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经过第三次审议表决通过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修改后的《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并于2004年2月1日正式实施。风险控制是银行业“三法”的主线和精髓,是立法的动机和宗旨之一。《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一条就规定:其立法宗旨是“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该法大量吸收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的内容,除“法律责任”和“附则”外的41个条款中有27条都直接体现了核心原则的思想,占比高达66%(注1)。修改后的《商业银行法》第59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行的业务规则,建立、健全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这项规定虽然比较原则,但却蕴涵着比较丰富的含义,这也是立法层在吸收一系列先进银行管理经验和规范基础上作出的重要规定,体现了管理层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高度关注,这项规定是有关商业银行“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经营原则规定的延伸和拓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体现的以风险为主的监管理念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2、金融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进程加快
经过二十多年来的改革和发展,我国银行业已形成了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并存,功能齐全、互为补充的多层次银行体系。到2004年4月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已近29万亿元人民币,占全部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95%。在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国有商业银行资产总额为15.8万亿元人民币,约占全部银行业资产总额的55%,吸收的各类存款占全部银行存款的57%,贷款占55%,结算业务占比高达80%(注2)。国有商业银行仍然是我国金融市场的主力军,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改革的成败对我国银行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将有决定性的影响。继上世纪90年代初的金融体制改革之后,党中央、国务院经过长期研究和论证于2003年底做出决定,国家共注资450亿美元,选择中行和建行率先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定出时间表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新一轮综合改革,从体制和机制入手解决银行业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提高我国银行业整体竞争力。此轮改革的主要特点可以用12个字来概括,就是“卸包袱,健机制,强管理,增活力”。目前,改革工作正在全面展开,进展顺利。加之2003年3月成立中国银监会履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人民银行设立专职部门加强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引进合格的境外战略投资者,以及与国际接轨的其他金融改革措施的推陈出新,改革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搭建了良好的政策平台。
3、风险监管制度日益健全
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保证金融业安全稳健运行,人民银行于1997年制定了《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开始要求各金融机构必须建立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近几年来,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有关框架和原则,我国有关商业银行风险监管制度日趋完善。2002年,重新对1997年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商业银行建立更加有效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促进商业银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要求商业银行每年披露年度财务报告,以推动银行建立和完善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充分而全面的内部财务与经营信息;同时,推动商业银行建立和实施统一授权授信、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等风险管理制度,以促进银行正确认识、评估和监控自身面临的风险。银监会成立伊始就加强监管规范化、国际化建设,出台了集团风险管理、关联交易与内部人风险控制、衍生产品交易管理等一系列监管规章制度。特别是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补充附属资本,颁布《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管理。这些制度和办法刷新了监管标准,使我国的监管标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价值取向等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规定衔接起来,这些做法既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赏,也促进了国内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增强。
五、提高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主要途径
随着金融自由化、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金融竞争与创新的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金融全面开放,商业银行必须加快改革创新,构建全面的风险管理模式,提高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只有如此,才能适应金融自由化、全球化的发展潮流,才能增加竞争能力。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应该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着手,除了政府应加强银行业监管、营造有利的竞争环境、推动商业银行建立合理的治理结构外,关键还在于商业银行自身要在内部深化改革,加快创新,围绕风险管理的文化、体系、机制、技术等方面进一步加以完善和提高。
1、优化风险管理理念,创建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
风险管理文化是银行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先进、全员的风险管理文化有助于风险管理体系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都能采取积极的态度去履行自身职责,促进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和发展。风险管理能力是商业银行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银行的生存和发展,只有控制风险才能增加收益,这是风险管理文化的核心理念。发展包括业务拓展和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风险控制和管理也是银行发展的一个标志。
