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经济的自我膨胀性突出表现在四大定律上:
①摩尔定律(Moore’s Law)
这一定律是以英特尔创始人之一的戈登·摩尔命名的。1965年,摩尔预测到单片硅芯片的运算处理能力,每18个月就会翻一番,而与此同时,价格则减半。
②梅特卡夫法则(Metcalf Law)
按照此法则,网络经济的价值等于网络节点数的平方,这说明网络产生和带来的效益将随着网络用户的增加而呈指数形式增长。这种大爆炸性的持续增长必然会带来网络价值的飞涨。
③马太效应 (Matthews Effect)
在网络经济中,由于人们的心理反应和行为惯性,在一定条件下,优势或劣势一旦出现并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导致不断加剧而自行强化,出现“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的垄断局面。马太效应反映了网络经济时代企业竞争中一个重要因素——主流化。Compuserve和AOL是美国的两家联机服务供应商,1995年之前,Compuserve占有市场较大份额,在相互竞争中占有优势。而从1995年开始,AOL采取主流化策略,向消费者赠送数百万份PC机桌面软件,“闪电般地占领了市场”,迅速赶超了Compuserve公司。
④吉尔德定律(Gilder’s Law)
据美国激进的技术理论家乔治·吉尔德预测:在可预见的未来(未来10年),通讯系统的总带宽将以每年3倍的速度增长。随着通讯能力的不断提高,吉尔德断言,每比特传输价格朝着免费的方向下跃,费用的走势呈现出“渐进曲线”(Asympototic Curve)的规律,价格点无限接近于零。
网络经济的四大定律不仅展示了网络经济自我膨胀的规模与速度,而且提示了其内在的规律。
(二)网络经济与传统经济在消费活动上的比较
在传统经济中,消费主要由个人的收入水平及商品的价格决定,消费者是从自身获得最大的效用出发,理性地购买企业生产的各种商品与服务。但在网络经济中,基于网络在经济活动中的基础地位,消费活动具有一些新的特性:
1、网络消费的个性化特性
在传统经济中,市场是以供给为中心,消费者主权很容易受漠视,这主要是因为信息的不对称性,使生产者能处于有利地位。而在网络经济中,由于信息数量和质量的提升,信息中介的专业化分工不断深化和非常发达,信息的搜寻成本大大降低,因而在网络信息中介的作用下,消费者可以迅速得到能真正满足自身需要的产品与服务,在获得消费者许可的情况下向生产者出售消费者的需求信息而使消费者获益。
2、网络消费的技术限定特性
网络经济是高技术高知识活动的经济,这使网络消费表现出一种技术属性,即只有具备一定的知识水平和技术的消费者才能进行这种消费活动,而将一部分非技术占有的消费者排除在这种经济活动之外。传统经济中市场的力量可以将生产者和消费者联系在一起,但网络经济中除了市场因素外,所谓的“数字鸿沟”问题也会影响消费,消费者没有足够的技术与知识,就无法实现网络消费。
3、网络消费的准公共品特性。
传统的新古典经济理论认为公共物品具有两个特点:
①是消费的非排他性。
②是消费的非对抗性。
在网络经济中,网络上的各种信息是人人都可以消费的,并且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新增加一定数量的消费者并不影响整个网上的消费活动。也就是说新增加的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但与传统经济不同的是,这种具有“公共品”特性的产品并非由政府提供而是由市场提供。另一方面,由于技术与规模的原因,目前的网络消费活动还须支付一定的成本,如上网费等。因而网络消费具有一种“准公共品”的特性。
4、网络的消费与生产互补特性
在传统经济中,生产与消费是矛盾的,企业生产出来的商品往往由于一些原因而不能被消费者接受,形成积压、库存。这种矛盾发展到严重的程度时,还会导致社会经济的危机。而在网络经济时代,生产与消费是统一的。这是因为网络消费是一种间接消费,人们进行网络消费时,不是消耗网络与信息本身,网络与信息本身并不能完全满足人们衣食住行的需要,而是利用网络消费中所掌握的信息作为进一步生产的条件更好地生产出人们需要的各种商品和服务。这种消费与生产的互补统一,有别于传统经济中的生产与消费的独立性假设。
(三)网络经济与传统经济在生产活动上的比较
网络经济是以网络为基础而形成的各种生产与交易活动,与传统经济相比较,在生产活动中也表现出不同的特点:
1、生产中的边际效用递增特性
传统经济理论认为,随着人们对某种商品消费数量的增加,单位商品给人们带来的满足程度会逐渐下降,也就是人们对某种商品占有越多,其边际效用就越小。这就是西方经济学中著名的边际效用递减规律。但在网络经济中,边际效用递减规律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正好与之相对的边际效用递增规律。这种现象由以下几方面原因决定的:
①是锁定现象
在网络经济中,信息产品是在一个由多种软硬件构成的系统中形成的,这种系统的使用需要专门的学习过程。当消费者已掌握了某种系统软硬件的使用后,就会对之产生依赖性,消费者以后不会轻而易举地改变到对其它系统的使用,因为这需要相当大的学习转移成本。这样消费者就被某种系统产品锁定,消费者对这种系统产品使用的时间越长,对其未来的消费意愿就越强烈。
