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八十年代以后,我国制定了向东部倾斜政策,东部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到1989年前后,东西部居民收入基本持平。进入到二十一世纪后,个人收入差距迅速拉大,到2004年东西部地区城镇职工收入比达3.1:1。东西部地区农民的收入差距扩大更为明显,从1980年的1.46:1扩大到1997年的2.5:1,再到2004年的2.8:1。从人均GDP角度看,东部与西部的比例1991年为1.86倍,2000年为2.33倍,2003年为2.52倍,2004年到2.71倍。(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0~2004年》中国统计出版社1990~2004年。)
2、不同省份之间的差距
各省份之间的差距自九十年代以来,也呈逐步扩大的趋势,如东部浙江省与西部贵州省,人均GDP之比由12年前的2.7倍扩大为现在的5.6倍。再如根据2004年度的有关调查,上海、北京、浙江、广东等省市的人均收入分别是宁夏、青海、甘肃、黑龙江和新疆等省区的2倍多。再从财政收入水平看,东部地区平均每个乡镇财政收入为2832万元,西部地区平均每乡镇财政收入只有477万元,甚至东部有些地级市的财政收入比西部一个省的财政收入还要多。
(三)城乡之间造成个人之间收入差距
在“九五”和“十五”期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让中国经济年均增长速度超过了8%。2004年,中国提前实现了“十五”规划确定的GDP总量12.5万亿元和人均GDP9400元的目标。然而,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我国社会也出现了严重的失衡,特别是城乡差距和贫富差距拉大,两极分化尤为明显。以淄博市城镇居民收入为例,据统计平均收入由1989年的1.42倍扩大到2004年的2.11倍。此外,城镇居民最高收入者和最低收入者的收入差距也在扩大,由2000年的4.8倍扩大到2004年的11.11倍。(资料来源:《淄博市统计年鉴1990~2004年》中国统计出版社1990~2004年。)
据国家统计局在对全国54000多户城镇居民进行调查后得出的结论,今年一季度人均总收入3132元,比去年同季增长11.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8%。另外,有关专家指出,城镇里的下岗、失业问题不断增加,使城市的失业群体有所加大,城市中形成了一个相对贫困的群体,使城镇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加速扩大。
(四)行业收入差距
目前垄断性质的企业如石油、烟草、钢铁、电力、金融、电信等,就行业职工个人收入而言,从历史同期看,行业间平均劳动报酬最高与最低之比1999年为2.02倍,2003年为3.45倍,2004年则达到4.13倍,行业收入差距逐年明显拉大。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垄断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增长率均出现了提速、高于“九五”期间平均增长率3~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金融和保险业、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也分别较“九五”期间提高7个百分点和5个百分点以上。虽然此间各行业就业者收入水平都有所提高,但提高的程度各不相同。
(五)农村收入差距
现阶段我国农民收入有所增长,但也要看到东西部农村收入差距在扩大,平原地带与山区地带农村收入差距在扩大,现代农业与传统农业收入差距在扩大,特色农业与一般农业收入差距在扩大,技术型农业劳动者与普通农业劳动者的收入差距在扩大。
正如长期从事居民收入分配研究的顾严和杨宜勇两位专家指出,改革开放初期的1979~1984年农民的人均年收入连年快速增长,年均增幅达15.6%,而近几年与改革初期相比,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幅度相比,农民收入却大幅度下降,正处于低速增长状态。
(六)差距过大引起的社会后果
1、不利于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我国多数居民已对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现实不满,尤其是低收入和中低收入群体的主观承受力偏低,收入差距加大不仅使众多的农业人口沦为贫困群体,同时也使城镇居民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特别是“十五”期间,全国GDP年均增长8.6%,但在工业领域,高增长的同时就业增长步伐却十分缓慢,就业增长率仅为0.7%,2004年甚至首次出现负增长。另外,上不起学,看不起病的案例比比皆是。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2、影响社会的稳定
个人收入差距的扩大,直接导致贫富悬殊,而贫富悬殊的拉大又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据统计测算,近五年我国各类社会案件数量急速上升,诉讼金额占GDP的7%左右。自1986年以来,中国治安案件的年均增长速度超过了10%。由此可见,必须切实采取得力措施抑制个人之间收入差距的加大,来保证我国的长治久安。
二、个人收入分配差距存在的原因
(一)税收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存在的问题
1、我国自1980年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如下表:
表2 个人收入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级数 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0 低于800元 0 0 5 超过20000-40000元 25 1375
1 不超过500元 5 0 6 超过40000-60000元 30 3375
2 超过500-2000元 10 25 7 超过60000-80000元 35 6375
3 超过2000-5000元 15 125 8 超过80000-100000元 40 10375
4 超过5000-20000元 20 375 9 超过100000元 45 15375
注:(1)表中所列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2003年前为800元后的所得税,目前为1000元后的所得税)。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该税率在当时,是基于一是对外开放力度加大,来华投资和工作的外籍人员增加,为维护国家税收主权,促进国际间平等合作,必须要实施个人所得税法;二是国内居民工资收入很低,月平均工资只有64元左右,所以绝大多数国内居民不在征税范围之内。但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的发展,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已经转移到工薪阶层。下表为城镇居民家庭统计调查中1995年~2005年的个人所得税十年间平均每人每年实际交纳额。
表3 城镇居民家庭统计调查中的个人所得税 单位元/平均每人每年 我国个人收入差距的财税对策研究(二)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