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在我国经济增长中,往往只注重对资产增量的投入,而忽视对资产存量的利用,导致资产存量配置刚性,甚至造成负面效应。整个社会缺乏资产存量合理流动和重新组合的有效机制,形成了原有资产滞存的格局,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发展和客观经济效益的提高。在我国工业企业固定总资产中,有1/3的固定资产长期处于闲置状态,而用于扩大再生产的新追加投资对现有投资结构的调整能力又受到资产存量结构本身的限制,再加上投资主体多元化和投资行为不合理,可能导致投资增量结构失衡,而且新增投资所获得的边际调节效果也是递减的。因此,可以考虑把存量结构调整作为优化产业结构的主要形式,而购并就具有盘活资产存量和优化结构的功能,它有助于抑制外延性投资膨胀,盘活一些闲置的资产,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较快地扩充企业经营实力。
3.企业购并是优化和改组我国国有企业组织结构的客观需要。
在“条块分割”、“地区封锁”的传统体制下,我国国有企业的组织结构极不合理,虽经过多年的调整和改革,有了较大的改善,但仍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是企业专业化协作水平低,大而全、小而全的状况仍很严重;二是企业平均规模小,规模结构不合理。二者相互作用的结果使我国产业组织呈现出生产集中不足与过度竞争并存的格局。要迅速打破我国产业组织结构这种不合理的格局,现阶段较为有效的方法是通过购并,尤其是积极推动跨地区,跨部门的企业购并。通过企业购并可迅速解决我国缺乏分工协作、规模过小的问题,建立适应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的产业组织结构。在这样的产业组织结构下,既能形成生产和资金日益集且技术先进的大企业又能形成专业化分工协作的小企业,从而形成有效率的市场结构。
二、我国国有企业购并中存在的主要障碍及其原因
在经济转轨时期,我国国有企业购并的产生和发展无疑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但由于购并面临着种种障碍,企业购并的成功率不足5%。这些阻碍因素既有来自企业本身的问题,如产权不清、管理滞后,也有企业购并所需外部环境发展滞后所带来的问题,如为企业购并服务的中介机构发育不完善,资本市场不发达等。
(一)各方利益冲突形成的障碍
企业购并涉及众多利益主体,由于其所追求的利益目标不尽一致,使得他们之间的利益矛盾与冲突日益加剧,而这种利益冲突却正是影响我国企业购并成功与否最主要的障碍之一。在我国,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企业的国有产权购并交易主体复杂多样,被购并方出让产权的权益由谁支配,归谁使用等也没有统一明确的法律或条例规定。于是,各经济当事人在自身利益驱使下,以国有产权及收益归属为中心形成了购并与反购并的争斗以及争抢国有企业购并控制权。
导致我国国有企业购并的利益矛盾与冲突的基本原因有二。一是现行的产权制度不明晰。我国国有企业产权关系不明晰集中表现在全民资产实际上的占有权(法人财产权)关系模糊,即企业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企业的经济所有权往往是由企业主管部门和政府其他部门行使,而直正的独立的所有权代表却处于“缺位”状态。在这种产权制度下,各级政府或各级国有资产代理机构为了实现本部门利益最大化,就会出面干预企业购并活动,甚至越俎代疱,充当了购并的主体;二是管理体制障碍。这些体制障碍主要包括以下方面:①财税体制障碍。跨地区,跨行业,跨财政隶属关系发生购并,必然导致企业交纳所得税的渠道改变,从而影响了被购并企业原来隶属政府的财政收入。若这种购并对本地、本行业、本财政无利可图,必遭地方财政部门的反对和阻饶;②金融体制障碍。一方面,这种体制不适应企业跨地区购并对资金的需求。按现行体制规定,跨地区的两个以上企业购并共同进行项目投资,则需分别申请项目借贷计划,资金分别下达,企业分别负责。由于企业所在地银行信贷资源有限,难以实现规模投资;另一方面,不适应购并后的企业集团规模借贷。现行金融体制规定,甲地企业借贷资金不能用于乙地企业项目建设,母企业借贷资金不能用于子企业项目建设,这必然限制了规模借贷。③行业管理体制障碍。现行的行业管理实际上仍然是部门管理,其典型特征是条块分割,即将企业按规模和产品分别归属于各级政府和专业部门。为了本部门利益不受损害,必然对购并尤其是跨地区、跨行业购并进行限制。
(二) 资本市场发展相对缓慢
企业购并是以市场为依托而进行的产权交易,其本身也是一种资本运动。这种运动的完成必须借助资本市场。发达的资本市场对企业购并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资本市场为企业购并方迅速筹措资金创造了条件;资本市场的价格定位为企业购并主体的价值评定奠定了基础;发达的资本市场造就了企业购并主体。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缓慢,日益不适应国内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购并形势的变化,迫切需要资本市场的快速成长和完善。资本市场对企业购并的限制作用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资本市场规模较小。一方面,使得在资本市场上进行购并可供选择的对象有限;另一方面,股市(证券市场)规模太小也意味着多数企业资产实物化,非股权交易将增加企业购并交易成本,从而导致效率下降。二是股权结构不合理。我国上市公司发行的普通股份被分割为具有不同流通性质的国家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国家股几乎不具有流通性,法人股只具有极小的流通性,只有所占比例不高的公众股具备充分的流通性,这种普通股份的分割给企业购并增加了困难。国家股在上市总股本中所占比例一般在50%左右,致使以取得控股地位为目的的收购难上加难。
