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国家和地区频繁发生金融危机, 2007年美国又发生影响空前的次债危机以及由此引发的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给世界经济、政治的发展及社会稳定造成了巨大冲击,促使人们对金融发展和金融监管及金融风险控制进行认真深入的反思和新的尝试及探索。在不断地探索摸索中,由于世界各国金融业发展水平不同,在金融监管体制的选择上也各有不同,但都能够实现监管目标、监管主体、监管方式等各要素间的内在辩证统一。本文以金融监管体制的理论为切入点,探讨了金融监管的必要性、目标及几种不同的金融监管体制模式,介绍比较了美国、英国、日本、德国、韩国等几个主要国家的金融监管体制以及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剖析了国际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趋势,并且对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提出了几点启示。
【关键词】
金融监管体制、趋势、启示
【正文】
如果从1720年英国针对本国“南海泡沫”事件和法国“密西西比泡沫”事件而颁布旨在防止证券过度投机的《泡沫法》算起,人类现代金融监管的实践历程至少进行了几百年。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金融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金融业内各部门间的界线日益模糊,大型金融集团的不断涌现,金融业混业、分业、混业经营的交替变更,金融全球化浪潮的席卷,给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为了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和效果,各国纷纷变革金融监管体制,采用先进的监管技术,更新监管理念。
对我国来说,研究当前各国金融监管体制变革的历史及趋势,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客观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化金融监管体制,有着十分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金融监管体制的定义及模式
在金融监管体制的不断实践中,金融监管体制是不断变化发展的,是随着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不断完善的,可以说,金融监管体制也是特定历史的产物,顺应了当时的政治、经济、金融、法律等因素。金融监管体制没有恒定不变的完美模式,并且还在不断变化发展完善中。
(一)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及基本目标
1.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金融业在各国的经济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金融业的特殊性、金融机构的信用创造功能、金融产品与服务的社会性、金融产业的社会信用链、金融市场的直接性、金融体系的复杂性等因素,决定了加强金融监管是必要的。
2.金融监管的基本目标
金融监管的基本目标可概括为:确保金融体系的安全;保障存款人和借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机构公平且有效率的竞争;保证货币政策的贯彻实施;保障社会信用秩序;增强国家金融的国际竞争力;等等。
(二)金融监管体制的含义
金融监管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金融监管是指金融监管当局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对整个金融业(包括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实施的监督管理;广义金融监管是在上述涵义外,还包括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和稽核、同业自律性组织的监管、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管等。
相对应的,金融监管体制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讲,金融监管体制主要是指监管主体的确立及职责、权限划分。广义上讲,金融监管体制包括监管目标、范围、方式以及监管主体的确立和权限划分等。
(三)金融监管模式及其比较
金融监管按不同的要素划分,有不同的模式类型。
1.按监管机构的设立原则来划分 金融监管体制的国际比较(一)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