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长期以来存在的一个误区就是错把规章制度特别是贷款审批制度当成风险防范的内控机制。无论商业银行自身还是监管层,对加强风险控制措施不可谓不“关注”,完善内控机制也成为市场各方共识,但众多银行经济案件的层出不穷也表明,现有商业银行风险防范机制形同虚设;风险发生的“低智商化”,无疑是对中国商业银行“严格的授信审批制度”的一种嘲讽。
从理论上讲,内控机制是商业银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保护资本安全采取的一种自律行为。它通过银行内部机构的设置和分工,使各部门之间、人员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形成一套程序化、制度化的系统性、制度性安排,最终目的是实现各部门之间的权力制衡、相互监督的动态控制。
授信审批制度,只是商业银行的一种授信管理系统,它相对于以前“行长一支笔”的贷款方式,的确是一种进步。如授信审批的授权制、授信决定权的集体化等,大大提高了银行授信业务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但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极其简单,所谓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无非是授信管理系统,外加授信额度管理。” 中国银监会一位研究人员说。研究人员认为,从根本上说,只有以商业银行决策层的自身权益对经营效益负责,真正意义上的风险内控机制才可能建立;商业银行的体制改革才是最终出路。目前国外通行的事业部制的确是一种管理层面、经营模式上的有益尝试。如果再配合一些适当的外部约束,如对商业银行决策层和高管人员的问责制、责任连带制等,也可以改变目前内控机制形同虚设的被动局面。
3.注重表面功夫,行长权利过于集中
一些银行在贷款无法回收、造成呆坏账的情况下,会采取一种“放新贷还旧贷”的方法,以用来应对上级部门的审核,营造“效益良好”的假像。一些企业也乐于“配合”,频繁地取新贷还旧贷,制造“还贷及时”的“良好信誉”或者“有还款能力”的“雄厚实力”。由此导致一笔资金在较短时间内几易其主的“资金旅行”频频发生。而金融监管部门对这种弄虚作假制造表面繁荣的“资金旅行”难以及时识破,这为我国商业银行内控管理敲响了警钟。中国银行授信管理部负责人说,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与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很大的关系。目前商业银行内控制度突出的核心问题是权力的制衡。银行普遍执行行长负责制,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4.权责不明确,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
国内部分商业银行的授信管理缺乏清晰的权力责任制度和激励约束制度。按照商业银行贷款管理的要求,贷款的程序包括企业申请、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款发放、贷款归还五个阶段。贷前调查由信贷员具体负责实施;贷时审查则由分行、支行、办事处领导根据贷款额度的大小分级审批。但当贷款出现逾期,形成风险时,具体经办人认为,这笔贷款已经领导审批,自己责任不大;而审批领导则认为我只管签字,履行程序而已,款项是经办人贷出的,逾期风险与己无关。责任完全根据行政级别、而不是风险管理能力来划分,人人负责的同时又人人不负责,责任追究无从着手。这种上下推诿、不负责任的态度,往往造成轻率放款,加大了银行贷款的潜在风险。而激励约束机制的缺陷则表现在激励不足、越是过度或激励过分而约束不足。
5.风险管理还相对较落后
目前大多数银行只对单项授信风险比较重视,但授信风险的管理还相当落后,对经营中面临的包括授信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策略风险、声誉风险等在内的各类风险根本没有进行全面识别和评估,没有对各类风险设定限额,进而采取有效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限度内。风险管理还没有成为内部控制活动的核心内容,银行只能被动应付各种风险。
三、完善银行授信业务内部控制设计或建议
内部控制制度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防范银行经营风险,内部控制是根本。强化内控管理,需要完善银行内控制度的基础;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科学决策制度,抓好内部控制环节、强化制度约束、以人为本是强化内控管理的重点。
1.按照权力制衡的原则设置内部机构及部门
在加强授信管理方面,严格进行授信管理,加强对授信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惩越权绕权行为。在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方面设立三道防线,要求直接接触客户、资金和账务的一线业务部门、相关核算部门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完善业务、岗位部门之间制约机制,最大限度地抵御各种外部和内部的风险;各业务主管部门对一线操作部门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有效检查、监控,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保障银行资产安全;内部稽核部门与监察保卫部门对业务主管部门实施再监督职责,防范和化解由于工作失误、道德风险、制度缺陷等各种原因造成的风险。
2.增强授信合规制度建设
