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具体表现形式。 规范的公司制改造的形式基本有如下三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三者的区别就在于对外承担债务责任形式的不同,即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份承担责任,上市公司按照市场的运作承担责任。三种形式各有优缺点,公司形式的选择不能搞一刀切,要根据自己企业的情况来进行公司制改造,选择合适的公司形式。
二、中国企业制度的现状分析
本文在前面已经谈到中国企业制度改革发展的现状,“从形式上看,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框架”,其形势和趋势是好的。但这仅仅是形式上的表现而已,本人并不认为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在改制企业中就已基本建成。事实上:企业在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道路上困难重重,制度的制约逐渐凸显,传统和观念的影响也比较明显,表现出悲观层面上的“中国特色”。这也说明中国的企业制度建设和发展,尤其是国企的改革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和实质阶段。
(一)民营企业的制度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在邓小平“南巡讲话”以来,民营企业犹如雨后春笋,在祖国大地蓬勃发展,它以其高度集中的产权、高度集中的控制权,明确的责、权、利关系,灵活的决策和运营机制,明确的创业激情和远景激励,以及可靠的亲情凝聚力等等优势,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中的家族式企业占了绝大多数,但家族企业的诞生和成长历程却千差万别,其制度建设更是参差不齐,早期“下海”的“弄潮儿”目前有许多人已经拥有了相当规模的企业,他们的企业有的甚至发展成为行业的领头羊。他们完成了原始积累后,通过亲属及职工参股、社会投资入股等方式进行了各种形式的公司制运营,有许多家族企业还实现了成功上市。但有些家族企业仍处在家族式管理的初级阶段,可以说这些企业老板们只依靠垦荒牛精神完成了“一次创业”,还没有进行将企业改造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企业的“二次创业”。就民营企业的组织形式而言,近期根据有关机构的调查,在初创时期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制的有68.5%,采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有14%,采用个人独资方式的公司只有7%,采用合伙制的则更少。目前,采取独资和合伙形式的越来越少,而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则程直线上升趋势。
具体情况的不同,决定了制度的不同,机遇和措施的不同也决定了成功程度的不同。有许多家族企业在三五年后走向了衰落,而大部分走向公众化公司道路的家族企业获得了成功。但无论是成功企业还是失败企业,他们都要面对或曾经面对以下问题:
1、随着家族企业的成长,其内部会形成各类利益集团,由于夹杂着复杂的亲情关系,使得领导者在处理利益关系时,会处于更复杂,甚至是两难的境地。所有问题都是钱在作怪,许多情况下,人与人之间的合作是能够同甘苦,但不能共富贵。创业初期,所有矛盾都被创业的激情所掩盖,但当创业有了成就,当对待荣誉、金钱、和权利的看法出现分歧时,亲情间便会出现反目现象。再者,由于人的自私性,有亲情的下属或员工不但不如“外人”守制度,并且还会有私自做主或侵吞公共财产现象发生。有道是“人有不如己有,夫妻俩间还隔着手”。于是儿子会贪污老子的钱,妻子会私藏丈夫的钱,如此,传统的管理制度便难以控制,给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带来制约。所以,家族企业靠亲情起家和壮大,而现在走向成功需要克服的却是来自亲情的负担。
2、民营企业在初创时期,经营的成功往往依赖于企业家个人的判断力,企业决策完全依赖于企业家个人。同时民营企业家大都将企业视为个人成就,于是格外重视对企业决策权的控制,这就决定了民营企业的战略随意性。
受个人因素的影响,民营企业家会因过于自信或专制而付出代价,也会因急功近利而造成信用缺失。这也是民营企业的致命弱点,它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稳步、持久地发展。
(二)国有企业的制度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前面已经谈到,自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在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方面做了多方面的工作。这些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政企分开方面,通过改革政府机构,转变政府职能,取消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从管理体制上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中央党政机关与所管理的企业已于1998年底实现了脱钩,地方的脱钩工作也自此陆续展开并完成;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的经营性企业也于1998底全部移交给地方。
2、在探索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方式方面,对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出资人不到位的问题。 一大批企业通过投资主体多元化,进行了公司制改革,促进了经营机制的转换。
