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成立专门的委派会计管理机构。为适应会计管理格局的新变化,进一步加大会计监督和管理力度,从组织上保证会计委派制的顺利实施,建议成立隶属于各级财政部门的行政管理机构--会计管理局,管理区域内会计人员的应聘、委派事宜。
1、明确会计管理局的性质、职责。会计管理局是社会中介机构,负责社会会计人才的统一管理,会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向社会吸取招聘和为各单位委派合格会计人才,保证用人单位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为用人单位搞好会计人员的委派,日常管理、业务指导与培训工作;负责开展对委派会计人员在用人单位职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业绩考核,保证委派会计人员的依法执法;配合有关部门作好 委派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执业监督检查及后续教育等工作;建章立制、服务咨询等方面的工作,如制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其他会计法规;对全国会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协调各国会计工作组织;指导会计学术团体的活动;统一管理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人员资格考试等。
2、规范会计管理局的收入分配制度,调动委派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委派会计实行由会计管理局管理后,每个会计人员成为会计管理局的法定职员,其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一律由会计管理局负责。会计管理局通过等级考试划分人员等级,并结合其资历,业绩将委派会计的工资划分为不同水平,为促进会计人员的依法执业 ,可建立基本工资加风险报酬的分配制度。
3、健全会计管理局的各职能部门。在会计管理局内设人事管理、后续教育、业务考核等机构,将委派会计人员的人事关系、编制、工资福利、升迁晋职等纳入统一管理,以真正解除委派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1)人事管理部门要作到全面及时了解会计人员的变动情况。整理会计人员的档案,档案资料是用人单位选人定岗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对委派会计人员实施监督和在职培训的参考资料,也是委派会计人员统计工作的数据来源。会计管理机构应妥善保管,并根据各方反馈的信息及时更新。要开发全国通用的委派会计人员档案管理的系统软件,形成全国性的委派会计人才市场,便于单位和会计人员在全国范围内选人、选岗,推动会计人员市场化的进程。(2)继续教育部门要真正作到 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力度 。对派往各单位的会计人员上岗前都要经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专门培训,已经派驻单位的会计人员每年也要组织2~3次的培训活动,使会计人员在政治思想、能力水平、业务知识等方面不断更新,以跟上时代前进和经济发展的步伐。为提高委派会计的政治业务素质,会计管理局每月采取集中学习和以会代训等形式对委派的会计普遍培训一次,培训内容为政治理论和财会业务。对培训学习的情况严格进行考核,考核情况记入个人档案,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及格或三次不参加培训的,限期离职学习,合格后再上岗,否则,予以辞退。
4、加强会计管理局的人员配备。选拔素质较高、责任心、事业心较强的干部从事会计管理工作,保持一支相对稳定的会计管理人员队伍。 在负责管理区域内会计人员委派时要 认真,负责,选拔被委派人员要高标准,严要求。这就要他们对被委派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进行考核,并经过严格的业务考试,把那些德、能、勤、绩都达到标准的真才实学的人选拔为被委派人员,在委派时要坚持客观公正、宁缺勿滥。同时加强对被委派人员的动态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委派人员自觉履行自身职责,对不称职的被委派人员随时清除,做到及时了解问题,及时的解决问题。
5、 应赋予会计管理局一定的权限,特别是执法权限。会计管理局对委派会计工作情况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看其是否能够担当起委派机构赋予的责任,审计部门要实行半年 和全年一审计,如有违规违纪行为,有权对其进行惩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取消其会计资格;对于打击报复委派会计人员以及违反会计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具有直接处罚权,以保护委派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治理会计工作。
(三)明确委派会计的职责和权限。为使委派会计有效行使其反映和监督职能,必须赋予其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在不影响单位法人按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况下,委派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有:1、依法进行会计核算;2、加强单位财务管理,促进财务会计工作规范化;3、制止和纠正单位违法违规财务行为,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4、参与单位经济决策,推进经济效益提高;5 、服从受派单位的工作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委派会计人员的主要权限有:1、审核所在单位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并与单位主要领导人共同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2、 参与拟定所在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监督检查各项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3 、与单位主要领导人联签批准重大财务收支项目;4、参与拟定所在单位的年度决算方案、分配方案;5、审核所在单位的新项目投资可行性报告和重大经济合同。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委派会计的指责主要偏重于:控制预算资金的支出,防止贪污、挪用、公款私存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对于国有企业,其主要指责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于私营企业,其主要职责是确保企业向外公布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监督企业遵守财经秩序。防止股东和经营管理者以虚假的会计资料合伙欺骗税务部门、投资者、债权人等。
( 四)制订与会计委派相配套的管理制度
为了正确处理好委派单位与被委派单位的关系,使委派人员既能维护资产所有者的权益,又能成为被委派单位财务管理、经营决策的得力助手,委派单位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这些制度包括:
1、委派会计的档案管理制度。各省(市)的财政部门或会计学会应尽快建立健全辖区内的会计人员档案信息库,对所有委派会计人员的档案应分职务、分层次管理,对他们的档案应统一式样、统一编号,实行省(市)和区、县电脑联网。有条件的省(市)可以开发通用的委派会计人员档案管理的系统软件。
2、委派会计的任用和考核制度。委派会计的任用由会计主管机构考核,会计委派机构认定,且必须得到企业资产所有者的认同。对委派会计的考核应包括对其业务素质、政治素质、协调能力等方面的考核,会计主管机构除考核个人有关情况外,应重点考核财务管理能力、会计规范化管理工作、遵纪守法情况等。会计主管机构每年对委派会计考核1-2次,对合格者继续留任,不合格者就地解聘,对做出重大贡献者应向有关部门提出晋升、晋职的建议。
3、委派会计的定期培训制度。会计主管机构每年对委派会计人员进行至少两期一周以上的业务知识、政治思想及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委派会计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 论会计委派制(三)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