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调整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从2006年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本文已经对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政策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2006年5月29日《意见》对营业税税收年限的更改增加了转让房产的交易成本,将有利的打击房地产行业的投资、投机活动。对于房价来说,有一定的控制作用。《意见》前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意见》将2年延至5年,将会更加有力地打击二手房销售者的投机行为,保护消费者在购房时的正常需求。
(三)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住房消费信贷政策。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按揭的比例更改明显的看出国家对低收入家庭的照顾,并且考虑到房贷可能引起的一系列金融问题,提高首付比例,对银行有一定的保护作用。另外《意见》为保障住房体系建设,并就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要求稳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强调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必须在2006年年底前建立,并合理确定和公布今明两年廉租住房建设规模。要求各地区在2006年年底前都要安排一定规模的廉租住房开工建设。为保障廉租住房制度的建设和各项措施的落实,要求城市人民政府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各级财政也要加大支持力度。
二是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要求各地继续抓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强调要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大监管力度,制止违规购买、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保证经济适用住房真正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要。同时,针对一些地区违规搞集资合作建房的现象,《意见》要求严格规范集资合作建房,制止部分单位利用职权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进行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违规行为。
三是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引导居民通过换购、租赁等方式,量力而行,合理改善居住条件,多渠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
从这些具体内容中可以看出,确保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不断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消费需求,打击房地产投资投机正是此次房地产宏观调控的目的。此次房地产调控的力度强劲,并且出台具体的细则及其要求。由此也显示了主管部门此番调整住房结构比例,控制房价的决心。新一轮的房地产调控措施意味着政府对供应调控的重点已不再是遏制供应总量,而是调整供应结构,这项措施要求金融的住宅供应结构必须以中低档住宅为主,对此,银行的信贷政策也应适时进行转变。另外,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也是这一轮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之一。据报道,作为国内房价最高的上海市,在宏观调控的作用下,房价出现了明显下降,房价平均降幅10%。但房价的未来走势尚需进一步观察。
引文注释:
(注1)N.格里高利.曼昆:《经济学原理》,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年2月第1版,第78页。
(注2)N.格里高利.曼昆:《经济学原理》,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年2月第1版,第86页。
(注3)N.格里高利.曼昆:《经济学原理》,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年2月第1版,,第119页。
(注4)N.格里高利.曼昆:《经济学原理》,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年2月第1版,,第139页。
参考文献:
1.N.格里高利.曼昆:《经济学原理》,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年2月第1版。
2.保罗.A.萨谬而森 威廉.D.诺德豪斯:《经济学》,北大出版社,1999年1月第12版。
3.《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建设部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统计局银监会办发〔2006〕37号
4.《2003年至2006年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大事记》中国不动产报,2006年6月20日
5.任波:《土地出让金制度该保留---房地产税收改革的一点建议》,南京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6. 调整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建设部发言人就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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