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与有效对策
今后不管国企高管人员由哪个部门管理、管到什么程度,单纯从管理的层面来看,干部管理应包括从发现选择、考察任用到使用的全过程,而不是仅仅注重某个环节。在改革进一步深化中,我们非常必要建立新的企业干部管理机制,解决国有企业高管人员管理制度中存在各种问题,具体的思路和对策如下: (一)、清理管理层次 理清管理层次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职位层次,二是幅度层次。在管理职位设计上,取消那些本应由企业自己管理的职位,还原董事会的真面目,从实质意义上完善董事会职能,让董事会成为真正的企业法人代表。解决国有企业委托代理问题必须使董事会真正拥有法人财产权,这是解决改革以来长期困扰国有企业的政企不分问题的关键措施。董事会的任务是代表所有者维护企业的长远利益,监督企业资本运用的安全。因此,政府应该把手里剩余的企业管理权也给予企业,尤其是选择经理的权利。具体来说,董事会和经理层应彻底分开,出资人[ “出资人”也就是国有资产代表---国资委。
参考文献:
[1]综干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调研与思考.南通党建. ,2003
[2]樊纲.国企改革新思路.国际先驱导报,2008
[3]国资委研究室.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行使用人权相结合问题研.2008
[4]李加云.构造新的国有企业经营者管理体制.广东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 ,2009
[5]赵锋.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与干部管理体制的科学化.吉林大学国有经济研究中心,,2009
]只管理自己推荐出来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对其进行考核管理,并决定报酬;而企业的经理层则应由董事会在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中去择优。这样一方面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同时,也是经理人职业化的必由之路。在管理幅度上,放开企业中层干部管理,赋予企业自身人事权。 (二)、构建产权代表和经理人筛选机制 由于国有资产的委托代理特点,代理者的素质和行为直接影响到委托者的利益。因此,无论国家(政府)作为委托人选择自己的产权代表,还是董事会选用经理人员,都必须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让符合条件的经营管理专家成为国有产权代表。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者已成为一种稀缺资源,应该通过市场来选择和配置。作为代理者的经理人员不仅要有来自同行业企业经理的竞争压力,还应有潜在的经理阶层市场的竞争压力,这是充分发挥企业家经营才能并有效约束经理行为的基本条件。同时,由于国有公司中的产权代表并非真正的资产所有者,其行使监督权力的行为方式潜在地具有扭曲的可能性。为了确保国有产权代表行为的合理化、理性化,必须建立一套规范有效的国有产权代表筛选机制,及时淘汰那些“能力不足”或不关心资产保值增值的产权代表,使国有产权代表处于一种动态、可被淘汰的状态。 (三)、资格和职务分开管理,赋予党管干部新的时代内容 过去我们一直套用党政干部的标准和管理办法来选拔、管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建立,这种模式已显示出其局限性。比如企业改制以后,其领导干部必须依照公司法的规定选举产生,而不能由党委直接任命;国家控股与不控股企业中国有股权代表的管理方式也具有较大差异:目前对独资或控股企业的干部仍然是组织任命为主,缺乏有效的市场配置手段;对那些未控股企业的干部,放手不管难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单纯依靠组织管理,又总觉得“名不正、言不顺”,缺少社会化管理手段。这就需要我们摆脱过去思维定势的束缚,结合新的经济体制灵活掌握并研究探讨不同的干部管理方法。 为解决上述矛盾,可以实行资格和职务分开管理的办法。即把国企高管人员分解为资格管理和职务管理两个层面,使职务管理在资格管理的基础上进行,职务管理的权限在国有企业出资人即国资委手中,而资格管理的权力在党的组织部门。只有通过党的组织部门的资格认证,才能被国有企业出资人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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