㈢配套设施扶持政策有不足。农村金融业务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的特点,客观上与商业运作之间存在一定的距离,一般难以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为此,农村金融机构积累了大量历史包袱。从世界各国看,几乎所有的国家在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过程中,都采取了农贷贴息、税收减免、资金支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促进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多予、少取、放活”的农村金融扶持政策。虽然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缓解了经营压力,消化了部分历史包袱,但是由于扶持力度不够,政策不配套,缺乏制度化,这些政策不仅难以覆盖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和风险,而且对涉农金融机业务的引导与激励动力也严重不足。在财政政策方面,除对小额农贷贴息外,至今未建立涉农贷款和保险的贴息办法。在税收政策方面,对农村金融机构减免税力度较小、期限较短、范围较窄,没有长期的减免税制度,对农村信用社减免的营业税和所得税政策今明两年即将到期。
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与创新
2006年12月20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并颁布了《关于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直面现行金融体制的“瓶颈”,在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这对于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城乡经济金融的协调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可谓是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破冰之履”,被誉为我国农村金融的“新政”。 2007年初全国金融会议召开,提出了“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其他金融组织的作用。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适度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积极培育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同时,加强和改进监管,防范风险隐患。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支持。加快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的目标任务。基于此,我们认为:随着现代农业及新农村的建设与发展,各类农村金融机构在支农职能的发挥以及农村金融市场定位上都要有各自的突破与创新。
㈠大力培育发展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空白金融机构乡镇的大量存在,表明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建设,离中央明确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农村金融体系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为此,要在坚持市场化原则前提下,从“培育”、“优化”和“健全”六个字上下功夫,着力提高农村金融机构覆盖率。“培育”,即培育新的农村金融机构。在认真总结评估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完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动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提高投资者入股比例,增加“零金融机构乡镇”和单一金融机构乡镇等地区的机构数量,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在这些乡镇设立新型金融机构,建立绿色准入通道,鼓励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跨地区设立分支构。“优化”, 即优化现有农村金融机构。引导农村信用社优化现有机构网点布局,推动跨地区开设分支构。“健全”, 即健全农村非银行金融机构。积极推动建立农村政策保险、商业保险、相互保险和再保险经营网络。稳步推动发展农村地区证券和农产品期货业务。
㈡着力解决农村金融发展制度障碍。当前我国“三农”工作中各种问题,根源在于城乡二元化经济结构的制约,在于农业生产的天然弱性质,在于现行农村生产关系状况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在于农村融资体制不健全。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金融改革中的各种问题,必须着力加强制度创新;土地制度上,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度不变的原则下,允许农村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适度与所有权相分离,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按市场原则合理流转,按市场价值设定抵押,以有效解决当前农村金融服务中存在的担保抵押不足和农村“贷款难”问题。保险制度上,要加快推进农村保险体系建设,特别加快推进农村保险普及推广,切实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允许在民间借贷比较活跃和资金紧张的地区适度提高农村存款利率。
㈢抓紧完善农村金融长效扶持政策体系。要积极借鉴国内外经验,加快建立具有正向激励作用的农村金融长效扶持政策体系,切实提高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构建科学贴息制度,发挥财政政策“多予”作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引导竞争、自愿参与”的原则,加快出台符合我国“三农”发展特点的支农贷款和政策性保险贴息制度办法,并对贫困地区和重农业项目,按照一定比例对贷款或保险进行补贴。
㈣加快健全有效的市场机制。适度竞争,充满活力的农村金融市场,首先需要进行机制体制的革新,在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户小额贷款制度的同时,要大力推行农村小企业贷款“六项机制”:一是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根据风险程度确定贷款利率,以足够利差弥补小企业贷款风险,实现小企业贷款的商业性可持续发展。二是独立核算机制。根据小企业特点,对小企业业务贷款实行独立的成本和利润核算,独立考察小企业贷款业务的经营管理业绩。三是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适应小企业贷款业务“小、频、急”的特点。四是激励约束机制。研究制定风险防范与正向激励并重的业绩考核评价办法,使小企业信贷人员的收入水平、职级晋升等个人利益与其业绩紧密联系。五是专业人员培训机制。对小企业贷款业务配备专业的、有经验业务人员,注重员工专业化培训,不断提高信贷人员的专业素质。六是违约信息通报机制。注意收集和掌握恶意违约客户信息,定期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通报,以有效防范风险,改善信用环境。
㈤全面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农村金融服务能力的提高,需积极推进农村金融创新,着力满足差异化多样性全方位的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创新是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重要动力,是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和竞争力的关键之一。农村金融需求的多层次、个性化决定了农村金融产品的多样性和差异性。要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业的新需求,大力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加快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功能,努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农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金融需求。农村金融机构要更新金融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危机意识,注重优化金融结构,提高金融效率和质量。要根据不同发展阶段和自身特点,制定科学发展战略,确立差异化的内涵发展模式,建立健全经营业绩评价体系,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把资产规模扩张建立在提高质量和讲求效益的基础上,做到发展规模与结构、质量、效益的有机统一,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需求为基础,努力开发和创新金融产品。要适应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创新中长期贷款方式,满足小城镇建设、农产品物流设施建设、农村电网、路网、通讯网络建设改造等信贷需求。要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完善行(社)团贷款制度,推进综合业务经营试点,加大对重点龙头企业、流通体系建设、特色农业的信贷投入。要适应发展中小企业的需要,完善农户贷款联保制度,将联保机制延伸到中小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其他领域,大力扶持县域中小企业和小企业集群发展。要适应农户融资需求的变化,放宽农户小额贷款对象、额度、利率和期限,将城市成熟的金融产品推广到农村,开发保障适度、保费低廉的农民财产、健康、意外等各种形式的保险产品。
最后,积极支持农业保险及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的建立与发展。现实的工作要点即积极支持它们多渠道筹集保险以及担保基金,并以法自律规范运作,完善风险补赏机制,充分发挥它们分担风险、提升信用度、联结融资渠道,有效缓解“三农”发展中的融资难题。
参 考 文 献
【1】中国信合:“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刘明康在‘青年金融家领导力夏令营’上的演讲”
【2】罗春玲:《农村金融体系的制度创新》,《改革》,2005(2)。
【3】吴晓灵:《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金时网://finance.sina.com.cn,2006-4-28。
【4】王国荣; 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J]; 金融与经济; 2005年11期;
【5】赵崇生,张雄; 农村金融发展的三大现实问题[J]; 农业发展与金融; 2005年0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