3、企业内部深化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初步形成了经营管理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分配能多能少的机制,一些企业还试行了经营者年薪制、持有股权、股票期权等分配方式。
4、从1998年底开始,国务院试行了稽察特派员制度,加强了对重点国有企业的监管,并使这种制度过度到了监事会制度。
除此以外,针对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管理中带有普遍性的一些问题,国家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列入国家重点企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绝大部分已进行了公司制改革,这表明: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
国有企业从“利改税”、“承包经营”到“抓大放小”、“债转股”,自实行政企分开、厂长经理负责制、工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到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造,经历过了一个逐步探索和循序渐进的过程。目前,经改制的企业多数运行状况良好,可以说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已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最大的问题是公司制改造形式的选择并不太好。因为改制的公司形式的选择基本搞的是“一刀切”,并没有根据各自企业的情况来选择合适的公司形式进行公司制改造——这也是行政工作的“老毛病”。国有企业在进行公司制改造时往往会采用下列两种做法:
1、把国有企业直接翻牌成为国有独资公司。大量的国有独资公司是不规范的公司,有走过场和做秀的成分。董事长兼总经理担子一肩挑,董事会形同虚设,行使监视职能的国家时而鞭长莫及,时而控制过度,其制度状况与改制前没有实质性的改观。
2、把若干个国有企业拼凑成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相互参股、持股的做法不能算作是好主义,也不能算作规范做法。因为国有企业的资产都是国有资产,是一个股权。国企法人股的概念也不够确切,因为国有企业不是法人,国企法人股的实质是国有股,其资产与权益的构成只不过如同国家把自己口袋的钱来回上、下、左、右地摆弄罢了。
上述现象是对改制初衷的偏离,由于机制没有改变,所以效果并不看好。若要改成公司制,需要有一个新股权加入进来,要使投资主体多元化,否则无法实现机制的实质性改变。但从企业的角度看,建立制度是为了保障效果,依法运营是为了摆脱行政干预。然而,无论制度怎样改,也不能脱离产权制度这个中心,企业仍然要面对一系列的负担问题。国企曾靠政策性和战略性创造了辉煌,但目前政策性和战略性却成为困扰国企发展的一项负担。
三、现代企业制度的误区和存在的问题
(一)对待企业制度建设和企业发展方向上的误区
1、误解概念。认为现代企业制度就是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洋制度,是对资本主义企业制度的模仿。
其实,“现代企业制度”是经济学界为了推进国企改革改制而提炼的一个概括用语,专指适合于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公司制,而国际上并没有这样一个称谓。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国有企业改革指出了前途和方向。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产权明晰,政企分开,责任明确,管理科学”这也是国家对企业改革的原则和要求。
那些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看作是“崇洋媚外”和“不符合国情”的观点是错误的,那些把现代企业制度当作 “先进模式”而去搞“赶时髦”的心理也是错误的。
2、追求规模,认为规模大了就一定有效益。
一般情况下,雄厚的实力、合理的制度、有效的管理加之良好的机遇、正确的决策,可以将企业做大、做强,而且,企业规模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代表企业制度的规范程度和抗风险能力等。但规模大的企业不一定实力就强、诚信度就高,制度就合理、管理就规范、效益就好。国企的规模相对都比较大,但过去却是多数亏损,国家为此制定了一系列的扭亏措施,在牺牲了许多利益的基础上才勉强实现了“三年脱困”,近几年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才得以进一步好转, 2004年第一季度国资委的统计表明:国有重点企业的亏损额比2003年同期已经减少了31.6%,但仍有18.7%的企业亏损。
再者,并不是所有产业都适合于搞规模经营。从世界范围看,能够发挥出巨大规模经济性的产业主要集中在工业化时代的传统产业。随着传统产业时代向信息化、知识经济方向的延伸和新经济的繁荣与发展,众多新兴行业及服务产业不断追求多样化和多变性,一些中小企业实力大增,“巨无霸企业”的时代逐步结束。因此,不分产业、不加分析地片面追求规模化,是不能适应新时期市场竞争新要求的。
企业效益是多方面条件和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那些不从规范制度、有效管理和科学决策的方面入手,只向规模要效益的观点和做法便是进入了对规模效应认识的误区。
3、追求时髦搞公司化,认定公司化就是最佳选择。
公司制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态,它能表明企业的运营形式和权责关系,并不代表企业的先进与落后。一种企业制度是否优越,主要看是否能够降低运营成本,是否有利于企业发展。对一些资产规模比较大的大、中型企业,尤其是投资主体比较分散、产权关系比较复杂的企业,公司制无疑是好的制度选择。但一些“人力资本”起主要作用的企业、小规模企业,采用个体业主制和合伙制也许是一种更好的选择。不顾行业性质和特点,也不管企业处于什么阶段,都以公司制为首选的观点和做法也是错误的。
4、爱慕虚荣搞集团化,确认集团的地位就一定高。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