②是增值现象
这是因为在网络经济中,对信息产品和知识的获得、传递、运用、管理是整个经济社会的中心,知识或信息存量的大小决定着社会经济效率的高低。信息或知识存量越多,企业或社会就越具有竞争力;消费者占有的信息或知识越多,给其带来的财富增加就越多。
③是网络效应
在网络经济中,信息产品自身的价值并不很重要,而信息产品通过超越时空的网络传递后,产生的经济效果却是巨大的。这就是麦特卡夫定律。这种收益递增机制的存在对企业具有巨大的诱惑力,它使得网络价值随着网络人数增加及网络规模的扩大如同滚雪球一样不断增大。
2、生产中供求双方的规模经济特性
传统经济理论认为,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取胜利的重要手段之一是生产的规模经济。在生产规模经济阶段,企业可以有效降低单位成本而在竞争中取得优势,这可称为供给方的规模经济。在网络经济时代,不仅有供给方的规模经济,而且有需求方的规模经济。它是指随着某商品市场规模的扩大,消费者对该商品的主观评价不断上升,导致市场规模的继续扩大和生产者收益的迅速上升。需求方规模经济在网络中的这种影响也称为网络的外部性效应。需求方规模经济存在的主要原因是标准效应和上述的锁定效应。标准效应是指通过对信息产品的标准化,使交易成本大大降低,从而形成规模经济效应。另一方面,一旦某种标准制定并被消费者接受后,他们就会被锁定在标准化的产品中,其它生产者为了获得最大的利益,都会使自己的产品能与标准系统兼容。拥有标准的生产者就会形成规模经济效应。
3、生产中分工与交易的并优特性
传统经济理论认为,社会分工可以进一步加强生产的专业化程度,以提高经济效率。但同时,这种分工的细化使市场的交易范围扩大,交易成本增加,这反过来又会影响经济效率的提高。在网络经济中,电子商务可以有效地扩展交易的时间与空间,减少生产的采购成本,缩短企业运营周期,降低企业销售成本,并为客户进行有效的定位服务。这种更低的经营管理和交易成本的出现,会有力地推动产品价格的下降和质量的提高,使整个经济活动更加接近一种理想中的完美竞争模式,最终使社会的生产效率得以提高。
4、生产的直接特性
传统经济中的生产基于自身的市场结构,是一种迂回的生产。生产企业不能与消费者直接沟通,而必须通过经销商的中间环节才能将消费者的需求转化为企业的生产指令。在网络经济中,由于生产者和消费者时刻处于网络终端之中,二者可以建立直接联系,这使传统经济中的中间层次如批发商、代理商、经纪商失去了存在的意义,经济组织结构趋于扁平化,使得网络经济中因生产的直接特性而大大提高经济活动的效率。
三、发展网络经济的措施
(一)我国网络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互联网及其产业形式是在经济信息化和信息全球化的大背景下由国外引入的,而不是中国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的自然过渡和发展,因此中国网络经济的发展过程遇到和形成了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
1、经济落后,居民消费水平偏低,互联网应用质量不高
虽然中国上网计算机数、用户数、CN下的域名数和国际出口带宽数一直呈快速增长的态势,企业和网络公司的数量增加迅速,基础设施建设及与国外的网络交流都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我国上网用户人数仅占总人口的3.6%。网络普及率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网络应用程度则更低,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还相当大。
而且网民消费水平普遍偏低,从事商务活动的人数明显偏少。大多数人上网还只停留在浏览信息、网上娱乐和交友阶段。电子商务BtoB交易额占全球的比例为4.11%,BtoC仅为0.08%。由此可以看出,尽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迅速,但应用质量并不高。这必然成为网络经济发展的阻力。
2、网络基础设施落后、企业信息化建设普遍滞后
目前我国的网络基础设施不能完全适应网络经济发展的要求,网络带宽狭窄,接入速度较慢,网络运行质量差,作为电子商务平台的传递和结算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严重制约着电子商务的发展。
3、网络技术相对滞后、网络安全管理水平等提高
中国近年来信息网络技术发展及应用较为迅速,但高、精、尖技术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发达国家的技术基础和技术支持。目前构成中国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关键芯片、系统软件、支撑软件等主要由国外的设备和核心技术所垄断,信息网络技术创新严重不足,不仅在产品、技术上,更是在规则、标准上全面受控于发达国家。
