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项目产品(或服务)的收费要合理。
④项目经营者要保证做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保证在特许
协议终止时项目发起人接收的是一个运行正常良好的项目,而不是一个干疮百孔的烂摊子。
(3)项目的贷款银行
BOT模式中的贷款银行组成较为复杂,除了商业银行组成的贷款银团之外,政府的出口信贷机构和世界银行或地区性开发银行的政策性贷款在BOT模式中通常也扮演很重要的角色。贷款的条件取决于项目本身的经济强度、项目经营者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状况,但是在很大程度上主要依赖于项目发起人和所在国政府为项目提供的支持和特~~许权协议的具体内容。除以上三方外,BOT模式在许多情况下,通常由项目所在国政府机构、担保受托人、保险公司、有关国际机构、律师、专家及评估咨询机构等参与,他们分别担当不同的配角,以共同促进BOT模式的实现。
2.BOT融资的具体过程
①项目主办方设立一家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与政府机构签订特许协议,股东向政府机构出具安慰文书;
②项目公司与承包商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接受保证金,同时接受分包商或供应商保证金的转让,与经营者签订经营协议;
③项目公司同商业银行签订贷款协议,与出口贷款人签订买方信贷协议。商业银行提供出口信用贷款担保,并接受项目担保;
④项目公司向担保信托方转让收入,如销售合同收入,道路、隧道、桥梁的通过费等。
具体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上来,则BOT方式融资的操作流程可简单概述为,由政府和项目发起人签订特许权授让协议,再由项目发起人组织成立的项目公司承担大型公共性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设计、建设、营运和维护的任务并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拥有该项目的所有权并收取费用,用所得收入清偿项目债务,弥补经营开支并获得预期的投资回报;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再将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
在BOT方式中,东道国政府是最重要的参与者和支持者。首先,BOT项目必须得到政府的批准,并与项目公司签订详尽的特许协议。协议将详细规定政府与项目公司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政府部门也可持有项目公司的股份。发展国家吸引外资的BOT项目若离开东道国政府的强力支持,则很难使外国私营公司冒巨大风险投资东道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在项目筹资中的作用以及优缺点
BOT方式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政府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满足其基础设施建设庞大资金要求,而私人投资者通常又不愿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矛盾。它是减轻政府及公共部门承担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短缺压力的有效方式。
BOT融资模式的特点
①BOT融资模式是无追索的或有限追索的,举债不计入国家外债,债务偿还只能靠项目的现金流量。
②承包商在特许经营期内拥有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③名义上,承包商承担了项目全部风险,因此融资成本较高。
④与传统方式相比,BOT融资的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效率一般较高,用户可以得到较高质量的服务。
⑤BOT融资项目的收入一般是当地货币,若承包商来自国外,对东道主国家来说,项目建成后将会有大量外汇流入。
⑥BOT融资项目不计入承包商的资产负债表,承包商不必暴露自身财务情况。
我国的基础产业建设相对于经济发达国家较为落后,尽管近几年,国家将其作为经济发展的重点增加投入,但矛盾仍旧无法缓解。而BOT项目融资方式则可由国内外私营机构提供股本资金,进行融资建设,政府只需提供一些附属性担保及优惠政策。这样,在不增加政府财政支出的负担的同时,又促进了基础设施的建设。
BOT方式具有重大意义:
①减轻政府财政负担,促进我国基础设施的发展;
②促进外资流入我国的基础设施,同时引进先进的设计。施工生产技术及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
③实现资产负债表之外的融资,不影响国际金融机构对政府借贷资金的限额,使得政府可以有更多的建设资金用于我国急需建设的基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