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中国的农村幼教事业发展
20世纪50年代初期,新中国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必须为国家建设服务,学校必须向工农开门;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以普及为主,教育必须着重为工农服务。发展的重点,首先应该放在工业地区企业部门,其次是机关、学校及郊区农村(先取得经验以发展农村幼儿园),主要解决工农劳动妇女对孩子的教养问题。在农村,适应土地改革和农业互助组的需要,成立临时托儿所,以亲邻相帮、换工看娃、个别寄托等多种形式解决子女寄托问题。据陕西省1952年统计:全省由农业互助组办起的农忙托儿所220个,抢娃组8827个、入托幼儿43971名。
1956年2月,教育部、卫生部、内务部发出《关于托儿所、幼儿园几个问题的联合通知》,指出托儿所、幼儿园的发展方针是:应当按照“合理规划,加强领导”和“又多、又快、又好、又省”的方针,同时根据需要与可能积极发展。在城市,提倡由工矿、企业、机关、团体、群众举办,在农村提倡由农业生产合作社举办,教育行政部门在可能条件下办一些幼儿园,起示范作用。在这种“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指引下,调动了社会各方面举办幼儿园的力量,使幼儿园得到了逐年递增的发展。
1956年比1952年幼儿园增加3倍,入园幼儿增加2.5倍,其中民办园(主要是农村社会队举办的幼儿园)增加7倍,入园幼儿增加近5倍。
1958~1960年,全国各行各业都处于大跃进年代,幼儿园也一哄而起,混乱失控,盲目发展。1960年比1956年幼儿园增长42.4倍,入园幼儿增加27.1倍,其中民办园增长42.8倍,入园幼儿增加27.9倍。由于高校师生纷纷下乡办学,还编辑出版了一些农村幼儿园教材、农村幼教师资培训教材以及农村幼儿园办园经验汇编等书籍。
从1961年元月开始,我国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幼儿教育方面,有条件的就整顿保留,没条件的则撤消,使幼儿园经过整顿得到正常发展。到1965年,全国幼儿园数和入园幼儿数已基本回复到1956年的规模。
综上所述,至20世纪60年代,新中国的农村幼教事业经历了由逐步发展到大起大落到回复发展的历程,全中国初步奠定了农村幼教的基础。(见表1)
表1新中国各类幼儿园发展统计表
年份 幼儿园数(万所) 幼儿入园数(万人)
合计 教育部门办 其他部门办 民办 合计 教育部门办 其他部门办 民办
1949年 0.13 0.08 0.05 13.0 9.3 3.7
1952年 0.65 0.45 0.03 0.17 42.4 28.7 2.7 11.0
1956年 1.85 0.45 0.25 1.15 108.1 39.2 18.5 50.4
1958年 69.53 0.45 0.48 68.6 2950.1 44.9 36.9 2868.3
1960年 78.5 1.1 28.2 49.2 2933.1 81.1 1445.9 1406.1
1965年 1.92 0.44 0.63 0.85 171.3 51.6 63.4 56.3
二、新时期中国农村幼教的现状
20世纪70年代末期,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作为农业大国的中国,开始了一场规模宏大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经历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由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过渡的发展时期。农村幼教随着农民的生活和观念的变化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不仅事业蓬勃发展,在课程改革方面也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但仍存在许多的问题。
(一)师资力量薄弱。农村幼儿教师素质的高低是影响和制约农村幼教事业发展的关键。走进农村小学,就会看到承担学前班教学的绝大多数都是50多岁的老教师,这些教师虽然有敬业精神,有很多都有照顾孙子的经验,但这毕竟和幼儿教育还是有差别的,不管是精力、体力,还是经验与能力,都与幼儿的身心发展不相适应。即使年轻的教师,幼教专业的也很少,甚至没有,加之对学前班教师的专业培训也很少,使农村幼儿教育不得不畸形发展。
2011年县镇幼儿教师未评职称比例占总体的46.1%,而乡镇以下幼儿教师未评职称者占总体的69.6%,2015年增长到71.94%,增长了2.34%(见表2)。农村未评定职称的幼儿教师从2011年开始一直高居全国幼儿教师的70%左右,远远高于城市地区,而且增长速度过快。
表2 2011~2015年全国幼儿教师未评职称人数情况统计
未评职称人数(万) 占教师总体% 城市占总体% 县镇占总体% 乡镇以下占总体%
2011年 30.22 47.9 37.7 46.1 69.6
2012年 31.76 48.17 39.10 47.4 67.8
2013年 35.76 50.43 42.9 31.1 68.6
2014年 39.61 52.18 45.3 49.1 70.0
2015年 45.50 54.5 47.56 50.32 71.94
资料来源:教育部发展规划司“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简况”
与此同时,农村幼儿教师评定的职称层次偏低。农村小学高级占总体的比例为1.7%,小学一级为3.44%,小学二级为1.44%,三者合计占总体的6.58%,而城市在这三个层次的职称方面比例合计达到36.98%,比农村高出30个百分点。在高层次职称方面,城市的中学高级职称占0.584%,农村仅为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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