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者对权益认知和投诉问题
1)权益种类太多,认知难。随着社会发展,权益的种类从优惠类,到店铺、单品、红包、组合、满减等等,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很难区分。
2)权益门槛复杂。有的权益需要某天才可用,有的需要满减才可使用,有的需要购买特定商品,对消费者来说理解困难,导致部分权益使用率偏低。
3)权益叠加使用问题。对于大型活动中,权益叠加使用导致优惠计算消费者难以理解。
4)平台错发一些券,由于系统漏洞、人为过失导致发放大额券,后续没有及时进行用户端宣导的,导致消费者投诉
(二)权益营销在电商之间竞争问题
不同的电商在竞争中都会推出各类型权益,他们的名称,使用门槛等都不相同,特别是同一家店铺在不同电商平台的优惠券也不一样,这样就导致消费者认知困难,在不同的电商平台上进行比较。其次一个新的权益产生,电商平台之间会进行相互模仿,导致名称泛滥。
分享裂变玩法影响正常生活,例如拼多多推出的先给你发一个大额红包88元,然后需要做分享和大量的回流操作,才能提取现金,导致微信群到处泛滥,影响消费者正常的社交活动。
四、权益营销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从传统线下到线上的转变,消费者需要与时俱进
优惠是从历史发展来看,是从线下逐渐往线上进行演变的,消费者在这个过程中也更加容易获取到优惠信息,并进行选择。在信息化发展的今天,消费者都需要主动与时俱进,获取资讯,分析信息,寻找优惠。
不同的平台也会结合自己的经营活动,推出不同的产品,消费者在盲从进行选择,在当今社交、内容、直播、短视频和网红的快速消费带领下,都去争抢和提前消费购买力,导致恐慌性的去领取各种权益。
(二)商业模式创新驱动对用户争夺加剧
对于新兴的行业,例如滴滴打车刚起步的时候,对乘客发放优惠券进行巨额补贴,当用户规模起来后,减少优惠券投放,控制营销成本。
2014年微信借助发红包偷袭了支付宝可以看做是红包大战的导火索,微信在春节“一夜之间”完成了支付宝七年的工作,激活了800万的微信支付用户。此事让支付宝感受到了春晚红包的巨大威慑力,于是一场围绕着第三方支付用户争夺战也从红包开始拉开序幕。
2015年支付宝新春红包,对微信进行反击,参与支付宝红包游戏6.8亿人。两个大的商业体通过红包这种最简单的权益,体现出的是对用户的争夺,在无线化的今天,需要通过更低消费者认知的权益,获得自己的用户增长。
五、解决权益营销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按照用户需求出发,简化权益表达方式
消费者在互联网上的消费需求正在被多元化满足,从衣、食、住、行、娱乐等,我们需要按照消费者最初的目标出发去设计权益。
1)商品本身具备的优惠属性,商品券
2)店铺本身具备的优惠属性,店铺券
3)平台本身具备的优惠属性,通用红包、通用优惠券
虽然满减、满折本质是去提升商家的客单价,但是和消费者我想要更加优惠的价格初心是违背的,提高了消费者下单决策成本,也是引起客诉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智能化权益决策提升消费者粘性
在互联网化的生活环境中,用支付宝购买、饿了么下单,京东下单等等,都会给你发放一定的优惠券;在注册一个新的APP后,也会给你发放一些新人权益;在营销活动中,更是发放多种权益。但是是不是所有的都是消费者想要的呢?答案肯定不是,没有任何消费者的行为、喜好的权益分发都是盲发。
在大数据的今天,平台都能够获取并分析消费者在平台上的行为,通过智能预测,将最符合用户喜好的权益分发到消费者手中,才是消费者最喜欢的方式。促进消费者购物决策。所以通过大数据分析用户的点击行为、加购行为、收藏行为、购买行为、浏览行为。当消费者再次来的时候就可以实时决策,那么消费者也会喜欢这个平台,产生粘性。
(三)基于简单权益的商业模式
权益本身不具备商业模式,它是优惠发展历程中诞生的,也是优惠的一种,从大的商业模式上来看,是为了更低成本获取用户认知。但权益本身可以产生新的商业模式。
传统广告中,有CPM,CPT,CPC,CPS,CPA,以电商销货商家最喜欢的两种广告模式,CPC,CPS为例。前者按照点击行为付费,后者按照点击后的购买成交进行付费。
CPS广告中,都是按照最近点击行为付费,那么在流量竞争环境中,媒体都喜欢最后才进行广告投放,这样就不利于平台进行前期造势、预热活动,调动消费者参与积极性。
如何在预热期通过商业机制让媒体引入流量,同时让消费者乐于参与呢,权益这时候就是合适的载体。
设计一套商业机制,以权益的发放作为CPS广告的点击跟踪,使用权益后产生的CPS收益以权益的最早发放方来进行结算,这样平台就可以利用权益叠加商业机制,让商家、媒体、消费者共同参与到一次大促活动的狂欢中来,消费者获得实惠,平台获得流量,媒体有权益抓手容易获取到消费者。
六、权益营销在电商中总结展望
(一)权益创新在互联网商业模式中价值
权益作为横跨三个世纪的优惠,在互联网的今天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价值,同时基于权益的创新正在不断演进。从商家出资的优惠券,到平台出资的红包,未来也一定会有媒体出资的优惠,在这个商家、媒体、消费者、平台这四个大的角色体系下,一定会用权益这个载体创造出新的商业价值。例如在阿里妈妈的广告体系中,媒体可以出资创建红包,创建淘礼金(单品类红包),这里就极大的扩展了媒体对商品的定价权能力。
(二)权益在线上线下融合中发展
线上线下融合是未来的发展方向,新零售概念兴起,我们通过各种APP、小程序去下单支付,都有可能获得线上消费抵扣券,商家也越来越依赖权益这种低成本的营销工具来提升消费者回头率。
(三)按照行为付费商业模式展望
随着新的商业模式创新,按照行为付费的商业模式兴起,例如下载app,分享给1个好友,可以获得优惠券;分享给10个好友获得大额优惠券、或者优惠价格。这种本质上也是利用权益叠加CPA广告模式创新。
参考文献
[1] 天猫. 赢在天猫营销实战解密[M].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8.
[2] 泊明. 所有营销都是娱乐营销[M]. 广州:花城出版社, 2016.
[3] 周宏明,袁啸云. 小数据战略[M]. 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2019.
[4] 刘华鹏. “互联网+”颠覆式营销[M]. 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 2016.
[5] 陈禹安. 互联网商业的下半场[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7.
[6] 燕鹏飞. 全网营销[M] . 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 2018.
[7] 阿里妈妈. 红包推广功能推广者端规范[EB/OL].(2019-05-29)[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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