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相对缓慢的主要原因是过度的行政干预。过度的行政干预已经成为阻碍资本市场正常发展的不可忽略的因素,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对市场的卖方实行过于严格的额度控制。政府不仅对股票上市额度控制,成为股票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障碍,还对公司债券发行进行计划控制,这也严重影响了公司债券的发行和流通。二是现有的股票发行办法赋予证券监管部门过多的审批权,结果将会导致监管部门过度沉溺于行政审批的权力,忽略监管的职能。在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下,证券监管部门对证券上市的审批权力过大,势必滋生诸如以权谋私的种种行为,导致监管的效力随权力的腐蚀逐渐丧失。
(三) 忽视企业购并后的管理整合
企业购并是个复杂的过程。在这一购并过程中,一些国企领导只注重购并协议的签定,而忽视了购并后的“消化”问题,即管理整合问题。忽视购并后的管理整合,会给企业带来一系列问题。例如,购并后企业组织管理没有得到根本性的变革,将后期投入的改造资金在低效组织中浪费掉;缺乏对被购企业产品质量控制,被购企业品牌侵蚀原有品牌;只注重规模扩张,技术进步和新产品开发力度不大;出现“两张皮”和“夹生饭”现象,致使兼并初期并没有产生预期的效果。造成我国国有企业忽视购并管理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资本经营认识的误区。一些企业将资本经营视作企业发展的唯一途径,玩弄资产组装游戏,最终实现“圈钱”的目的,而没有真正把资本经营作为企业增值的有效手段。有的甚至认为,购并协议的达成可自然地使企业获得增值,更是忽视了资本经营。二是购并活动本身的特点也易使人们对购并管理,尤其是购并后期管理活动缺乏重视。购并前期涉及到各方面的参与者,工作量大,成为购并方注目的焦点。购并后期的过渡与整合阶段,只是购并双方相互调整适应,进而相互融合的过程,虽然需要更加深入与务实的管理界入,但不易为外界关注。就企业自身来讲,往往是购并协议一达成,各方领导以为成功在即,往往忽视购并后期的管理工作。
(四) 缺乏完善成熟的中介机构
企业购并涉及许多资产、财务、政策、法律等方面的问题,是一项极其复杂的交易过程。在规范的企业购并交易市场上,为企业购并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中介机构主要是投资银行、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这些机构在提供信息和咨询、作出价格定位和提供法律保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中介作用,为实现企业购并的合理化、公正化、公平化,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证。但在我国,由于这类中介机构运作不规范,发展不完善,在企业购并中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得购并难以达成。当前,我国中介机构存在的缺陷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业务面窄,市场参与的力度不足。目前,中介机构的主要业务局限在企业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法律咨询等方面,而作为主要业务内容的企业发展咨询,融资服务等业务则参与力度不足,使得中介机构并没有真正成为连接企业与市场的桥梁;二是信息量少,咨询服务的功能不足。中介机构拥有的信息量的多少,直接决定着中介机构的业务范围、撮合力度以及市场主体对其可信的程度。如果中介机构信息量少,不能对企业的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作出准确定位,导致企业定位偏差,必将影响其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机构本身也难以赢得客户的信赖,其业务也将难以发展;三是业务素质低,中介撮合力度不足。现代市场经济中的机构执业者,必须精通金融、财政、税收、法律、会计、审计等相关的综合知识与国家相关政策,具备高度的市场洞察力和预见性,能随时对市场环境变化作出准确判断,这样才能高效地、及时地撮合各种交易。而我国的中介机构的执业者目前尚不具备这些条件,或者具备条件者甚少,导致中介机构的撮合力度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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