4、缺乏一整套规范,成熟,完善的配套服务体系
与电子商务配套的信息系统、物流系统、支付系统等一系列重要环节建设滞后。目前,网络信息量呈现爆炸性增长趋势,但与电子商务有关的信息量仍显偏少,安全认证、保密等网上资金流动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电子商务所最需要的社会信用体系也不很健全。
5、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
由于网络经济的运行不完善、不规范、网络认证体系(CA)和安全配置不健全,网络安全立法和监督制度不完善,迫切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及其他管理制度规范行业行为,明确信息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使网络经济的运行规范化。
(二)我国网络经济发展中应遵循的几个原则
1、打破原来行业性、地域性,协调统一,共同发展
网络经济已经超出了一个行业经济的概念,绝不能,也不可能用一个行业或者一个部门来进行管理,它牵涉到经济的许多方面。要打破原来狭隘的行业管理。特别在通信领域和各个城市之间,允许有能力的企业快速进入,使一些优秀产品和项目能够迅速推广和在全国范围内移植,减少重复建设的成本,通过市场手段和政府引导来改变企业多、散、弱的状态,利用市场机会,发展成为具有行业特征、产品领域竞争力强的企业。
2、大众受益
任何一种经济的发展,必须要有广泛的群众支持和消费者的参与,只有坚持大众受益的原则,才能得到多数人的支持。大众受益是对当前网络经济中个人财富极端积聚的一种纠正,大众受益包括从技术中受益,享受到网络技术带来的生活、工作和自身素质的提高,也包括享受到因网络发展而带来的财富收益。在我国,要想充分开发国内市场,坚持大众受益的原则是十分必要的,没有大众受益,就不可能完全有效、持续地开发国内市场。网络经济中的主体消费者必须是从中受益的大多数。
3、前瞻性
网络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技术变动迅速,市场和各种新观念层出不穷,必须在研究决策时高瞻远瞩,对网络先进技术要有高度的敏感性。前瞻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规划上要有前瞻性;二是在技术开发上要有前瞻性。规划上的前瞻性就是要考虑到世界网络经济和我国国内网络经济的种种可能性,并选择优势产业加以扶植和创造实现。技术上的前瞻性就是要在某些领域内保持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同步性。
4、主动迎接,不要观望
网络经济在匆匆来临的时候,是主动迎接,以及如何迎接呢?由于许多发达国家在技术上拥有自主权,属于技术内源型的;而对于许多发展中国家来说,对于技术往往处于依赖型,这就是在现代化过程中的外源式的被动改革,属于外源性。有些人还提出信息技术发展的后发优势。但是严肃地说,在当前,如果还沉醉于理论性幻想,结局可能是无奈的。主动迎接就是尽可能抓住机遇发展自己;而被动适应则极可能形成网上世界的殖民地,被迫依赖国外信息资源。
5、实物经济和网络经济协调发展
在发展网络经济的同时,也要看到实物经济发展的作用,网络经济为实物经济的发展提供信息、技术进步和竞争力。而实物经济又为网络经济提供改造对象和物质基础。工业化和网络化并举的原则,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网络经济的价值观念改造工业,是工业获得可持续发展和产品具有竞争力。
6、政府倡导和企业为主体的发展模式
我国政府在原来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扮演着极端重要的角色,既扮演规划制定者,又扮演投资者和执行者。而在网络经济建设中,主要依靠企业,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动性和建设的积极性,特别是中小型企业的灵活性、创造性。政府的关键作用在于倡导,倡导网络消费、倡导公平竞争和维护市场制度。
(三)我国网络经济发展中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政府对网络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
发达国家的电子商务虽然主要依靠私营企业的参与和投资,但政府仍然要积极引导,发展中国家就更需要政府的直接参与和帮助。我国应尽快出台发展电子商务的总体框架来指导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这一框架应包括政策法规标准、组织机构、市场和应用、技术产品和产业、人才培养、电子商务基础等多方面内容。
