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改革税收征管机制。一是要重组税收业务流程,新的税收业务流程要按按工作程序需要,覆盖所有相关岗位,并达到五个体现:即体现适度超前、有利专业化管理、减少审批层次、落实工作责任、便于岗位监督。二是建立《重要税收征管项目工作责任制》、《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责任制》、《户管巡查责任制》等制度,做到责任到岗、到人,对违反工作责任制规定的,要按《税收执法工作责任追究制》和《岗位责任制》的规定予以追究。三是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清理行政审批项目,除应当当场办结的审批项目外,对一些重要涉税事项管理、政策性管理要减少审批层次,形成大厅受理、科(股)调查、领导审批的工作机制。四是完善税收征管业务的监督、考核、评比机制,减少考核、评比次数,做到能合并的,决不单独实施,坚决取消一些务虚考核、评比。对确需保留的考核、评比项目,要尽量在“金税”系统和“CTAIS”系统中提取考核数据,尽力减少对基层工作的影响和干扰,提倡实地检查,少听汇报,以增加上级机关对第一手情况的掌握、了解。
(二)进一步完善税务征收管理、税务稽查和的工作协同机制
税收征、管、查等环节的工作,中有做到整体协调、配合密切,对税收管理中出现的一些带倾向性的问题,做到反映及时,在较短的时间内能在各部门之间形成共识,对作出的决议和行政首长的指令,做到政令畅通、行动迅速、步调一致,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税收执法中目的与效果的最佳统一。只有这样的税收征管体系,才能算是一个运作高效的税收征管体系。因此说,税收征、管、查各环节的工作协同,也是事关发挥和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的大问题。我们必须从协同保障机制、信息沟通机制、议事决策机制和配合协同机制等方面,切实抓好制度的建设和执行。
1、建立协同保障机制。建立税收征、管、查各环节的工作协同保障机制,是统一思想认识、提供组织保障、强化协同配合、提高税收征管整体效能的关键。协同保障机制必须解决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问题,特别是要求中层以上领导必须从全局利益出发,要跳出部门小圈子,切实增强全局意识、责任意识;二是协同配合的基本组织形式,明确责任部门、牵头领导和所涉及的部门;三是协同的方式,包括信息沟通、议事决策、快速反映等具体内容;四是严明纪律,要明确在执行集体决议或行政首长决定时,对“拥兵自重”,造成政令不畅、执行不力等的行为,应如何作出处理等等。
2、完善信息沟通机制。信息沟通是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和工作协同的重要渠道,当前必须注重解决以下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沟通、协调渠道的多样化问题。要充分利用现代电子信息网络在税收征管信息传递中的作用,形成一定的工作机制。要继续完善手工传递资料和召开专题会议交流的传统渠道,发挥各自的长处。二是要研究、解决信息沟通的有效性问题,可以通过设计专用软件,有效地解决信息传递、问题的提交、决策等方面的有效性、及时性、准确性问题。
3、建立议事决策机制。建立税收征、管、查各环节协同过程中的议事决策机制,它要解决的是质量渐进、议事充分、决策民主三方面的问题,这是税收动态管理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质量管理科学在税收工作实践中的具体运用。议事决策机制要体现四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协同议案的提起,提起的理由,涉及的部门等,并由行政首长确定是否进入、何时进入议事决策程序;二是完整反映税收政策、征管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分析继续或取消原方案后的利弊关系;三是充分陈述各方对改进下步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工作协同和配合方面的意见;四是实行集体表决或由行政首长实施决策。
4、建立配合协同机制。配合协同机制要解决的是协同“作战”、步调一致的问题。其内容可以包括:一是按事项的紧急程度,确定执行方案(如限时进行、即日起执行、立即执行),建立应急预案(如特殊任务、紧急任务办理的快速反应方案);二是明确责任,相关部门必须按要求执行,做到政令统一;三是步调一致,行动迅速,明确延误“战机”必须按协同保障机制和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四是反馈及时,对在履行协同过程中的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工作建议,要及时反馈,供行政首长在实施征管决策调整时参考。
(三)规范和强化税收服务,确保积极推进诚信纳税
1、强化税收宣传。要通过教育、培训、宣传等形式,按照不同区域、年龄、文化、阶层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基本知识的普及与教育。定期组织税收新闻与政策发布会或纳税辅导会,通过培训法人、办税员,开通税收自助服务系统、12366服务热线和国税外部网站等形式,为纳税人提供主动帮助。通过推行多载体服务,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维护纳税人合法权利。每年组织检查税收政策的公开与落实情况,提高纳税辅导面,使纳税人感受到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其合法权益也受到保护,有利于遏制情感性不遵从税法的行为。 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改进问题(四)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