。
3、对于现有的不良贷款,政府和国家财政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支持国有商业银行。尤其是对由于政策性原因造成的不良贷款。解铃还须系铃人,政府可以通过注资、发债给商业银行以资金支持,使其进入良性循环。比如1998年8月,财政部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发行了2700亿特别国债,分别注入到中、农、工、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以补充其资本金。2003年10月,颁布[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后,又在2003年底,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获得了450亿美元的外汇注资,使中行的不良贷款准备覆盖率由2002年的16.98%上升为2003年底的71.55%;建行2003年的拨备覆盖率升为40%,并拉开了这两家银行改股上市的序幕。 浅议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及对策(二)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