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责任追究标准
在法官追责方面,明确、科学的责任追究标准十分重要,所以为对法官责任追究达到公平、公正的效果,相关标准的建立可以通过下面几点入手:
首先,以违法行为为中心。对法官的责任追究不能单纯的关注违法结果,还应当对违法行为给予关注。其包括法官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是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法官是否遵守了职业道德规范等,充分考量法官在案件审判全过程中做法。若是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法官并没有任何违规、违法的情况,即便是与上一级法院的法官认定有差异,亦或是当事人出现自杀等情况,都不应当追究法官的责任。
其次,考虑法官的主观态度。即便是法官的行为存在不当问题,需要对其主观状态进行考虑,若是主观恶性较小,也并未出现什么严重不良影响,可以不考虑对法官的责任追究。可若其存在主观故意,亦或是重大过失等,就需要对其责任进行追究。
第三,关注案件结果。虽然案件处理的过程是重点,但是最终的案件结果也不能完全不考虑。建议以案件的处理结果为根基,对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考虑与分析,这样才可以使案件处理工作达到更好的效果。
(三)完善我国法官职业保障制度
对法官职业的保障,也有助于法官在实际工作展开的过程中严格的要求自己,严格按照司法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工作,对我国法官职业保障可以从下面几点入手:
1.重构法官职业权力保障制度
对法官职业权力保障,一方面是保障法官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可以客观公正的行使自身的权力,一方面也是保障司法公正的关键。为法官提供保障可以让其没有后顾之忧,可以对法官权益进行更好的保障。
首先,做好法官任职保障。当法官任命以后,不能随意进行更换,也不能进行转职、免职、调换工作等,而且各项工作的展开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以保障法官在实际工作中各项工作都可以有效展开。
其次,加强法官职业权力保障。明确法官的权力,对法官在实际工作展开的过程中可以严格的要求自己,并明确自身的权力方向等,防止法官在实际工作中受到外界的影响,这样法官工作的积极性才会进一步提升,加上司法责任制的约束,法官的工作也会有更好的表现。
2.完善法官职业身份保障制度
由于法官工作的特殊性,其人身安全很容易受到威胁,而且法官被杀害的情况也并不少见,还有一些法官的亲属受到侵害的情况。这样的情况不仅仅是对法官工作的一种干涉,也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种挑战,针对这种情况,应当构建完善的法官职业身份保障制度。
首先,将法官身份保障纳入法律规定。通过法律法规对法官职业身份进行保障,这不单单可以更好的保障法官的身份,还可以体现出国家对法官工作的重视程度。
其次,落实法院安保机制。可以建立专门的司法人员安保中心,并配备专业的司法警察等,对法院、法庭以及法官的安全进行保障。并增加一些现代科技设备的投入,使法官安全可以得到更好的保障。
第三,加强对法官应急风险能力培训。对法官身份保障以及其安全保障,最关键的是要提高法官自身的能力以及素质,这样当法官遇到危险的时候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并有较强的危险防范意识,在遇到突发事件的时候可以更好的处理。
3.构建法官责任豁免保障制度
责任豁免是法官在进行审判职能执行的过程之中,其行为以及言论等可以不受指控、不受法律追究的,这可以让法官在实际行使自身权利的时候没有后顾之忧,并将工作更好的完成。相关制度的构建,应当做到下面几点:
首先,明确法官责任豁免权。对于法官而言,责任豁免是一种特殊的权利,对什么情况下法官可以享受这样的权利,必须要进行明确的规定。避免法官责任豁免权盲目形式与应用,保障相关权利可以做到合理的赋予。
其次,限定法官责任豁免范围。获得法官责任豁免权的法官,其得到的豁免权不能没有范围,而是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这样才可以确保法官在工作中无所顾忌,同时也可以避免法官得到豁免权以后随意滥用权力。其应当限定在法官执行正当的职务行为,在这个基础上法官依法进行的判决以及审判等过程中的行为以及言行可以不受责任追究。
4.完善法官职业其他相关保障制度
由于法官职业的特殊性,想要使其在工作中更加的认真负责,还应当为法官提供更多的保障,如:
做好法官选任保障制度。只有选任优秀的法官,才可以确保法官在实际工作中有出色的表现。严格进行法官的选任工作,确保每一个走进法官岗位中的人员都可以胜任此项工作。
提高法官的薪酬保障。薪酬保障是法官工作的一种肯定,也是其工作的基础,只有为法官提供充足的薪酬保障,才可以让其在工作的过程中严格要求自己,而不会为了物质方面的需求做出违悖法律规定的事情。可以适当提升法官的薪酬,并为法官提供更多的福利等,让法官的物质需求得到保障。
结语
司法责任制是国内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不过在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过程中,法官工作也受到了很多影响,存在很多的问题。如何使法官在司法责任制的影响下工作现状得到改善,在工作中有更加出色的表现,这成为了现代司法改革与发展的重点。本文就分析了司法责任制影响下法官职权行使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以确保司法责任制有效的落实,通过此项制度的落实使法官在工作中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
【注释】:
[1]张显文.论司法责任制[J].中州学刊,2017,(1):23-25.
[2]陈卫东.司法责任制改革研究[J].法学杂志,2017,(8):55-57.
[3]崔永东.法官责任制的定位与规则[J].现代法学,2016 ,(3):65-6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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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崔永东.法官责任制的定位与规则[J].现代法学,2016 ,(3):65-66.
[4]陈奎,梁平.司法运行的一般机理[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
[5]金泽刚.司法改革背景下的司法责任制[J].东方法学,2015,(6):126-137.
[6]傅郁林.司法责任的重心是职责界分[J].策略,2015,(4):169-174.
[7]蒋惠岭.论审判权机制改革[J].北京行政学院报,201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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