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中的假冒伪劣产品
二、假冒伪劣产品在市场中存在的原因分析
假品存在的原因是由于市场经济的主体作为“理性的经济人” ,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造成的。如果生产或销售真品能够获得利益最大,假品就不会被生产或销售。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市场经济中的主体主要有生产者、消费者以及政府。
(一)当代中国信用观念缺乏
既缺乏传统的道德范畴的“信用”,又缺乏现代法律意义上的契约意识。不少企业把坑蒙拐骗看作是市场经济的交易谋略,认为市场经济可以自由行骗不讲信用。诚信的缺乏已经给我国经济造成了巨大损失。
从生产者的角度来分析,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也就是使成本尽可能地低或者售价尽可能地高,生产者可能采取两种行为:第一,在生产过程中尽可能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低于真品的成本生产出假品,由于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所生产的假品不易被消费者所发现,可以冒称真品在市场中销售,从而可获得高于正常利润的利润。例如生产药品的厂商,为了节省成本,用价格低廉的劣质假品原料来替代真品原料,可以使生产成本降低,一般的消费者如果没有专业知识,是不能发现其生产过程中的真实信息的,或者说要发现其真实信息的成本很高,要经过化验等手段才能得知,这样生产的假品可以以真品的价格在市场中销售,从而获得更多的利益。相反,一些容易被消费者掌握信息的商品则不容易成为假品,例如筷子、缝衣针之类的商品,因为这类商品如果是假品,很容易被消费者发现,从而不能当作真品在市场销售。第二,即使生产者不偷工减料,用正常的原料生产产品,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也可以冒用名牌商品进行销售,因为名牌商品相对于一般的商品的价格要高,例如,一家生产白酒的厂商,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正常的原料进行生产,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以在市场上影响较大、售价较高的的名牌白酒的名义进行生产和销售,说“只要能在竞争的市场蒙混过关,便会把沙子掺进食糖里去” 。
据中国企业联合会理事长张彦宁在参加福建省企业家活动日时透露:我国每年因诚信缺失造成经济损失5855亿,其中产品质量低劣和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种损失至少有2000亿。诚信的缺失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巨大障碍。同时,一些地方政府的信用观念也不强,对本地的经济信用失常行为不是进行制裁,而是采取放纵包庇的态度,即对本地发生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不管不问,“打假”打外不打内,对本地的案件不查或者敷衍塞责,避重就轻,对外地到当地查办的案件故意推诿刁难,制造种种障碍。特别是少数地方保护主义者竟然把制假售假看成是振兴本地经济的主要途径,存在“假冒得利”、“假冒出效益”的错误认识,把打假和搞活经济对立起来。由于有地方保护主义作后台,助长了违法分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嚣张气焰。
(二)市场经济转轨时期的“信息失灵”
从1992年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现在,中国实行市场经济制度还不长,正处于转轨时期,而市场经济转轨时期的“信息失灵”,即在搞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信息不完全、不对称、不透明,扭曲了市场信号。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垄断了不同商品的质量信息、价格信息、服务信息,而消费者却很难了解和鉴别不同商品的各种信息。由于市场的血液——信息,不能被及时对称、透明、准确地传达,给假冒伪劣商品的制造和销售者提供了生存空间,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从而阻碍了市场的发展、经济的发展。
(三)生产者、销售者的“趋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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