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理论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涵义
2、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沿革
3、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义
二、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中存在的弊端及原因
1、农村人员灵活就业的人占大多数
2、家庭经济状况差距很大
3、养老保障补缴数额较大
三、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
1、科学确定保障线标准
2、合理筹集保障资金
3、正确界定保障对象
4、养老保险的形式要灵活多样
5、正确确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办法
6、努力做好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工作
7、加强养老保险的管理
内容摘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制度的变迁,公民惊异地发现,社会保障与我们日常生活的联系越来越密切了。
我们每月获得的工资都有一部分缴纳了社会保险费;我们去医院看病,需要分清自己消费的哪些药物可以报销,哪些药物不能报销;公民遭遇大病、无力支付医疗费用,需要申请医疗救助;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雇,失去维持生活的来源时,需要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劳动者遭遇工伤事故或者其他职业伤害时,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获得工伤给付待遇、司法救助等。
可是,对于社会保障由谁提供,能够提供哪些保障,如何获得这些保障,如何达到规定的受益资格条件,公民是否具备获得保障的资格条件,却知之甚少。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沿革、弊端及形成原因.提出了稳步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问题探析
——以常熟市为例
农村人在20多年前希望能够像城里人那样“老有所养、少有所学”,希望在退休年龄能够拥有退休金后安逸、自然、优闲的度过人生的最后时期——老年期;还有希望能够有一项养老保障措施,在晚年时能够保障安享晚年。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实施城乡一体化建设以后,使得农村与城镇的养老保险不再变得遥远。近几年尤其是去年以来,常熟市按照江苏省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作为一项重要战略来实施,使全市城乡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升,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也越来越贴切。
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一项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迈出新步伐。我们建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在新医改中大幅度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大力推进基金省级统筹和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养老保险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并有效实现保值增值;连续8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常熟市连续九年,对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在全国范围内解决了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老工伤待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等一批历史遗留问题。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让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享受到实惠,使我们距离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越来越近。
实现“老有所养”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目标。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做出的决策部署,近年来我们下大力气建立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下半年,国务院决定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1年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今年上半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所有县级行政区全面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至此,我国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工作推进顺利、进展迅速、成绩显著,超出预期。这说明,中央建立这两项制度的重大决策得民心、顺民意、解民忧,得到了广大农民和城镇居民的衷心拥护,也得到了各方面的大力支持。3年来,在推进两项制度试点工作中,我们坚持从国情出发,确定了“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指导方针。这既考虑了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现实需要,也考虑了各级财政和城乡居民的实际承受能力。实践证明,这个指导方针是两项保险制度得以顺利推进的基本保障。我们坚持政府引导、自愿参保的原则,引导和鼓励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对居民参保缴费实施补贴,鼓励多缴费、长缴费。政府的强力引导,有效地调动了群众的参保积极性,大大加快了两项保险制度全覆盖的步伐。我们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2009年下半年在全国部分县市启动新农保试点,2010年扩大试点面,2011年开展第3批试点,并部署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通过积极稳妥的试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累经验。今年7月份开始在全国全面推开两项保险制度,可以说是水到渠成。基本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从2009年算起,到今年7月1日,我们仅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比原来预期的10年左右时间大大提前。这填补了农村居民和城镇非就业居民养老保险长期以来的制度空白,人人享有养老保险成为现实。这是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不断增加。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城乡居民两项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达到4.49亿人,加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总计覆盖人数超过7亿人。我们已建立了世界上最大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一、基本理论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涵义
