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网站对实现行政权力监督电子化的意义(四)
主进程的重要环节,也是公众参与政策制定的典型事例,更是公众对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监督的有力证明。
电子行政监督强调以防范为主的全程监督,是权利监督机制的有效保障。传统的权利监督一般是在事后才予以重视、调查并制裁,是典型的“灭火性”监督,经常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效率低下。电子行政监督更加注重事前和事中的监督。政府信息和政府工作同步公开,其公作透明度大大增加,公众可以通过物联网的平台,及时了解政府的公作情况,对其工作的全过程予以监督,并且随时可以对政府的工作提出质疑,对权利腐败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大大减少由于监督不力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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