为了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内控机制建设,以信贷等一线部门和岗位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工作,完善和细化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经常性的合规合法经营教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以纠正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为重点,加大对基层行业务的现场检查和督导,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对审贷分离制度、授信审批制度、银行对账制度、双人经办制度、密码授权制度、印鉴、公章管理等岗位制衡制度的执行情况,不定期地进行突击检查,坚决纠正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的行为;进一步加大稽核工作力度,提高稽核质量,认真执行稽核工作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银行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3.明晰信贷审批责任
我国商业银行大多设立了信贷审批委员会,贷款逐级上报,最终由信贷审批委员会决定贷与不贷,形成了表面上贷款的审贷分离制度。银行应该明晰贷款审查每一过程中的职责界定。员工应增强责任心,对每一笔业务认真对待,杜绝敷衍塞责的情况发生。各商业银行可在贷款审批过程中适当地强调个人责任,根据员工不同的资历、经验、决策能力和专业水平,授予不同程度的贷款决策权,同时也赋予相应的责任,并加强分线管理部门和稽核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
4.进行授信资产风险分类
授信资产风险分类是指按照授信资产回收风险程度大小将银行各类授信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等级,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各个授信资产风险类别所应采取的一系列的风险监控与管理活动。分类主要有正常类贷款、关注类贷款和可疑类贷款。正常类贷款指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关注类贷款指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可疑类贷款指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5.各部门授信业务的内部控制活动
业务部门在其认定权限范围内依据审贷分离原则进行初分、审表认定和最终确认,即具体授信项目的初分、审表认定及确认须由不同人员完成。 业务部门是资产风险分类的初分及认定部门,主要负责实施贷后检查,及时收集分类信息,建立、整补资产分类档案,及时提出不定期重检、调整分类结果要求;根据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别的资产实施差别管理,落实改进措施,逐步化解风险。
风险管理部门是资产风险分类工作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资产风险分类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按照有关规定对业务部门资产分类档案的建立、整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根据各类资产的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别的资产提出差别管理要求并反馈各业务部门。
信息科技部门是资产风险分类的技术支持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对辖内清分汇总库的权限设置工作;按期在风险分类工作结束后,负责对贷款风险分类系统数据进行备份,并保证数据备份的安全性、完整性。
为保证目标责任管理的实施,同级风险管理部门对相关业务部门分类工作要进行检查,上级行对下级行风险分类工作要进行抽查,每年都要达到规定的检查、抽查比例。
贷款分类标准主要以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为核心,把借款人的正常营业收入作为贷款的主要还款来源。由于YF公司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或在建项目一直在按照既定用款计划进行,各方面情况正常,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我行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理由怀疑贷款会遭受损失。因此评定该授信项目为正常贷款。
6.实施公司授信贷后管理
(1)客户信用评级。凡正在使用或申请使用银行授信的非金融机构企、事业法人客户,应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核定授信风险限额。我行评级客户按评级结果从高到地设置AAA、AA、A、BBB、BB、B、CCC、CC、C、D共十个信用等级。客户信用评级指标体系主要从偿债能力、获利能力、经营管理、履约情况及发展能力和潜力等方面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评价,各方面下设若干量化评价指标或非量化评价指标,由此构成一个完整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
初分部门应在调查、分析、核实的基础上填写客户信用评级基本材料,并将初评结果和相关资料报送同级风险管理部门。初评部门应对所报送资料的完整性和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风险管理部门是客户信用评级的审核部门,负责对报送的信用评级材料进行审核;对业务部门和辖内的信用评级工作进行检查、后评价以及及客户信用等级的认定信息向辖内反馈,并定期汇总分析银行辖内客户信用评级信息。
