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1章.	药学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	3
第2章.	药学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	3
2.1	未能树立正确的、符合实际的职业理想	3
2.2	对待患者不能一视同仁,平等相待、全心全意为患者的健康服务	4
2.3	提供的药学服务不够专业与全面	4
2.4	违背职业良心欺骗患者	4
2.5	缺乏职业荣誉感	4
2.6	不遵守纪律、作风不正	5
第3章.	药学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分析	5
3.1	不了解自我,无切合实际的职业目标与理想	5
3.2	药学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修养的不足	5
3.3	部分药学从业人员专业知识不扎实,实践经验和能力不足	6
3.4	为牟取利益而违背职业良心	6
3.5	要求高、责任重、待遇低、积极性差以及对缺乏职业荣誉的不重视	6
3.6	医药经济飞速增长,药学从业人员队伍日益壮大,相关法规不完善,相关职业道德教育未落实	7
第4章.	提高药学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对策	7
4.1	正确、客观、全面地了解自己的能力与价值观,根据自身状况随时调整自己的目标,树立一个国家、社会、个人利益均能兼顾的职业理想	7
4.2	加强药学职业道德的学习,指导药学人员自觉地调整与患者的关系	7
4.3	提高药学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增加实践经验,从而提高综合技能和能力	8
4.4	以药学道德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完善自我,提高药德修养	8
4.5	加强药学职业道德的学习,强调药学工作在患者心中的重要性,提高职业责任感与荣誉感	8
4.6	加强相关法规的学习,实行问责惩处机制,纠正不正之风	8
第5章.	参考文献	9
一、药学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
药学职业道德,是一般社会道德在医药领域中的特殊表现,是从事药学科研、、经营、使用、教育和管理等的医药工作者的职业道德。
  在我国古代史上,医和药多为同一学科系统,医者多是医、药、护相兼。因此,我国古代的医学道德和药学职业道德的基本道德原则及行为规范也多是相同的。“医乃仁术”,这是我国古人对医学特殊性质的认识,“治病救人”是古代医学的基本道德责任,它包含着朴素的人道主义精神和生命神圣论倾向。人们早已明确地认识,医必须通过药品的功效才能实现其“仁爱救人”、“治病救人”的宗旨,从而要求凡是用于治病防病的药品,必须对人的身体和生命安全,对疾病有效。因此,追求药品的使用安全,治病有效,是我国自古以来传统药学职业道德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