推行全面风险管理,应对其框架有清晰的理解:全面风险管理是一个受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的影响的过程。这个过程从企业战略制定一直贯穿到企业的各项活动中,用于识别那些可能影响企业的潜在事件并管理风险,使之在企业的风险偏好之内,从而合理确保企业取得既定的目标。框架有三个维度,第一维是企业的目标,即战略目标、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和合规目标;第二维是全面风险管理要素,即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件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和交流、监控;第三维是企业的各个层级,包括整个企业、各职能部门、各条业务线及下属各子公司。三个维度的关系是,全面风险管理的8个要素都是为企业的四个目标服务的;企业各个层级都要坚持同样的四个目标;每个层次都必须从以上8个方面进行风险管理(注3)。该框架适合各种类型的企业或机构的风险管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当然也不例外。
国外先进银行认为,风险和利润(回报)是同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彼此不能分离。必须十分重视风险——收益匹配的原则,把控制风险和创造利润看作同等重要的事情。在培育先进的、全员的风险管理文化过程中,国内商业银行应摒弃过分注重规模、轻视资产质量和盈利的做法,正确衡量银行经营优劣。应充分认识资本的有限性,遵循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法则:银行的资本是有限的,必须覆盖敞口风险,并通过覆盖敞口风险来约束规模扩张。把银行的净收入作为短期目标,把银行市值的稳定增长作为银行的长期经营目标,以市值的稳定增长作为衡量银行经营成败的根本标准。风险管理意识应贯穿到全行全员,贯穿到业务拓展、经营管理的全过程,风险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通过沟通消除文化上的差距,换位思考,主动解决业务流程前台和后台的矛盾,按照业务发展规律、针对不同业务(品种)、不同地域的不同特点采取差别化风险管理,避免一放就乱、一管就死。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风险管理体系
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目前还沿用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模式下的总分行制,按行政区划设立分支机构,机构下设风险管理部门。这种组织体系的弊端是管理层次多、对市场信号反应慢、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差。未来,银行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应从两个层面进行调整:
首先,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逐步建立董事会管理下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公司治理结构是对商业银行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关系的一整套制度安排,是商业银行的内部组织结构和权力分配体系的具体体现形式。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是整个公司治理的基础性工作,其重点和难点在于要明确责权划分。因此,要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制度。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按照“三会分设、三权分开、有效制约、协调发展”的原则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规范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组织机构,董事会是银行经营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在董事会的下面设置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银行风险管理战略、政策的最高审议机构,风险管理委员会必须有独立董事参加,并具有相当的独立性,确保全行风险管理战略、偏好的统一和风险管理的独立性,以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确保各方独立运作、有效制衡。同时,公平、公正地选择境内外战略投资者,改变单一的股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境外战略投资者在参股之后要以不同形式参与银行的管理,包括担任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推荐首席风险管理官等。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特别是境外战略投资者,不仅要增强资本实力,改善资本结构,还应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技术和方法,促进经营理念和包括风险管理在内的各类管理模式与国际先进银行接轨。
其次,在风险管理的执行层面,要改变行政管理模式,逐步实现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在矩阵式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管理过程的扁平化。推行风险经理制,前移风险管理关口,逐步在业务部门设立“风险管理窗口”,通过“窗口”传递和执行风险管理政策,“窗口”的工作直接向风险管理部门负责,风险管理部门对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改变以往商业银行内部条条框框的管理模式,实现以业务流程为中心的风险管理体制,从业务风险产生的源头进行有效控制。在健全和完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的同时,要健全和完善风险管理的政策体系、决策体系和评价体系,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价。商业银行要在承担风险的水平和收益期望和对风险的容忍水平一致的前提下,体现总体和各条产品线承担风险的性质和水平。其风险管理政策体系是一个完整的有机整体,应该涵盖所有的业务和领域,不留“死角”,同时又体现分类管理和因地制宜的原则;风险决策体系以尽职调查、风险评审和问责审批为主要内容,应坚持公正和透明原则,通过决策程序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杜绝“反程序”操作,实现决策水平的提升。后评价体系应以风险和收益的量化为基础,当前要以资产质量和资本回报率为主要内容,降低不良资产的比率,提高资本回报率。同时,对风险管理政策、风险决策过程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教训,并据以调整人员、改进流程、加强管理。
3、拓宽风险管理范围,丰富风险管理手段
正确把握现代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然趋势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模式。随着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和金融工具的创新,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金融风险越来越大,风险种类越来越多,表现形式也越来越隐蔽和复杂。商业银行应将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及其他风险,以及包括这些风险的各种金融资产与资产组合,承担这些风险的各个业务单位纳入风险管理的范畴,依据统一的标准对各类风险进行预算,依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进行控制和管理。同时,商业银行还应考虑业务全球化的风险控制,对跨国企业实行全球统一的授信和风险防范。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研究43(四)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