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传统产业组织理论一般是以SCP为基本框架的,S(Market Structure)指市场结构,包括产业集中度和进入壁垒等;C(Enterprise——Conduct)指企业行为,包括企业发展战略和兼并、联合等竞争行为;P(Performance)指经济绩效,是在一定市场结构和企业行为影响下的资源配置效率和利益分配状态。传统产业组织理论的基本逻辑结构是市场结构决定企业行为,影响经济绩效,也就是说存在S=>C=>P的单向链。现代产业组织理论则认为:不仅结构可以决定行为和影响绩效,行为和绩效也可以反过来影响结构,即还存在着P=>C=>S的反向链,采用这种双向的分析思路,就形成S=>C=>P=>C=>S … …这样一个SCP循环。企业集团就是企业在SCP循环中自然发育的结果。
(二)、以韩国企业为例的政府主导型;
1、韩国企业发育过程。
韩国大企业集团的发展经历了政府催生——垄断扩张——破产危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政府催生。20世纪50、60年代是韩国政府催生大企业集团的时期。第二阶段:垄断扩张。20世纪70、80年代是韩国大企业集团垄断扩张的阶段。第三阶段:破产危机阶段。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韩国引发了大企业集团的破产浪潮。
2、韩国企业破产浪潮的原因。
首先,从韩国企业的发育过程来看,韩国企业发展是在政府催生大企业改变S(结构)后带来C(行为)变化即企业规模扩张的。但是,韩国大企业并没有按照SCP循环中的反向链,依靠P(绩效)的改善来实现进一步的规模扩张,而是依靠对行业市场和国家资源的垄断地位,依靠政府的扶持和优惠政策。
其次,在对SCP循环理论的分析中已经知道,政府参与企业发育过程的作用是通过限制垄断和降低市场交易费用等来促进SCP循环的延续,保持SCP循环的畅通。但韩国政府过高估计了政府的力量而忽视了市场竞争在企业发育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企业绩效难以改善,竞争力也没有随着规模的扩大而得到相应的提高。
再次,由于大企业对政府的过分依赖,企业间相互关系被割断,这种缺乏企业间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的二元化企业结构,使韩国大企业集团发展成为“大而全”的低效企业。
(三)、我国企业集团的组建方式。
现阶段,我国企业集团的形成过程中,政府的作用仍然是不可缺少的。
第一,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的主体是国有企业或国有资本,而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与政府有天然的联系。
第二,政府主管部门对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还有多种控制权力,也比较了解国有企业的分布状况,有条件引导企业适应市场要求,通过组建企业集团合理配置国有资本和控制其他资本。
第三,组建大型企业集团需要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只有通过政府的推动和协调才有可能实现企业间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联合。
第四,在国有资产委托代理关系的制约和激励机制还不完善的情况下,一些企业领导者有可能不顾企业现在和未来的发展,不顾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的全局要求而拒绝加入集团,有必要通过政府的干预加以解决。
第五,一些企业集团是在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控股公司改制的基础上组建的,这种行业性控股公司的改造实际上是政府自身转变职能的一个方面,也只有主要通过政府部门积极主动的行动才能完成。
第六,国外大型公司(集团)和跨国公司(集团)与我国企业的竞争态势极为严峻,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是适应这种国际竞争的战略性举措。政府对此不仅要通过明确的产业组织政策鼓励大型企业集团的组建和发展,也负有直接推进、组织这一进程的责任。
现阶段,政府在组建企业集团中的重要作用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尊重企业集团形成的内在经济动因和经济规律。在我国企业集团形成过程中,必须坚持市场导向,即哪些企业应当被兼并,哪些企业应当合并等都要由市场判断。
因此,我国组建企业集团的方式应该是“政府引导、协调+市场运作”。
四、进一步合理组建与发展我国企业集团的对策研究。
针对我国企业集团发展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我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提高对企业集团的科学认识,通过可行性研究清理不合规范的“企业集团”;
应通过宣传明确认识企业集团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而出现的新型经济组织,它本身具有一些基本特征:一是具有多层次的组织结构,一般应同时具有核心层、紧密层、半紧密层和松散层企业;二是企业集团法人联合而不是一个法人。企业集团各层次的成员企业,各自都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三是企业集团各层次的成员企业是以一定的资产和契约纽带联结而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四是企业集团内部应形成投资、科研、市场开发、利润和成本五个中心功能。明确企业集团组建必须遵循:自愿、互利、择优联合、结构合理、科技领先、增强开发能力、鼓励竞争、防止垄断的原则。
在此基础上,应彻底清理和整顿一批不具备条件的企业集团,并尽快确立企业集团统一登记注册制度,对以后将组建的企业集团必须搞好可行性研究,搞好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工作,切实提高企业集团的档次、质量,进一步发挥其功能和作用。
(二)、划分归属,明确产权,理顺企业集团内部关系;
理顺企业集团内部母子公司的产权关系是企业集团管理与发展的坚实基础。企业集团的产权关系是指国家与集团公司、成员企业间的投资与被投资关系。投资方按出资比例的多少体现相互间的紧密关系程度,并依法形式选择经营者、重大决策、资产处理与收益等权利;当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这必然涉及到要明确国家和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和成员企业之间的产权关系问题。 企业集团的建立与完善(四)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