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施行,其中将融资租赁行业增值税税率划为三种: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按17%征收;不动产融资租赁按11%征收;融资性售后回租视同贷款按6%征收。有效避免多数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类信贷业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金融租赁公司发放贷款后以结息日起90天为节点,差别缴纳增值税;
2014年9月1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全国开展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62号),在全国开展,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试点;并在原有《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基础上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扩大了享受出口退税政策融资租赁企业的范围。
(3)法律方面的政策
201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3号),进一步完善了融资租赁行业的法律环境;
同年3月,天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审批事项的补充通知》(津食药监流通[2014]77号),对具有融资租赁资质的企业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做出了相关规定。
(4)监管方面的政策
2016年度针对融资租赁行业问题,提出政策支持,商务部公布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实施了备案管理;
2014年3月,银监会修订印发《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4年第3号),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新办法主要将出资人制度调整为发起人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开办发行金融债、资产证券化以及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等业务;扩宽资产转让对象;强化股东风险责任意识,促进了金融租赁公司健康发展。
(二)不同类别融资租赁公司的发展现状
融资租赁公司共分为以下三种,分别是:首先,以银行为背景的租赁公司,股东以各银行为主,其注册资本金较大,单笔投放额也偏大,因股东为银行,身为金融机构,自身融资上较商务部系租赁公司容易一些,成本低一些。在租赁行业有强有力的竞争。但受银监会监管,监管过于严苛。其次,以商务部批准成立的融资租赁公司,其中又分为内资试点和外资试点租赁公司,内资顾名思义是以国内资本注资成立的,多为厂商系融资租赁公司,受商务部监管,监管较之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偏松。最后,为商务部监管的外资租赁公司,有境外银行或者境外企业注资成立的,能通过股东从国外融资,在国内金融市场偏紧的环境下,其能融到较为低成本的境外资金。内保外贷就是外资租赁公司通用的融资渠道。
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成立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56家,注册资本金累计达1660.97亿元;全国共有商务部系内资融资租赁企业205家,注册资本金累计达1415.38亿元;零壹融资租赁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商务部系外资融资租赁公司7403家,注册资本金共计23,269.87亿元。
1.金融租赁公司发展现状
2016年新增金融租赁公司12家,获批筹建金融租赁公司7家。银监会披露,截止2016年三季度,金融租赁行业实现盈利182.25亿元,至三季度末,行业不良率为0.93%,拨备覆盖率251.23%,资本充足率12.91%。
从注册资本上来看,56家金融租赁公司中,注册资本居首位的是国银金融租赁为126.4亿元,其次为工银金融租赁110亿元,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交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及兴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分别为80亿元、70亿元和70亿元。
从地区分布来看,全部56家金融租赁公司,分别分布在24个省、市、自治区,金融租赁公司分布最多的地区为天津、上海,天津成立9家,上海共7家,江苏、广东分别成立5家、4家,北京、浙江分别成立3家,山东、重庆、河南、河北、湖北、甘肃及安徽各成立2家,其他地区均成立1家。四川、福建及贵州均首次成立金融租赁公司。
从业务行业看,融资租赁公司目前主要服务的业务领域涵盖:飞机、船舶、港口、轨道交通、高速公路、电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装备制造、工程机械、车辆、医疗教育、三农、能源、绿色环保等。
2014年3月《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落地,将主要出资人制度调整为发起人制度,明确符合条件的机构均可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后,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开始踏足融资租赁行业。2014年1月份,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成立,其是北京银行全资子公司,是城市商业银行首家设立融资租赁的金融租赁公司。目前城商行设立的19家租赁公司中,2016年成立最多,数目达到9家;农商行设立的7家租赁公司中, 2015年成立最多,为3家。
2.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发展现状
根据零壹融资租赁研究中心统计,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内资融资租赁公司205家,累计注册资本达到1415.38亿元。天津注册资本最高,达到428.79亿元;其次为上海,公司数量虽然少于北京,但注册资本金排名第二,为241.70亿元,北京为193.13亿元。
从单个公司注册资本来看,2016年12月29日,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218.7亿元增至221亿元,为租赁公司首位;注册资本排名第二的是浦航租赁有限公司,为76.60亿元;排名第三的长江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7.90亿元。
以上3家租赁公司均为海航资本集团旗下租赁公司,注册资本共计365.51亿元,占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25.82%。
从区域分布来看,205家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分布在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其中,成立于天津的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最多,共30家;其次为北京,共计28家,上海与山东次之,均成立18家。吉林、内蒙古、宁夏、广州、贵州、陕西、云南、海南、黑龙江、青海、山西这11个地区均有1家。
3.外资试点租赁公司发展现状
2016年外资试点租赁公司数量超7000家,注册资本金累计超过2万亿。上海市累计注册金本金达到达7256.13亿元; 其次为广东,为6767.46亿元;天津 4151.90亿元;福建1179.82亿元。天津、上海、广东三个地区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金累计18,175.49亿元,占全国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78.11%。注册资本金排名前15的外资试点租赁公司累计为1227.99亿元,占外资试点租赁公司总额的5.28%。
近年,外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数量翻倍增长,2014年和2015年涨幅最猛。2014年较2013年外资租赁公司数量增长96.23%。2015年较2014年底外资租赁公司数量增加111.29%;2016年较2015年底的4287家,数量增长7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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