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把握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提高风险计量水平。风险计量是近20余年来才逐渐发展起来的。随着金融理论、统计理论和信息技术的发展,银行风险计量技术水平不断提高,风险计量技术的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从市场风险计量到信用风险计量,乃至操作风险计量;从早期的零售业务信用评分,到公司客户违约率的测算,风险计量已经成为大型先进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核心。新协议内部评级法的思想正是来自于这些先进大银行的现行做法,但并非所有的银行都在使用这些风险管理技术,新协议三大支柱的核心是鼓励更多的银行投资和改善风险管理系统,利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正规化、系统化地进行风险管理。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资本市场的发展成熟还需要较长的时间,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的金融体系还将是银行主导型的。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实施新协议,在技术选择上应以建立内部评级法为目标。
按照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框架要求,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我国商业银行要从风险组织流程、风险计量模型、风险数据库、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建立科学的内部评级法,逐步建立覆盖所有业务风险的监控和评价预警系统,通过对业务及管理流程风险的系统排查,识别和评估各类风险,建立“风险库”和“风险控制工具库”,确定控制措施和要求,并进行持续的监控和定期评估。同时,应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处理和通讯技术,建立灵敏的信息收集、加工、反馈机制,建立完整的信息交流渠道,使各项决策和业务经营活动建立在充分的信息支持基础上,利用各种信息及时调整业务经营方针和发展策略,加强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的针对性和主动性,及时协调解决内部控制中的问题,消除信息传导失真,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建立适合我国银行系统的风险评价模型和内部评级方法,还要充分考虑我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企业财务欺诈现象、数据积累不足、金融产品不丰富、地区经济差异等具体情况,要通过引进、培训等多种渠道,加强风险管理队伍建设和人才储备,以保证风险评级的需要。
探索和实践中,引人注目的是作为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试点之一的中国建设银行在2004年上半年发布了“风险管理平台工程”项目推广实施方案,力争在2004年底前在全行搭建起风险管理平台的基本框架。该项目于2003年7月正式启动,先期选取了6个具有不同管理特点的分行进行了试点,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其引入了国际管理体系的标准和模型,以“过程管理模式”和“管理的系统方法”为工具,将系统地梳理业务及管理流程,识别、评估流程中的各类风险,确定控制措施及要求,建立系统的、透明的、文件化的内控体系,形成包含总行、分行、支行三级的风险管理平台,实现对各类风险系统、连续、有效地控制,积累全面风险管理基础数据,确立符合现代商业银行运作要求的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模式。这是我国银行业第一次将国际管理体系标准引入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将从制度创新、技术手段更新等方面为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提供一种解决思路(注4)。
4、以RAROC指标为基础,创新风险管理机制
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是银行风险管理的最终目标,在这个过程中,选择一个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是关键。现实中,我们经常可以见到风险控制的“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的“责任人制度”,这种工作方式靠的是行政命令,靠的是人的觉悟和尽职工作,它缺乏一个稳定的激励约束机制,对纠正错误经营管理理念、建立科学发展观更是无能为力。其结果是,长期以来在我国银行发展史上形成业务规模快速扩张与风险大量累计、资产质量下降不断交替出现的怪圈;近年来,这类非理性的行为仍在不断地以各种方式表现出来,影响了商业银行的持续、稳健发展。在人的主观能动性固然重要,但它要以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为基础。
商业银行的资本是商业银行防范和抵御损失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方面,它可以吸收包括风险损失在内的经营亏损,保护银行的正常运营,使银行的管理者能有一定的时间解决存在的问题,为银行避免破产提供缓冲的余地;另一方面,充足的资本有助于树立公众对银行的信心,向银行的债权人显示其实力;此外,以监管资本为基础计算的资本充足率,是监管当局限制银行风险承担行为、保障市场稳定运行的重要工具。银行实际拥有的资本有两种,一是权益资本(即银行财务报表中显示的所有者权益),它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二是监管资本,它是按监管当局的要求计算的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银行的权益资本基本上等同于监管资本中的核心资本,监管资本可被视作广义的权益资本,权益资本与监管资本具有相似的特性。目前,重视资本在风险控制的重要作用,已不仅是银行监管当局的监管要求,也正逐步成为国内银行管理者自觉的行动。
商业银行判断和衡量其资本抵御和消化损失的能力是通过运用风险值VAR(Value At Risk)和风险资本值CAR(Capital At Risk)这两个风险管理工具进行的。CAR是抵消潜在损失的风险所需的资本,也称为“风险资本”或“经济资本”,它不是真正的银行资本,而是一个“算出来的”的数字,在数额上与非预期损失相等,其计算公式如下:银行的经济资本=信用风险的非预期损失+市场风险的非预期损失+操作风险的非预期损失。经济资本作为银行权益资本、监管资本之外的第三种资本,在当今国际大银行建立的内部风险测量与资本配置等模型中被广泛使用。学习借鉴国外先进银行的风险管理新技术、新方法,风险价值法(VAR)和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法(RAROC)均引人瞩目,并在过去的几年里被许多银行和法规制定者当作全行业衡量风险的一种标准来看待。但前者衡量的主要是市场风险,且存在不能预测到投资组合的确切损失程度、无法捕捉到市场风险与信用风险间的相互关系的局限性(注5);而后者把银行的风险与收益紧密联系在一起,使银行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的成果体现为一个简单的数值,更适合于我国商业银行当前风险管理实际。根据RAROC指标的性质,国内商业银行管理者应通过控制RAROC水平来建立一个高效的、自动运转的风险控制机制。
