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有企业改革与九十年代国有企业改革的不同
[摘要]本文试从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出发,分析九十年代的国有企业改革与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各自的特点与两者的不同之处,并总结了九十年代国企改革中对当前改革有益的经验。
[关键词] 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改革 发展
国有企业在中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决定了国有企业行为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影响力度。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始终要依靠和发挥国有企业的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国企改革,不仅仅是为了让国企更有效率,更是为了建立所有企业公平竞争的体制,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已经有三十多年的历史了,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多个阶段。本文试从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出发,分析九十年代的国有企业改革与当前国有企业改革两者的不同之处。
一、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
(一)放权让利改革阶段(1978年-1984年)
这一阶段的改革,基本思路是政府向企业放权让利,以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为突破口,主要内容是扩权、减税、让利,给企业一定的自主财产和经营权利。
1980年开始,在部分地区企业试行多种形式的盈亏包干责任制和记分计工资、计件工资、浮动工资等办法,把生产责任制同经济效益结合起来,并逐渐形成责权利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制。
(二)两权分离改革阶段(1985年-1992年)
这一阶段的主要内容是在保持国家所有权的前提下,将经营权下放给企业,探索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主要措施是完善企业的经营机制,实行以“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歉收自补”为主要内容的承包制,从而打破了大锅饭,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了企业生产的发展。
(三)现代企业制度改革阶段(1993年-2002年)
这一阶段的改革是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改革。在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股份制被作为一种重要的实现形式得到推广,大量国企改制上市。
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建立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现代企业制度的国有企业改革方向,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
1999年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国退民进、抓大放小、政企分开、对企业及企业领导人不再确定行政级别。
1998-2000年的国企三年改革攻坚,数千万的国企职工下岗、分流、买断,大批国企产、改制、重组。这一轮改革延续到21世纪初,大部分国企实现了改制上市。
(四) 股份制改革阶段(2003年-2013年)
从2003年3月份开始,国家实施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主要内容包括:撤消过去专司国有企业改革的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以及中央企业工委,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财政部、中央组织部等部门行使的部分产权管理、人事任免等职能划入国务院国资委。将197户中央所属非金融类国有企业划归国务院国资委,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
各级国资委的成立,从体制上确定和加强了所有者或出资人的职能。在机构设置上,实现了“政资分开”、“政企分开”,弱化了过去行政部门对企业的干预。同时,国有资产监管得到了切实加强。
(五)混合所有制改革阶段(2013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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