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费用性质法编制收益表,是德国企业会计的一大特色。在其影响下,也成为欧洲大陆许多国家长期惯用的方法。而IAS1中费用性质法也正是在德国收益表编制方法的影响之下孕育而生的。比较两者之间存在着诸多相同之处,其中较为突出的两点是:
1、费用项目的划分相同。IAS1费用性质法收益表中费用划分为:耗用的原材料和易耗品、雇员成本、折旧和摊销费用,即“料、工、费”;而在德国收益表中也同样划分为:材料费用、人工费用、价值消耗(即折旧和摊销费用);
2、关于投资成本与收益的处理不同。在IAS1与德国费用性质法收益表中均将投资成本与收益列入企业的正常活动部分。
但是,德国因为它会计的发展存在一些自身历史因素的影响,而拥有一些自己的特点,为了收益表编制的通用性,IAS1在德国收益表的编制基础上也有很大程度的改进,它们之间也必然存在一些差异,其主要表现为:
1、有关利息费用的填列。在德国的收益表中,将利息费用单独填列,以反映企业的财务活动状况;而在IAS1收益表中则将利息费用列入融资成本之中,并不单独列示出来;
2、关于“产成品和在产品的变动”项目的认识不同。在前文已经提到,德国以及我们国家的一些学者认为,费用性质法收益表是面向生产的会计报表,其当期的业绩侧重于生产活动,因此,该国又把费用性质法收益表称为“总成本法收益表”。他们还认为:“报告期内的业绩,不仅仅包括生产已经完成并且已经销售的产品价值,而且还包括期内产成品和在产品的价值增加数,期内产成品和在产品价值的减少数调减本期经营业绩”(注3);但是在IAS1第81段中的说明却否定了这一观点。在IAS1中把当期的产成品和在产品的变动视为对企业生产费用的调整,以反映生产使存货增加或超过生产量的销售使存货减少的情况。并且在IAS1第81段中还特别强调:“所采用列报方式并不意味着该金额代表收益”。
3、关于“其他资产化成本”项目的处理。在德国的收益表“其他资产化成本”项目是指企业自己制造或扩建修理自用长期资产的发生的费用,由生产过程中所耗用的材料、人工和生产共同费用构成。德国还认为该项目性质和完工产品及未完工存货的增加相同,也表示企业报告期内生产活动的增值,包括企业自制的长期资产、资产化的大修理费用、资产化的经营机构成本,建筑物利息支出以及其他开发试制费用。但IAS1费用性质法收益表中已取消了此项目,而将这些经济业务并入“收入”项目中,不再单独列示出来。从而,简化了收益表,避免过多的揭示非重点信息。
三、 IAS1两种收益表比较研究
通过前文的叙述,我们已经可以较为清晰的认识到费用功能法与费用性质法的关键区别在于二
者对费用项目的进一步细分标准有所不同,为了对两种方法下编制的收益表有一个更为深刻的认识,笔者将IAS1两种收益表中有差异的前两部分,即表2-1中的(1)、(2)部分进行比较,详细内容如下:
表3-1 费用功能法 费用性质法 (单位:万元)
1、收入 1000
2、销售成本 (700)
3、毛利润 300
4、其他经营收益 150
5、销售费用 (80)
6、管理费用 (70)
7、其他经营费用 (50)
8、经营活动成果 250 1、收入 1000
2、其他经营收益 150
3、产成品和在产品的变动 +100
4、耗用的原材料和易耗品 450
5、雇员成本 250
6、折旧和摊销费用 100
7、其他经营费用 200
8、经营费用总额 (1000)
9、经营活动成果 250
(一)比较两种收益表项目之间的联系
比较上表我们可以发现:在两种编制方法下收入与其他经营收益是相同的。同时,无论费用项目如何划分,对于相同的经济业务所形成的经营活动的成果必定是相同的,所以两表中的最后结果即:“经营活动成果”是相同的。而有所不同的是剩下的其他几个项目。在费用性质收益表中,将材料、人工以及折旧和摊销费用单独反映,其余费用项目则合并反映于“其他经营费用”中,也即费用功能法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中除人工工资和折旧与摊销等之外,其余反映于其他经营费用之中。因此,两表中的其他经营费用是不同的,但是,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来看,其总的收益(含其他经营收益)与总的费用是配比的,在上表中也是如此。为具体分析上表中左右各项目间的联系,特列公式如下:
1、 与总收入相配比的成本费用关系公式:
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其他经营费用=经营费用总额±产成品和在产品的变动
(注:公式中等式左边为费用功能法项目,右边为费用性质法项目)
即(表中数据):700+80+70=1000-100
以上公式可以充分说明,在两种收益表编制方法下,无论费用如何划分,其总额是相等的,即
与之对应的收入总额是相配比的。同时,公式也证明了当期产成品和在产品的变动表示对本期费用的调整,即产成品和在产品数额增加则调减本期经营费用总额;反之,则调增本期经营费用总额。
2、 销售成本及费用关系公式:
完工产品生产成本=本期制造费用±在产品的变动
销售成本=完工产品生产成本±产成品余额的变动
则:(1)本期销售成本=本期制造费用±产成品和在产品的变动
(2)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其他经营费用=经营费用总额-本期制造费用
=经营费用总额-销售成本±产成品和在产品的变动
(注:公式(1)、(2)中等式左边为费用功能法项目,右边为费用性质法项目)
即(表中数据):80+70+50=1000-700-100
因此,上表中本期制造费用为:800
本期期间费用为:200
由以上公式及其推导过程我们可以发现在费用性质法中的“经营费用总额”由制造费用、期间费用两部分组成。同时,也可以看出在费用功能法下的销售成本实为在费用性质法中的本期制造费用(表中无此项)与产成品和在产品的变动两项构成。这也又一次证明“产成品和在产品的变动”是对本期生产费用的调整,而非本期业绩的组成部分。
