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负债风险管理。20世纪60年代以后,西方各国经济发展进入了高速增长的繁荣时期,社会对银行的资金需求极为旺盛,商业银行普遍面临资金相对不足的压力。为扩大资金来源,满足银行流动性需求,同时避开金融监管的限制,西方商业银行变被动负债为主动负债,使用了许多创新金融工具,如大额存单、回购协议、同业拆借等,利用发达的金融市场,扩大银行的资金来源。这导致了银行业的一场革命,但负债规模扩大的同时,也极大地加剧了商业银行经营的风险,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更加恶劣。在这种背景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点转向负债风险管理。
(3)资产负债风险管理。20世纪70年代末,西方国家通货膨胀率不断上升,国际市场利率剧烈波动。单一的资产风险管理模式稳健有余而进取不足,单一的负债风险管理模式进取有余而稳健不足,两者均不能保证银行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均衡。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理论应运而生,突出强调对资产业务、负债业务风险的协调管理,通过资产结构和负债结构的共同调整、偿还期对称、经营目标互相替代以及资产分散实现总量平衡和风险控制。
(4)全面风险管理。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银行业竞争的加剧,存贷利差的变窄,衍生金融工具被广泛使用,特别是金融自由化、全球化浪潮和金融创新的迅猛发展,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呈现多样化、复杂化、全球化的趋势。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亚洲金融危机、巴林银行倒闭等一系列银行危机都进一步昭示,损失不再是由单一风险造成,而是由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多种风险因素交织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银行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有了新的提升,表外风险管理理论、金融工程学等一系列思想、技术逐渐应用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出台,国际银行界相对完整的风险管理原则体系基本形成。1999年6月以来,巴塞尔委员会又先后三次公布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出现了显著变化,即由以前单纯的信贷风险管理模式转向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并举,组织流程再造与技术手段创新并举的全面风险管理模式。
3、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的生命线
传统金融理论认为,商业银行存在的根本原因是作为存款人和借款人之间的中介。马克思曾明确指出:“银行是存者与贷者的集中。”但在信息技术已经非常发达、股票和债券等金融工具已经广泛应用、支付手段已经非常方便的今天,商业银行产生初期所提供的那种服务价值所占的比例已经非常小了。“借者”与“贷者”之所以需要银行作为中介,是因为银行能够更有效地管理风险,从而克服资金融通中这一最主要、甚至是唯一的障碍。
美联储主席阿兰•格林斯潘在《美国银行家》杂志世纪版(1999年12月出版)的开篇文章《风险、监管与未来》中指出:“显然,银行之所以能够为现代社会做出这么多的贡献,主要是因为他们愿意承担风险”。美联储副主席罗杰•富古森在2002年3月4日所做的题为《回到管理银行风险的未来》的演讲中也指出:“银行因为承担风险而生存和繁荣,而承担风险正是银行最重要的经济职能,是银行存在的原因。”这些论断表明,商业银行的核心能力是风险管理能力,商业银行是否愿意承担风险、是否能够妥善管理风险,将决定商业银行的盈亏和生死。
在最近30多年以来世界各国的银行危机中,所有倒闭、被政府接管的银行,无一例外地都是因为在风险管理方面出现了严重问题。从80年代美国储贷协会危机到从90年代初持续至今的日本银行业危机,从80、90年代一直到现在仍连续不断的拉美金融危机,到过去不久的亚洲金融危机,从1995年尼克•里森因期货交易造成8.6亿英镑巨额损失而将拥有232年悠久历史的巴林银行推上死亡之路,到2002年发现约翰•鲁斯纳克因违法外汇交易造成7.5亿美元损失而使联合爱尔兰银行市值在一天之间暴跌13.7%。这些事实一再证明: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的生命线。
4、《巴塞尔协议》的诞生和完善是国际银行界风险管理的革命性成果
80年代至今的20多年,是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模式和内容获得巨大发展的时期,回顾20多年来银行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历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几乎都凝结在《巴塞尔资本协议》当中。因此,对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来讲,《巴塞尔协议》的诞生和完善,是国际银行界风险管理革命性的成果。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诞生于1975年,设立的初衷是为了加强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委员会制定的《巴塞尔协议》,标志着国际银行业协调管理的正式开始。之后,《巴塞尔协议》经多次修改,并推出了多项文件和准则,其中最为重要的是1988年7月通过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报告》,该报告对银行满足总资本和核心资本的要求做了规定,核心思想有两项:一是将银行的资本划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类,二是根据资产类别、性质以及债务主体的不同,确定了风险权重的计算标准,并确定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标准比率为8%。报告的产生标志着资产负债管理时代向风险管理时代的过渡。
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巴塞尔委员会在历经五年的三次征求意见后于2004年6月26日举行会议,十国集团的中央银行行长和银行监管当局负责人一致同意公布了《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新巴塞尔协议全面继承以1988年巴塞尔协议为代表的一系列监管原则,继续延续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以信用风险控制为重点。着手从单一的资本充足约束,转向突出强调银行风险监管从最低资本金的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约束等三个方面的共同约束。风险范畴进一步拓展,风险衡量方式更为灵活,对关键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充分肯定了市场具有迫使银行有效而合理分配资金和控制风险的作用。总而言之,新巴塞尔协议充分体现了国际银行风险管理理念的发展方向。如果说在巴塞尔资本协议诞生前的银行竞争还属于无序竞争的话,那么在巴塞尔资本协议规范下的银行竞争将是以风险识别、度量、评价、控制和风险文化为内容的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竞争。这对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是未来我国商业银行参与国际竞争的基础和标准。
二、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差距和问题
现代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是理念、技术和体制“三驾马车”构成的完整体系。国际先进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实践,积累和总结了许多先进的理念和方法。其重视从全球范围管理银行面临的所有风险,强调风险管理贯穿于银行业务的整个过程,并且大量利用数理模型等工具对风险进行定量分析,从整体上衡量银行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在其内部,风险管理正在从高深的理论变为所有从业人员的自觉意识和行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银行业在改革、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同时,也在不断借鉴国际先进商业银行的经验,制定了包括授权授信、审贷分离、岗位制约、内部审计等大量的内部控制制度,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国外先进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的观念、技术、方法、体系和外部环境方面都存在着较大差距: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研究43(二)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