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树立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信贷经营管理思想,从人与制度上筑起防范信贷风险的双重闸门
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体制强调通过制度加强控制,对人的激励显得不足,而实际情况是过份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现行的考核办法对新增长不良贷款要求逐笔追究责任,正激励力度不够,负激励过于严厉,至使信贷人员为了避免出现贷款损失,往往对有问题贷款在到期前进行不应有的展期或一再的收旧贷新,反而隐藏了风险;为了将个人责任变为集体责任,往往将所有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推给贷审会研究决定,降低了工作效率。现时的问题应是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在这方面,美洲银行的一些做法值得借鉴,他们为工作四年以上的员工根据年限和职位不同配送本行股票,把职工对工作的责任感、对风险的重视与切身的股票价格联系起来,极大的激发了员工控制风险的自觉性。
(六)建立贷款失败后评价制度
在德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一笔贷款变成问题贷款和发生事实损失后,审计部门首先检查贷款的审批过程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如果有程序上、手续上的差错,则哪一环节出错哪一环节承担责任。如果一切程序都合规,则不需要任何人承担责任。但是,即使一笔不需要任何人承担责任的贷款发生损失后,市场拓展部门和风险控制部门也要进行认真总结和反思,并将这一案例及应引以为诫的教训通告全行,使大家警醒,减少再次出错的概率。我国商业银行应借鉴这一做法,把信贷风险控制的意识贯穿信用业务的始终。从另一个角度说,贷款损失是业务发展的成本,成本付出后理应得到必要的回报,再不会出现类似的错误就是处于发展阶段的商业银行最宝贵的收获。
(七)完善国家有关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法规在防范信贷风险中的作用,切实保障银行信贷资产安全
为了尽快适应市场调节机制,就必须要加强法制建设,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关系,把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纳入法制轨道,保障银行贷款的安全性。我们应加紧制定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金融法律的实施细则,快出台证券法、信托法、期货交易法、融资租赁法,消灭产生金融法律风险的含糊地带、空白地带,并针对金融体制改革中的新问题,制定和完善一系列金融监管的重要规章,使金融活动有法可依,保证银行信贷向合理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此外,更要与国家公权力机关配合,严惩金融犯罪,制裁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从法律层面促进我国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四、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的误区
误区之一,将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相对立。银行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回避风险就意味着停止或死亡,控制风险和创造利润是同等重要的事。风险和回报是对立统一的,如同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两者不可分割。正如花旗集团前董事长沃尔特总结花旗集团成功经验时所说:银行工作的“全部内容是管理风险,而不是消除风险”。因此一家成熟的商业银行不应对风险采取回避态度,而应主动去接受和管理风险,去识别风险的来源和大小,去分散风险,去实现风险与回报的正相关,即承担低风险时获取低回报,承担高风险时争取高回报。要处理好风险与收益的辩证关系,把风险管理的过程视同创造价值的过程。在业务拓展中,摒弃“谈险色变”的想法,更要杜绝为了一时发展不顾风险的做法,要预见性地进行风险计量、分析、控制和化解,通过管理风险追求高于风险的价值回报。
误区之二,将防范信贷风险等同于提高信贷门槛,认为只要向所谓的“大户”、“黄金客户”发放贷款就能从根本上控制风险。近几年商业银行出现了无论国有民营、无论规模大小盲目争相扩展“大户”的现象,新增贷款大量涌入交通、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和上市公司,集中于少数贷款大户。贷款投向的高度集中,短期看虽然能增加银行盈利,降低不良贷款,但从长远看,贷款大户的系统性、行业性、政策性风险大,一旦发生贷款损失,对放贷行甚至整个银行业都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要走出此种误区,就要坚守“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风险分散性原则,运用信贷组合管理原理,分散贷款风险。通过行业企业类别组合、授信业务品种组合、业务回报率和期限组合,来防范和分散授信业务在某一客户、某一行业或某一产品上的集中风险,也尽可能规避社会经济环境和周期的风险。
误区之三,过分重视信贷资产表面上的优良率,将防范信贷风险等同于降低信贷资产不良率。为了反映虚假的利润增长,追求短期利益,反复利用借新还旧、多种信贷业务(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互用或滚动使用等比较隐蔽的方式掩盖矛盾,掩盖不良资产的真相,逃避上级行和人民银行的检查和监管。一些银行在贷款发生逾期或欠息后,并没有采取催收或诉讼等措施积极清收压缩,反而利用重组方法进行掩盖,将不良贷款转成正常贷款,以降低本行的不良资产率,这种做法百害而无一利,不但助长了信贷客户的堕性心理,也延误了清收的最佳时机。
总之,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仍是银行业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对信贷风险的防范将成为银行业经营永恒的主题。作为一名合格的银行管理者,应善于识别银行信贷风险、摒弃风险管理中的错误认识、密切关注信贷风险易发点、掌握信贷风险防范措施,最终达到有效管理风险并获取风险价值的目标。
以上是我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问题的一些浅显看法,不当之处,请老师指正。
引文注释:
(注1)王丽丽:《银行国际业务与法律风险控制》,法律出版社,2004年4月第1版,第001页。
(注2)《商业银行法》第四条。
(注3)郑良芳:《借鉴国外经验,建立风险管理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农金纵横》2004年3月
(注4)渣打银行2003年年报
参考文献:
1.刘 全,林孝术:《对建立信贷风险监控防范机制的思考》 《现代商业银行导论》2002年2月
2.雨门:《在花旗总部十五层》 《农村金融研究》2004年第5期
3.吴之间,史建平:《银行信贷管理学》 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6年
4.杨 力:《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1998年
5.王 峰:《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改革思考》 《金融理论与实践》 2001年7月
6.郑良芳:《借鉴国外经验,建立风险管理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农金纵横》200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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