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存在着大量的不良贷款。这些不良贷款严重地妨碍着银行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并威胁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长期稳定。产生原因来自于国家政府、银行自身和贷款人,但主要还是体制、政策调整所致。为此,要从各个方面寻求解决办法,以求最优处置已有不良贷款并防范新生不良贷款。
[关键词] 不良贷款、国有商业银行、贷款管理与控制、不良贷款处置、金融风险、不良贷款证券化、资产管理公司
不良贷款,是指不能及时给银行带来正常贷款利息收入甚至难以收回贷款本金的贷款资产。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划分目前是按照国际上大部分国家的现行分类方法,即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五类”来划分的,包括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和损失贷款。其中,后三类归为不良贷款。我国现有的四家国家商业银行和十二家股份制银行存在着大量不良贷款。银监会公布的数字说,截止到2004年九月末,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为15596亿。尽管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比同期有所下降,(到今年九月份为止的数字比年初减少3654亿,不良贷款率15.71%,比年初下降4.7个百分点),但数字仍很可观。我国银行业的不良资产总量位居世界第二,仅次于日本。如此巨额不良贷款,势必给银行和国家带来巨大的信贷风险和金融市场风险。无奈很多专家学者都认为:中国经济的最大风险是金融风险,中国的金融问题主要是银行问题,而银行问题主要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问题,四大行的问题主要又是不良资产问题。从这一简单的问题链中可看到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危害和严重性。它早已成为妨碍商业银行业发展的最大顽症,是关系国计民生及金融市场稳定的重要因素。只有抓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处置工作,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持金融市场稳定,防止国内金融危机的发生。
在此,仅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这一占我国商业银行主导方向的四家银行(以下简称: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的成因及对策做粗浅的分析。
一、造成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原因
(一)社会体制、环境及产业政策发展重点变化带来的不良贷款,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主要原因
纵观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大大小小,原因错综复杂,从贷款银行到借款人都不可避免的负有责任。但究其根本,社会体制、环境及产业政策的调整是形成不良贷款的主要原因。
1、体制转换:首先,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企业、尤其是占主导地位的大型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均要上报计划,然后由国家财政批准后通过银行下拨资金。只要有计划,就可以得到资金。到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两种体制并存,一方面要求企业按照自己的业务发展规律自主经营,另一方面国家和地方政府同时要求企业服从国家重点计划项目要求,接受指令性计划。当二者发生矛盾和冲突时,企业必须服从大局。而经济转轨并非一促而僦的事情,在这样相当长的适应时间里,一旦国家发展政策有变,由此而产生的企业停转产、政策性经营亏损及人员下岗都要由国家财政负担,并继而转嫁到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无法归还势必成为必然。而在九十年代,我国财政的资金格局的发展趋势也十分不利,即,主要指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不断下降,严重影响了财政宏观调控能力(见表一。当然这个数字自1999年开始又变为逐步增加的趋势,主要是由于政府注意到了这一点而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见表二)。一方面因政策性原因转轨的企业急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一方面又是国家财政调控能力不断削弱和下降,这种供需的极大矛盾,使得企业无法正常过渡,加剧了不良贷款的积累。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因政策性和制度性因素造成的不良资产占全部不良贷款总额的65%以上。还有一些企业在资金“拨改贷”后,虽然生产资金来源形式改为向银行贷款,但实际上,仍是银行替财政买单。银行并非根据其自身及客观的评价标准来决定贷与不贷或是贷款数量的多少,实质上仍是为了支持国家体制变化,成为体制改革的替罪羊。
表一 国家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表 (单位:%)
表二 国家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表
年份 2003 2002 2001 2000 1999
国家财政收入(亿元) 21715.25 18903.64 16386.04 13395.23 11444.08
国家GDP(亿元) 117251.9 105172.3 97314.8 89468.1 82076.5
财政收入占GDP比重(%) 18.5 17.97 16.84 14.97 13.94
2、国家调控失误造成经济的大起大落:众所周知,国家的宏观政策在经济发展中起着牵一发而动全局的作用,而政策的实施效果都有一定的滞后,尤其是市场经济下的调控措施。也就是说效果并不立刻显现出来。这就要求政府保持政策稳定和一致。否则就要在若干时间后尝到后果。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阶段性积聚就是一个印证。如,中国银行业不良资产形成有两个高峰期。第一个高峰是在1991-1993年,经济大起造成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从1990年的10%上升到1993年的20%左右。第二个高峰是1997-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后,经济大落造成银行业不良贷款率急剧上升至20%。这种经济的大起大落、大幅度变化造成不良贷款,原来企业的贷款转嫁到国家财政,或者成为呆帐。国家财政必须承担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
3、中央和地方政府干预:尤其是各地方政府有时为了本地区的局部利益,把地方政绩搞上去,搞大而全,好大喜功,无视企业和行业具体情况,在不具备投资条件下,盲目上项目,把基层银行充当地方财政角色。周小川同志就曾经指出,我国银行业所形成的不良资产,大约有30%来自于各级政府直接的行政命令和行政干预,30%来自于支持国有企业输血,10%来自于地方行政环境和司法环境,10%左右来自于国家主导产业的经构调整;其余20%左右来自于银行自身经营管理的问题。可见,国有银行巨大的不良资产就在于相关利益者(国有企业、地方政府、国有银行本身)把其当成各自谋利的工具;银行管理行政化及由此而来派生出来的“官本位制度”是重要原因。 浅议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及对策(一)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