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政府补助、购买服务、评估认证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专业组织和企业。评定为AAA以上的社会服务组织,可优先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范围。支持社区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餐饮、物业等企业,参与或运营老年家政服务、供餐、日间照料、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项目。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实施意见(试行)》(杭政办〔2014〕3号)等文件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护理院,为长期卧床、晚期姑息治疗、患慢性病、生活不能自理以及其他需要长期护理服务的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促进、临终关怀等服务。经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置的老年护理院,按有关医疗机构管理法律法规实施管理,并可再向民政部门申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开展医养融合服务。鼓励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老年护理院。老年护理院可按规定申请成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老年人在已取得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老年护理院内产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规定的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具体办法由人力社保部门另行制定;老年护理院收治对象和主要管理制度由卫生计生部门会同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共同确定;经批准设置的老年护理院,由卫生计生、人力社保、民政等部门共同管理、联合监督。探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三)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机构
加强对杭州地区养老服务的发展地域、类别及需求特点加以区分,并针对不同的阶段制定相应政策及发展目标。对于城乡之间和不同地区之间的养老服务产业政策不能强求一致,应加强对农村养老服务政策研究,努力改变城乡严重失衡格局。要根据老年人不同收入水平及养老需求,相应发展高、中、低档相结合的养老机构。对于高收入老年人提供多样化、高品质的有偿服务,对中低收入老年人提供价格较低的有偿服务,对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无偿福利服务。当前应重点发展中低档养老机构,适当发展高档养老机构。二是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要求,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和经营形式的养老服务机构。当前虽然对国有养老机构保持适当发展,但重点是发展民营和股份制养老机构。对国有独资机构一般不再兴办,而是通过采取股份制形式发挥示范作用。三是根据城乡发展水平的差异和养老需求特点,发展城乡有别、互补协调的养老机构。针对城乡差异,应积极探索建立城市养老机构与农村养老机构的合作协调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养老机构的发展差距。因此建立需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模式是:政府宏观管理,投资主体多元化,养老服务产业按市场规律进行自主经营或多种经营方式,逐步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四)发展互联网养老模式
基于我国健康养老产业的发展需求,“互联网+”行动将重点从智能健康产品、在线健康服务和智慧化养老服务三个方向出发,强调互联网在健康养老服务领域的融合创新,充分发挥互联网的高效、便捷优势,创新服务模式,提高健康养老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广大人民群众的服务消费成本。
构建社区养老服务O2O网络平台,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以政府购买服务为推手、以培育社会组织为支撑、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整合社会各类服务资源,为老人提供包括紧急救援、家政服务、日常照顾、康复护理、家电维修、精神慰藉、法律维权和休闲娱乐等综合性的服务项目,建立信息化、智能化和多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构建一个没有围墙的养老院。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利用智能腕带、智能药盒、智能血糖仪及相关移动应用等智能化软硬件产品,提供老人出行定位、突发事故报警、健康实时监控和日常用药提醒等老人智能看护服务,提高机构养老设施和服务水平。
(五)优化养老服务业资源的保障
1、金融支持
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满足养老服务业的信贷需求。通过财政贴息、小额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有效信贷投入力度。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各地政府发行债券应优先考虑养老服务需求。允许养老机构利用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办理抵押贷款,国土资源、住保房管部门应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探索城乡以房换养、租房入院、合居共住、房产置换等以房养老新模式。
2、税费支持
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类养老机构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水利建设基金。对经批准设立的养老机构内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的场所免征耕地占用税。新建养老机构,适当降低车位配置标准。凡我市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创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小型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报经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后,可给予减免;因有特殊困难,无法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依法申请延期缴纳。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对其在合并、分立、兼并等过程中发生的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六、总结
随着我国快速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社会福利问题,而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推进现代养老服务业不仅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也有助于实现和谐社会。从以上对杭州地区养老服务业的现状、当前的养老服务业发展目标和方向的分析,本文提出了加快发展现代养老服务业的建议。首先是政府应该认识到养老事业的重要性,发展现代养老服务产业的必要性,发挥主导作用,积极推进养老产业的发展。政府应该加大老年工作的资金投入,加快研究制定发展养老机构的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以便规范和促进目前在我国已经逐步兴起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和社会机构养老服务模式。政府还应该加快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步伐,建设专业性的老年社工队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培育和发展非营利老年服务组织,以便能尽快提高养老服务产业的供给,扩大市场,增加就业,使现代养老服务业成为我国发展新型服务业的一个增长点,为我国经济转型提供支撑。
参考文献
[1] 韩艳.中国养老服务政策的演进路径和发展方向——基于1949-2014年国家层面政策文本的研究[J].东南学术.2015(04)
[2] 黄闯,李琳.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理想前景和实践困局——以我国人口老龄化背景为视角[J].长白学刊.2015(03)
[3] 王辉.政策工具视角下我国养老服务业政策研究[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5(02)
[4] 付诚,韩佳均.我国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的现实困境与改进策略[J].经济纵横.2015(12)
[5] 辜胜阻,方浪,曹冬梅.发展养老服务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思考[J].经济纵横.20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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