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币政策
货币政策是我国常用的调控政策。
货币政策也就是金融政策,是央行为实现其经济目标而采用的各种控制和调节货币供应量和信用量的方针、政策和措施。货币政策的实质是国家对货币的供应根据不同时期的经济发展情况而采取松紧不同的政策趋向。
央行调节货币供应量来调节市场利率,通过市场利率的变化来影响民间的投资,影响总需求来影响宏观经济运行的各种措施。调节总需求的货币政策的三大工具为法定准备金率,公开市场业务和贴现政策。
但是货币政策也是一把双刃剑,过于收紧的货币政策也会造成整个市场投资积极性降低。同时也可能会波及刚需买房的消费者。
目前对房地产业进行的主要货币政策,主要是正对于购买多套住宅,并不用于居住的投资消费行为。
(二)税收政策
在我国,税收体制还在不断进行改革,税收政策还不能及时有效的应对房地产市场的变化。
税收政策是政府通过一定的税收政策手段,干预市场机制运行的一种经济活动及其准则。税收政策的实施过程是由政策决策主体、政策目标、政策手段、目标和手段之间的内在联系、政策效果评价和信息反馈等内容组成的一个完整的调控系统。
对于货币政策来说,我国目前在房地产方面的税收种类和税收额相对较少, 税收政策不是我国调控房地产业的主要工具。
事实上,我国房地产税制结构本身存在缺陷,自2005年针对房地产市场的各种税收政策,实行以来,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
(三)土地政策
我国所实行的土地政策,是我国特有的调控政策。这是由我国的土地性质所决定的。
土地政策指的是国家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和管理方面规定的行动准则。它是处理土地关系中各种矛盾的重要调节手段。
与国外主要采用货币政策干预房地产市场相比,土地政策在我国得到了更广泛的使用。例如2004年的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对土地市场的治理有效的遏制了房地产的过热的状况。但同时也存在着地方政府违规操作、信息不透明的问题,制约了土地政策的调控效果。
但随着今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贪腐工作的高度重视,土地市场的开发审批、竞拍以及招投标流程日益规范。土地政策的调控效果,也取得了更明显的效果。
三、我国房地产市场各个阶段调控取得的成果
(一)第一阶段(93年至97年)
据统计,1992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达731亿元,同比增长117%。土地出让面积达2.2万平方米,是1991 年之前所有年出让土地总面积的11倍。商品房销售额达450余亿元,同比增长83.83%,土地和商品房市场成交都十分活跃。1993年上半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仍保持高速增长,相对1992年上半年增长143.50%。然而,房地产开发过热,房价迅速攀升,也在一定程度上拉高了钢材、水泥等材料的价格,并且挤占了过多的资金,阻碍其他重点项目建设,导致国民经济发展严重失衡。
由此,我国首次针对房地产市场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包括1993年的“国十六条”,1994的《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住宅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 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实,房地产投资速度明显放缓,通胀下降。经过3年的努力,经济成功的软着陆,房价得到有效控制。这次调控使地产业受到重创,“国十六条”出来后,以投机为主的房地产市场遭受重创,地产业陷入了几年的低谷期。
(二)第二阶段(98年至02年)
1997年爆发了亚洲金融危机,我国出现了“通货紧缩”,房地产市场雪上加霜。为了拉动内需,1998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二十三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进行住房制度改革,并提出“促进住宅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二十三号文件强调在“逐步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同时,建立以“经济适用性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供应体系”。1999年开始全面停止福利分房制度,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制度。随着新的住房制度的落实,产生了巨大的市场需求,房地产业开始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但是随着房地产业的再次高速发展,这一时期,又产生了房地产市场供给结构不合理、市场秩序混乱等问题,为房地产泡沫的再次出现埋下了隐患。
(三)第三阶段(02年至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