老农村社会保障机制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农村社会保障建设,既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是有效保障农村人员的基本生活,也可以促进社会稳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沿革
从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经历了一系列变革。以江苏省常熟为例, 2003年下半年常熟市开始全面推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对于农村人员来说农保全额是每月是150元,政府部门根据年龄层次有每月50元和90元两个档次的补贴,男性小于45周岁和女性小于40周岁,男性45周岁和女性40周岁时,集体帮助农村每个参保人员分别负担50元和90元,这个时候苏南地区推行出台后,未到退休年龄参保的达到95%以上,到龄人员不能够缴费女性55周岁,男性60周岁每人每月可以领到100元的阳光工资,70周岁可以领120元,80周岁以上130元,到2010年起针对到龄人员每人每月另加20元,2012年1月份在每一次加的基础上再加20元阳光工资,这样初步解决了老龄人口的经济压力,老年人也可以在老年时期,解决经济问题的困扰,对于失地农民来说,目前可以享受到每月450元的退休生活补助金。这是我们养老保险保障机制的发展变革。
根据常熟市政府《关于调整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相关部门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待遇计发办法进行了调整,主要包括:
第一,调整农村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按规定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农保”)的参保人员到达法定养老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农村养老保险待遇按照以下办法计算:
(1)基础性养老金:农保的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其中新农保实际缴费年限需满5年),按照当年度农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20%确定;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不计发基础性养老金。
缴费年限养老金:缴费年限每满1年按照当年度农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1%计发。
(3)个人帐户养老金:按照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除以120按月计发。
第二,调整农村养老保险丧葬费标准。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或按月领取养老待遇(含社会养老补贴)期间死亡的,丧葬标准由原来的1500元调整为2500元。不同类型的参保人员或待遇享受人员丧葬仍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第三,完善农村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按规定全面实施农村养老保险起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并连续缴费,到达养老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仍然不满15年的参保人员,可以在办理农保待遇申领手续时申请办理农保补缴手续。补缴的农村养老保险费由市镇两级财政按照建立纯农人员参加农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制度时的标准予以补贴(补缴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计不超过15年)。
3、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义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确保农村居民基本生活,实现农民基本权利,推动农村减贫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推动社会和谐,同时对改善心理预期,促进消费,拉动内需也具有重要意义。2012年10月12日,温家宝总理在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保工作表彰大会上指出,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加快健全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中存在的弊端及原因
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中存在诸多弊端,以常熟市为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农村人员灵活就业的人占大多数
就目前而言,“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老百姓最普遍的应该享受的保障,因而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这三项制度是常熟市2000年开始以来的保障性建设的工作内容,也是目前老百姓最最关心的话题。从常熟市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到今年企业单位最低工资为1140元/月,这个就从侧面可以反映出政府对于老百姓的关心,也就是最低的生活保障。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仅是改革与完善农村社会救济制度的重大举措,而且也是尽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所在。而在我们农村就业率很低,大多数人为灵活就业,就是有很多人没有到厂里上班,有70%的人在做些小生活,如打另工做木匠、泥工、个体服装作坊里做缝纫工、还有帮工等,做些都没有技术含量高的工作;20%的人做些工作比较好些,能够接受比较正规的单位每天上下班,就在厂里做些体力活,10%在比较好的单位上班,这样他们的社会养老保险也会在单位缴纳,自己个体承担部份也只是基础养老金的8%,而单位承担基础养老金的18%,但是有灵活就业人员的话是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的20%,医疗保险比例为11%,从2009年开始,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从2010年至2012年市内参加农保的人员包括低保人员全部转为城镇养老保险,就目前的政策而言,就缴费基础导致农村人员农村养老保险转城镇养老保险的概率会大大降低。
2、家庭经济状况差距很大
从常熟市农村人员就业情况来说,就业率低就是导致家庭经济状况的重要来源,许多家庭因为文化素质、学历、技术水平低,就只好干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做些另工,服装厂里修修线头,这样的家庭在我们农村占大多数,二十几户的个体家庭做些个体服装生意,还做些小包工头,家庭收入情况很好,一年有几十来万,但对于到个体家庭户中做些另工的人,就按照时间来算工资收入,一天工作十小时,每小时才3元,这样一天下来也只好三十多元,这样导致家庭经济收入差距就很大,许多缴纳农保的家庭,对于缴起每月372.55元的城镇养老保险来说,就是一个很大一笔家庭固定支出,所以导致目前转城保的参保率低,还有一部分农村人员只能还在观望状态。
3、养老保障补缴数额较大
常熟市劳动规定每个人的养老保险缴纳年限为15年就是180个月,就目前而言,养老保险的补缴年限不是按照所缴的个人承担部份来缴的,而按照市补缴比例来说的,劳动部门有具体要求规定的,这样补缴每个月是544元,一年12个月是6528元,若对于到2012年男没有满60周岁,女没有满55周岁补缴城保的年限,若按10年来算的话,那是65280元,这样的对于一个经济收低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个天文数字。