(二)对两种编制方法下的收益表的评价
1、 对费用功能法收益表的评价
(1)优点。在费用功能法下,按成本费用的功能把它们划分为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其他经营费用。因此,在这种收益表编制方法下通常能向报表使用者提供比按性质进行费用分类更为相关的信息。如: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信息的揭示。因此,费用功能法收益表特别有利于报表使用者,尤其是投资者了解该企业的成本费用的构成,产品销售投入力度,管理水平的高低。从而,这种方法特别适合规模较大的企业。因为企业规模较大,现金流动频繁,收支渠道广泛,采用这种方法,便能有效地评价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很好的掌握费用的经济用途以及费用与成本的关系。
(2)缺点。在费用功能法下,费用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分摊给各功能单位,有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特别是人为因素,从而给报表信息披露的客观性原则蒙上了一层主观色彩。鉴于“这种方法通常向使用者提供按性质进行费用分类更相关的信息,但将费用分摊给各功能单位可能具有随意性且涉及相当多的判断”(IAS1第82段)。因此,IAS1在第83段特别提出:“将费用按功能划分的企业应披露关于费用(包括折旧、管理费用和雇员成本)性质的附加信息”。
2、 对费用性质法收益表的评价
(1)优点。费用性质法收益表按其费用性质分为耗用的原材料和易耗品、雇员成本、折旧和摊
销费用、其他经营费用。其间未直接列示出本期产品的销售成本,从而保护了企业的商业秘密,回避了市场竞争风险。这一优点也正是此种方法长期被德国及一些欧洲国家所采用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费用按其性质在收益表内以总额反映,不在企业范围内不同的功能单位之间分摊,因而,这种方法“只用于许多小公司,为经营费用在各功能单位中进行分摊是没有必要的”(IAS1第80段)。并且也简化了会计处理过程。另外,关于费用性质的信息有助于企业预测未来现金流量”(此项分析将在后文中阐述)。
(2)缺点。因为费用性质法收益表中费用不在企业各功能单位之间分摊,所以,不能通过报表揭示企业的管理水平,以及销售活动等情况,从而不利于企业加强管理水平,尤其规模较大的企业就很难掌握与此相关的管理信息,难以做出正确的判断与经营决策。
任何事物都存在正反两方面,对于这两种编制方法也同样。它们都有着自己的优缺点。至于我们实际工作中如何选择费用功能法还是费用性质法,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依赖于各国的历史与各行业因素,以及企业组织的性质。这两种方法均能提供哪些成本可能随着企业的销售或生产水平直接或间接发生变化的信息。由于每一种列报方法对不同类型企业均有合适之处,因此IAS1要求各国企业基于最能公允地列报本企业经营业绩组成要素的分类来作为方法选择。但是,IAS1特别指出:“费用性质信息有助于预测未来现金流量。”那么,费用性质信息如何有助于预测未来现金流量,下文笔者将作进一步分析。
(三)关于费用性质信息如何有助于预测未来现金流量
1、现金流量信息的重要性
在正常、有序的商品经济运行过程中,企业偿付到期债务,是商业信用的基本要求。任何一个
经济实体,要在商品经济环境中继续生存并得到发展,就必须重视企业的偿付能力。偿债能力是企业对债务清偿的承受能力或保证程度。企业能否清偿到期债务,不只是一个主观愿望,而必须建立在足够的物质基础之上,也就是说必须有足够的现金作保证。企业到期偿付债务,不仅是靠拥有巨额的资产,或坚强的信念,他还必须有充足的现金流入量。企业潜在的投资者、债务人、原材料供应商等,在提供资金和商品时,一定会对企业的支付能力和偿债能力等进行调查,而调查的重点必然是企业到期是否会有足够的现金流入。所以,通常所说的企业偿债能力,实际上就是指企业偿还全部到期债务的现金保证程度。
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一个企业如果没有足够的现金作保证,不管产品如何畅销,经营业绩如何良好,一旦到期债务不能偿还,债权人就可能向法院提出诉讼,企业就可能被依法宣告破产。西方国家由于大量的资金运用到投资项目上,资金周转不灵,到期不能偿还债务,而被宣告破产的例子比比皆是。随着我国经济秩序走上正常有序的轨道,《企业破产法》真正实施,相信不久的将来,企业不仅是“资不抵债”要破产,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也要破产。因此,企业的现金流量为企业的经营过程提供了一些不可少的有用信息。从而,对企业的现金流量的预测也显得日益重要。
2、关于费用性质信息如何有助于预测未来现金流量
随着我国关于编制现金流量表准则的颁布,使报表使用者不但能掌握当期现金流量的信息,同时,也为对现金流量的预测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但是由于现金流量表以收付实现制为编制基础,其难以更为全面的预测未来现金流量。而以权责发生制为编制基础的费用性质法收益表,不仅能反映企业的一定时期间经营成果,而且其费用性质信息有助于预测未来现金流量,从而为现金流量表对现金的预测起着一定的补充作用。其具体表现如下:
(1)有关折旧和摊销费用的揭示
“净现金流量又称为现金净流量,它是指在项目计算期内由每年现金流入量同该年现金流出量 会计报表分析—国际会计准则收益表比较研究(四)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