RAROC(Risk Adjusted Return on Capital)是风险调整资本收益的缩写,其基本表达式为:以收益减去经营成本,再减去风险成本为分子,以经济资本为分母;分子表示银行的经营成果必须减除预期风险,分母表示银行还必须使资本覆盖非预期风险。RAROC的精要是:将风险带来的未来可预计的损失量化为当期成本,直接对当期盈利进行调整,衡量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大小,并且考虑为可能的最大风险做出资本储备,进而衡量资本的使用效益,使银行的收益与所承担的风险直接挂钩,与银行最终的盈利目标相统一,为银行各个层面的业务决策、发展战略、绩效考核、目标设定等多方面经营管理提供重要的、统一的标准依据。通过经济资本对未来风险做准备,就意味着经济资本对银行业务线的扩张或收缩是有约束的,并且有回报率的要求。银行的业务线可以分为个人银行业务线、公司银行业务线、资产管理业务线等等,管理者必须做出判断,在业务线中哪一条风险最小,符合发展要求,就把资本分配给它。资源是稀缺的、有限的,经过一个战略的选择后,业务线有扩张必然有收缩。
通过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法的运用,经济资本及其分配在银行风险控制中的作用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第一,经济资本直接反映银行的风险状况,可方便地分解、合并。通过对经济资本进行分配,在清楚地显示各部门、分行和各项业务的风险水平的同时,实现了资本与风险的匹配;第二,在经济资本分配的基础上,通过资本利润率指标对各部门、分行和各项业务的评价,既考察了其盈利能力,又充分考虑了该盈利能力背后承担的风险;第三,经济资本成为银行确定其风险控制边界的基础:经济资本作为一种虚拟资本,当它在数量上接近或超过银行的实际资本(即监管资本)时,说明银行的风险水平接近或超过其实际承受能力,这时银行要么通过一些途径增加实际资本,要么控制或回缩其风险承担行为,否则其安全性将受到威胁。
RAROC手段已贯穿于国际先进商业银行的各类风险、各个层面和各种业务,是其核心的管理手段,对银行的整个经营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国内商业银行应充分学习、借鉴:在银行总体层面,以RAROC进行资本分配和设定经营目标。在确定了对风险的最大可承受能力的基础上,计算银行总体需要的经济资本并与监管资本和账面资本比较,评价自身资本充足状况;同时,将有限的经济资本在各类风险、各个层面和各种业务之间进行分配,对银行的总体风险和各类风险进行总量控制;将股东回报要求转化为对银行总体和各个业务线的明确目标,用于业务的审批和绩效的考核。在单个业务层面,以RAROC为业务决策的依据,衡量每一笔业务的风险与收益是否匹配,决定该笔业务做与不做,同时据以作出业务定价。在资产组合层面,以RAROC为组合管理的坐标和有力工具。在考虑单个业务的风险和组合效应之后,主要依据对组合资产的RAROC测算和动态检测,衡量各类组合的风险收益是否平衡,并对RAROC指标恶化或有明显不利趋势的组合资产及时采取措施,通过资产出售、证券化或其它信用衍生工具等方法进行积极的处理,为新的效益更好的业务腾出空间,谋求银行总体在可接受风险下收益的最大化。这样,国内商业银行就可以将过去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的单独分析、孤立管理,转变为以经济资本分配为基础、以RAROC指标为纽带的集中统一的风险管理,建立起一套自我持续改进的风险管理机制。对业务和管理流程进行连续监控,并通过审核、评价和改进,不断主动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从而真正实现稳健经营。
引文注释:
(注1)黄毅:《以〈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促进有效银行监管》,《中国金融》2004年第2期三部银行法权威解读专栏,第14页。
(注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史纪良在“国际资本的中国战略”论坛上的讲话,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2004年5月23日。
(注3)记者张焱对中国工商银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唐国储博士的专访,《金融时报》理论动向专栏,2004年5月11日。
(注4)建行正在全面推广的“风险管理平台工程”透视,中国建设银行网站建行动态专栏,2004年3月29日。
(注5)宋清华 李志辉:《金融风险管理》,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第1版,第100-101页。
参考文献:
1、戴相龙:《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年第1版。
2、国际清算银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文献汇编》,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年第1版。
3、殷孟波:《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版。
4、宋清华 李志辉:《金融风险管理》,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第1版。
5、巴塞尔委员会:《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2003年,第三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下载。
6、唐国储 李选举:《新巴塞尔协议的风险新理念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金融研究》2003年第1期,第46页。
7、陈四清:《试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国际金融研究》2003年第7期,第25页。
8、陈小宪:《中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认识与实践》,《中国金融》2004年第3期,第47页。
9、张恩照:《加快改革创新 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模式》,《中国金融》2004年第4期,第21页。
10、刘凤军 张立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初探》,《经济研究参考》2004年第22期P(综合)—2,第17页。
1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改革与监管指引》文件,200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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