三、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
以上三个问题,不仅是常熟市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困境,也是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现在农村养老保险转城保的比例很低。而养老保险对于一个人来说,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这是最基础的生活来源,所以要改变目前所面临的这些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科学确定保障线标准
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基本要求是:既要能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又要防止保障标准过高而形成养懒汉的倾向。其主要考虑因素是:①维持农民最基本生活的物质需要。目前农民住房问题已基本解决,重点是吃饭、穿衣的需要。各地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准确测算出贫困对象年人均消费水平和人均基本生活费支出。②农村经济发展水平。③地方财政和村集体的承受能力。④物价上涨指数。目前地方财政与村集体经济的承受能力较低的实际情况,较为科学可行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应为基本生活费支出占农民人均收入的28%左右。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参照系数亦有差异。经济发达地区,农民收入水平高,基本生活费支出在人均消费支出中的比重小,以26%左右为宜;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收入水平低,贫困程度重,基本生活费支出在人均消费支出中的比重大,以30%左右为宜。为能尽快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其保障线标准在起步阶段可低一点(但不要低于国家贫困线标准),以后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物价上涨幅度的变化而逐步调整、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以县(市)为单位划线为好。
2、合理筹集保障资金
通过社会救济制度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历来都是政府的职责。因此,保障资金的来源应以政府为主。在实际工作中,保障资金可由省、市、县、乡各级财政和村集体合理分担,社会捐赠和社会互助等再补充一点。至于各级财政及村集体的分担比例应根据各地实际确定。一般来说,乡村经济条件好的主要由乡镇与村集体负担;乡村经济条件差的主要由省及地、县、乡三级负担;乡村经济条件一般的主要由县、乡、村三级负担。各级政府应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3、正确界定保障对象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一般包括因缺少劳力、低收入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因灾、因病及残疾致贫的家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及无法定抚养人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据调查,保障被抚养对象一般占农村总人口的5~6%。界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要以通过最大劳动努力仍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线为衡量标准。要在全面掌握贫困家庭的成员结构、收入水平、生活费支出、致贫原因等的基础上,结合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确定,分类别、分情况制定出保障对象的条件与范围,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另外,还要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档案,以便及时掌握保障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一年调整一次。
4、养老保险的形式要灵活多样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形式很多,按投保人的情况不同可归纳为两类:一类是普遍保险,即由个人直接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投保而形成的保险,其保险费主要是由保险对象或其亲属缴纳;一类是单位保险,即与某种职业有关的保险,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事业单位保险、公务员保险等,其保险费有的是保险对象与有关单位按一定比例缴纳,有的则完全是由有关单位代保险对象缴纳。这两类养老保险形式特别是第二类养老保险形式应大力倡导。
5、正确确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办法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在现阶段实行“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予以扶持”的办法是符合农村实际的,这里关键是要把握好“为主”、“为辅”、“扶持”的度。针对目前集体补助比重过小、国家扶持微乎其微的状况,应适当提高集体补助的比重,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对于政府方面,除继续给予政策扶持外,可按集体补助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补助。
6、努力做好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工作
随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不断发展,养老保险基金积累将加速,养老保险基金如何保值增值问题日益突出。因此,要认真研究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的办法与措施,逐步使基金运营走向市场,实现基金的合理组合和最大增值。当前,除应注意搞好与银行的合作,提高储蓄与购买国债的收益率外,还应根据国际上的成功经验,考虑在较安全原则下的多渠道投资。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搞得好的地区,可尝试建立保险基金的投资专营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运营保险基金。国家应制定有关政策,为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提供条件,如可考虑由财政发行特种高利率债券,为保险基金指定专项建设项目等。管理费标准应尽量低,养老保险对管理费支出应实行定额包干制,超出定额的开支,应从同级民政部门的事业费中列支。
7、加强养老保险的管理
针对当前存在的管理工作薄弱和管理水平不高的状况,必须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逐步实行规范化与制度化管理。一要建立健全适合当地实际工作需要的业务、财务、基金和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实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二是要严格监督和检查,及时向各方面公布有关情况,增加透明度;三要健全实务规程,大力推行和普及规范化操作,逐步推广和运用计算机个人帐户管理系统,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现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全书》
2:、社会保障网
3、《现行劳动力与社会保障法规论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