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国有商业银行的组织按业务条块分割,上下层次多,横向条块细,主要按计划经济控制模式构建而成,这种组织结构仅适用于管理计划控制上的需要,而非因地制宜的以市场经营管理需要来构造。由此造成报告多、轻视多、业务流程环节多、市场反应慢、产品设计老化、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
(四)自有资本不足,不良资产比率高
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自有资本普遍达不到5%,影响到风险防范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的提高。从不良资产比率来看,但是到2003年9月底,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平均不良资产率仍高达21.38%(注1),不良贷款余额接近2万亿元,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8.4%,外资银行则仅为4.26%。国有商业银行的自有资本金不足、不良资产率高,不仅不利于这四家银行自身的发展,不利于支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而且可能危及到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
(五)分配缺乏激励机制
由于国有银行的产权主体虚设,直接导致国有银行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性低下,使得国有独资银行不能形成有效的内部治理结构,难以符合市场化的盈利经营要求。难以构建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国有商业银行管理层和员工的收入与业绩水平的相关程度并不明显。国有银行员工工资水平相对较低,住房、社会保障等需要依赖银行的补贴,银行与员工之间形成了非市场化的模糊分配制度。
二、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的必要性
从经济金融全球化和国有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的内在需求看,股份制都是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的历史必然选择,体现在:
(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是推动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构建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迫切要求
国内外研究中国经济的专家达成的一个基本共识是,中国最大的金融风险是银行风险,中国最大的金融改革难题是体制突破。当前金融体制改革存在着明显的滞后,已经严重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速度和效率,也积聚了巨大的金融风险。金融体制的改革成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最为重要和急迫的任务。而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又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发展全局。2003年12月,温家宝总理指出:“金融机构改革是中国整个经济改革中最为艰巨的任务。目前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呆坏账比例高、资本充足率低、利润低,因此必须下最大的决心推进银行改革,必须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此前必须做准备工作,如降低不良资产率,充实资本金,银行有赢利。这样才能进行股份制改革,最终上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国有商业银行“要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并且提出:“选择有条件的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革,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充实资本金,创造条件上市”。《决定》解决了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核心问题,即建立和完善金融产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国有商业银行按照建设现代金融企业的要求进行规范的股份制改造并择机上市,已经成为推动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迫切要求。
(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是拓展资本补充渠道、强化市场约束的必由之路
按照《巴塞尔协议》的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虽然近年来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在改善贷款质量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普遍未能达到这一标准。从国际大银行的情况来看,2002年世界前20家大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2.52%,从不良资产比率来看,虽然1999年成立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接收了国有商业银行在1995年前产生的1.3万亿的呆坏账,但是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率偏高的问题未能彻底解决,不仅不利于这四家银行自身的发展,也不利于支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实施股份制改革,按照国际通行标准补充自有资本和控制不良贷款,是强化市场约束行为的最佳途径。
(三)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是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迫切需要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