(2)执行风险监控。实时监控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和资信状况,各级业务部门要对可能影响贷款正常偿还的潜在不良因素进行分析,及时发现贷款发放、管理、监控、催收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防止其向不良贷款转化。另外可根据风险监控的要求提请集团财务经理、母公司财务经理调查收集有关信息资料,对于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的集团客户,其授信方案应至少每年度进行一次年审,其授信年审调整方案由风险控制小组审议后,按照行内有关授信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3)进行授信档案管理。授信档案是各家银行在对各类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法人或自然人授信活动中形成的,反映授信业务工作情况并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的总称,是银行与法人、自然人间债权、债务关系的原始凭证及银行依法催收的重要法律依据,是银行业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银行授信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采取分段管理、专人负责、按时交接、定期检查的管理模式。各行的风险管理部门和业务经办部门应设置专职或兼职人员(统称“授信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授信文件的日常管理及结清后的立卷归档等工作。授信档案员应相对稳定,且不得由直接经办授信业务的人员担任。
授信档案管理工作由行长办公室和风险管理部门共同监督与指导。授信档案的检查将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和档案工作综合管理考评中,并将检查结果报送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主管行领导。
完善和加强授信档案管理。如遇授信展期、债权、债务重组及法律诉讼等情况需借阅,必须由该项目经办人员填制授信文件借阅申请表,经借阅部门负责人及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共同签批同意后,才能办理借阅,并由档案保管员将借阅情况登记在授信档案借阅登记簿上。
结束语
近年来,各家银行在内控建设方面做了许多基础性的工作。但由于内部控制的理论准备和实践经验都还不足,内控建设的许多方面还不如人意。我们应积极借鉴国外商业银行的先进理念,结合自身实践,使我国银行的内控建设有更高层次的推进。
在我国银行界中长期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者,只是开了一个头,真正要贯彻现代企业制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首先,在股份制改造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董事会结构,确保董事会履行其受托责任,保证董事会决议的独立性和科学性,适当增加独立董事人数。其次,强化监事会的作用,确保监事会对董事会和行长的监督。再次,完善商业银行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在激励机制方面要改革“官本位”的激励机制,改变“短期激励”效应。另外,在约束机制方面,一要强调所有者约束,充分发挥股东大会的人事任免权与董事会的作用来任免管理人员和决定管理层薪金水平,充分利用监事会的作用对高层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督;二要强化外部约束和市场约束,完善证券市场,发挥证券市场“用脚投票”的作用,促进信息披露制度的实行,强化外部监控机制。
按独立性原则进行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组织设计。首先,要按照独立性原则进行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组织设计,各商业银行总行的内部审计部门应在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分支行的内部审计人员应由总行实行派驻制,受总行内部审计部门总经理直接领导。其次,要完善内部审计方法。要将过去的补救型或堵漏型的事后审计方法改变为事前审计方法,将现代审计方法运用于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以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为主,提高内部审计的效率和有效性。再次,加强与外部审计的协调。一方面要积极配合中央银行等外部机构的审计;另一方面要进一步落实外部审计的意见,适时调整内部审计的对象、范围和重点,以共同发挥审计的整体功能。
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建立商业银行动态的风险评估体系。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尽快建立起一个能够实时监控风险的动态的风险评估系统。首先,加强风险评估的组织领导,完善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其次,完善信贷业务的风险评估程序,建立信贷风险预警系统;再次,加强市场风险管理,建立动态的风险评估模型;第四,重视新业务的风险评估,在新业务开展之前就应设计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和程序。
利用信息技术建立高效的信息系统。首先健全会计信息质量保证机制,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其次,建立管理信息系统,满足各级管理层对信息的需求,而且要注意不能以会计信息系统来代替管理信息系统;再次,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提高信息传递效率;第四,加强银行内控电子化管理,保障银行业务的正常运行。加强内控应用软件开发,形成一套有效的内部电子监督系统和电子网络系统。
因此,银行授信风险内控机制是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认识和加强。
参 考 文 献
1,《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第9号)
2,王永利:《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
3,格拉斯曼《企业战略与财务、薪酬管理体系》社科文献出版社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