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风险投资有其明显的周期性
在创始阶段,企业往往出现亏损,随着开发成功和市场的不断开拓,此时竞争者不多,产品能以高价格出售,因而可获得高额利润。当新产品进入成熟期,生产者逐渐增多,超额利润消失,风险投资者此时要清理资产,撤出资金去从事其他新项目风险投资。
(三)、风险投资的发展经验
现代风险投资业起源于美国,1946年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乔治•多里特(George Doriot)和波士顿联邦储备银行行长拉尔夫•弗兰德斯(Ralph Flanders)等人成立了“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American Research DevelopmentCorporation),标志着现代风险投资业的诞生。60年代,在美国《小企业法》的促进下,一些保险公司和金融机构加入了风险投资的行列。70年代后期,由于电子技术特别是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日益增多的大公司、大银行和各种民间基金组织开始涉足高新技术风险投资业,从事与电子信息等高技术相关的研究开发活动,从而有力地促进了美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进入80年代后,由于政府的税制改革和高新技术企业的蓬勃发展,美国的风险投资额大幅度增加。受美国的影响,西欧、日本及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纷纷制定政策,发展本国的风险投资业。目前,美国的风险投资公司已达600多家,风险资本总额1000多亿美元,1万多家高技术企业依靠风险投资运转。当今电子信息领域叱咤风云的环球巨子DEC、Apple、Intel、Microsoft、Yahoo、Netscape等,都是在风险投资的支持下诞生并成长起来的。每周诞生11家企业、每天诞生62个百万富翁、市值达5000多亿美元的“硅谷神话”,离开了风险投资的支持也是不可想象的。
国外风险投资的成功有许多因素,如政府税收优惠、立法保障等,但最根本的还是其有为风险投资和高技术风险企业服务的“第二股票市场”以及规范和约束经营者行为的风险投资机构组织模式。总结国外高技术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历程,认为以下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1、风险投资的迅速发展离不开政府优惠政策的支持
为支持风险投资,改善投资环境,各国政府都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资本投入到风险大、收益高的高技术领域。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税收优惠。例如美国对长期投资的收益采取差别税制,允许资本收益和损失互相冲抵,对于经核准的风险投资公司,可以冲抵8年内的一切资本所得,同时对研究开发的投资减税25%;新加坡政府则规定,风险投资最初5-10年完全免税。(2)信用担保。例如英国于1981年开始实行贷款担保计划,规定限额10万英镑的贷款,若企业不能偿还,贸工部将以2.5%的年息偿还70%的贷款;美国由小企业管理局对小企业的银行贷款担保,贷款在15.5-25万美元的担保85%,贷款在15.5万美元以下的担保90%。(3)财政补贴。美国里根政府在1982年签署了小企业发展法,规定研究发展经费超过1亿美元的部门应将预算的1.3%用于支持高技术小企业的发展,芝加哥市政府还建立了地方科学基金,专门为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风险企业提供各种补贴;英国的创新资助计划规定给低于2.5万英镑符合条件的小企业项目以1/3-1/2的经费补贴。各种形式的政府补贴,为高新技术产业化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2、风险投资的健康发展需要立法保障
例如美国制订了“小企业技术法”和“技术创新开发法”,英国制订了“贷款担保计划”和“企业扩大计划”,日本制订了“小企业法”,韩国制订了“中小企业创立支持法”和“新技术金融支持法”等等。通过这些立法,不仅为高技术科技成果向商品的转化提供了法律保证,而且将政府有关税收减免、信贷担保等政策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保证政策的稳定和贯彻实施,达到更大程度地吸引风险资本进入高科技领域的目的;同时确定投资的优先发展领域,明确规定鼓励、允许、限制、禁止的投资方向,对投资予以引导和控制,促进高技术的协调发展;而且通过这些法律保护了创新发明人和高技术风险企业投资者利益,指导高技术风险企业和风险投资公司按法律规范运作,接受有关授权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和投资的安全性。
3、风险投资的大量形成依赖于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和发达的金融市场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尾页 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