2、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网络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只有在基础通信网上,因特网、内联网、外联网等应用网络才能建立和发展,电子商务才能有可靠的网络平台基础。因此,要加大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和广度,把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作为国家行为来对待,大力发展高速宽带网,重点建设宽带接入网,适时建设第三代移动通信网,进一步提高电话普及率,有线电视普及率和上网普及率。除此之外,还要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
3、加快信息、网络核心技术的开发,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研究开发是高科技活动中的创新部分,研究开发投入已被视为一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一投入”。因此,中国应加大对信息、网络技术研究开发的投资力度。
创设研发人员培养的机制与环境,市场化科技创新机制,有序地开展与国际间的研究开发合作,以培养国内高科技人才的成长,吸引国外高科技人才回国创业,尽快研究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权的核心技术及关键性产品。
4、加快网络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传统的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速度
为企业建立适宜发展的信息平台,促进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为抓住网络经济提供的发展机遇,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国内企业尤其是传统的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速度应加快,为企业信息化提供综合服务的IT企业应找准各类企业网络应用的基准点,设计出投资少、见效快、易操作的建设方案,搭建适宜相应企业应用的信息平台。帮助企业建立起适用的信息网络系统,以促进企业的电子商务发展。
5、营造适合网络发展的法律环境
因特网是公共网络,任何人都能自由地在网络上漫游并实施入侵,需要建立相关的法律来保证对安全性要求很高的数据不会被泄露和破坏、信用卡信息不会被窃取、在交付电子贷款后不会受到欺诈等。互联网的全球性使电子商务活动成为一种世界性的活动,所以它的法律框架体系的建设既要与我国现有的法律相衔接,又要与国际电子商务法律相衔接。要对现有的法律加以补充,修改和完善,以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主要应在电子商务安全交易、网上知识产权保护、数据保护、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网络管理以及网上交易的税收问题、关税问题、网上金融活动、保险活动方面做出相应的法律规定。
四、结论与展望
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和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把人类带入网络经济时代。 以信息产业和新兴服务业为主导的网络经济的兴起,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工作和生活方式,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提供了新的契机。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尚未完成,信息技术和新兴服务业相对落后,应顺应世界信息技术和网络经济的发展,把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放在优先位置,趋利避害、扬长避短、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努力实现信息产业的跨越式发展,提高网络经济对整个经济增长的贡献。
参 考 文 献
王健伟,《网络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8月
温世仁,《新经济与中国》,北京-生活·读书·新知,2001年
刘列励,《信息网络经济与电子商务》,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1年
罗兰贝格,《罗兰贝格-网络经济研究报告》,Haniel Management Conference 1999年9月2日
姜艳辉 傅国华,《网络经济发展初探》,《科学与管理》,2007年第27卷第5期
徐国平,《关于网络经济特征的思考》,《价格月刊》,2007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