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层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个案意见及案例分析(待制定)。
目前,我国采纳的是集中立法型的监管体制,政府通过设立专门的全国性证券监管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来实现对证券市场的统一管理,故我国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框架带有明显的统一监管的特点,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监管:
(一)证券立法。在规范会计信息披露的立法方面 ,我国在1993年4月颁布《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后来又于1998年12月颁布《证券法》取而代之。1993年12月颁布《公司法》,并分别就会计规范和审计规范制订《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共同用来规范会计信息的披露。
(二)会计准则体系。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分为以下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层次为具体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这对于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业务操作的合法性及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会计信息披露规则体系。会计信息披露规则体系。中国证监会作为全国统一的证券监管机构,制订了《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披露实施细则》,并辅之以不定期发布的一些相关规范文件,对证券立法中的披露要求做出进一步的具体规范。
(四)审计准则体系。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自1988年以来已颁布了三批独立审计准则,包括第一层次的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第二层次的具体准则和实务公告,以及第三层次的执业规范指南,基本上构成了我国比较完整的独立审计准则体系。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并上市后信息披露的框架由首次发行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组成;此外,公司在增资发行和重大资产重组时,还应进行信息披露。
(一)首次发行披露:首次发行披露包括IPO招股说明书和IPO上市公告书。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按法定程序向证券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文件,如果申请公开发行股票一旦获得批准,公司应在发行前二至五个工作日内公布招股说明书,以披露财务信息以及其他有关信息。公司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后,应当在其股票上市交易五日前公布上市公告书。
招股说明书应披露的财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会计报表:不少于最近三年年末的资产负债表、不少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不少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现金流量表。2.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对上述会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3.会计报表编制基准。4.利润构成情况。5.主要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形资产净值情况。6.主要无形资产情况。7.主要债项。8.股东权益。9.现金流量。10.期后事项、重大关联交易、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11.如有必要,需要披露备考财务会计信息。12.可以披露盈利预测报告,如有,还必须披露注册会计师对盈利预测报告的专项审核报告。13.财务报表差异调节表。14.如有必要,需要披露资产评估报告。15.验资报告。16.主要财务指标。17.募集资金的运用。18.股利分配政策。19.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上市公告书的主要内容:验资报告;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主要财务会计资料;其他重要事项。
(二)定期报告:公司证券公开发行及上市后,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必须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
年度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情况简介、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重要事项、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其他。
半年度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简介、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重要事项、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如有)、其他。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二)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