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竞争的核心,是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美国把技术进步视为“经济增长的火车头”;日本提出技术立国,经济由贸易型战略转变为技术型战略;欧盟把积极推进科技产业化作为科学政策的主旋律。目前发达国家的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已达60%~80%,而我国只有30%左右。我国每年有专利技术2万多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2.5万多项,但转化成商品并形成规模效益的仅占10%~15%.我国要在21世纪成为经济强国,也必须要加快科学技术发展并加速高科技的产业化。风险投资作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成果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主要“推进器”,对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综合国力的提高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创新精神使之成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突破口之一。科教兴国是一项长期工程,必定是先从某一领域、某一行业打开缺口而后带动其他领域、其他行业共同发展。风险投资是寻找新的科技转化突破口、新的经济增长点的主要手段。
2、中介作用使之能有效地将高科技与金融联系起来,产生互动效应。风险投资本身是市场经济、高科技经济的产物,是金融体制创新的结果,是将高科技与金融直接联系的桥梁,是当代最先进的金融与科技运作方式之一。
3、融资功能可以改变我国80%以上的科技成果处于闲置的状态,有效地促进技术转化和技术扩散,进而促进我国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高度化,提高经济增长的集约化程度。风险投资最为关心的有两点,即投资对象技术是否具有独到性、先进性及此项技术能否产业化、国际化,因为这样才符合风险投资的本质赢得巨大市场和超额利润。因此,引进风险投资机制,将对传统的科技运作体制产生巨大冲击,从项目立项到产业化的整个过程,风险投资都将起到其独特的促进作用。
三、我国风险投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从风险投资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可以清楚地看到,尽管我们很早就开始发展风险投资,但由于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仍然没有真正形成一个行业,也没有形成高技术产业发展的一个强有力的融资渠道
(一)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宏观环境问题
(1)、风险投资主体严重缺乏,投资规模较小。
在风险投资业发达的国家,风险投资家融资的对象几乎包括所有的机构、富有家庭和个人。在美国,这些来自民间的资金就占到风险投资的70%。而在我国,长期以来的科研经费主要是通过行政拨款的方式解决。虽然投入比重有所下降,但是总量仍呈逐年增长趋势。可是,作为主力资金的财政研发投入,占我国GDP的比重却十分小,平均每年所占的比重只有0.6%,而亚洲新兴国家和地区,如韩国、新加坡和印度,所占比例分别达2.5%、1.1%和0.8%;经合组织国家多年来的这一比例平均达2.2%;美、日则一直稳定在2.8%。相比之下,我国的资金投入是很难满足科研成果转化的大规模资金需求的。同时政府资本主导风险投资的问题在区域视角下表现的更为突出,政府风险资本在风险投资落后地区几乎处于垄断地位,而在风险投资较为发达的地区也是以政府资本为主。如江苏省十亿左右的奉献资本中,规模达6.5亿的江苏省科技发展风险投资基金占据了相当比例。即便在中国风险投资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深圳,政府资本在风险投资资本供给结构中的比重也达到了40%左右。
(2)、缺少风险投资运作的法律环境支持。
在《公司法》中,设立公司的股东人数和出资额都有最低限制,而对于风险投资运作而言,往往是一个或两三个人,花几元钱便可注册一个公司。同时,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范围较窄。如《专利法》对动植物品种不授予产品专利,只授予方法专利,这就导致了农业科研投资的低回报率;《公司法》规定,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这既影响了风险投资公司对技术价值的充分肯定,也限制了风险投资对企业无形资产的运作空间。这样的规定是不利于高新技术向产业转化的。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尾页 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