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完善上市公司业绩预测信息披露制度,还应建立财务预测信息质量保证体制。具体措施如下:强化上市公司管理层的法律责任意思,让他们知晓故意提供虚假预测信息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财务预测信息与实际结果偏差太大,要求上市公司作出说明,促进上市公司综合考虑预测因素,从而提高其预测的准确度;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作用。上市公司发布财务预测信息,必须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多一层把关则少一些失误。
(五)建立上市公司市场风险披露制度
目前上市公司对风险资产和负债的风险披露程度存在严重不足,绝大部分公司没有对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作仔细的定量分析。上市公司应该披露具有较大风险的资产和负债,对于股权投资、委托理财、银行存款、长期负债和短期负债都要一一披露,让投资者心中有数。前几年证券市场持续低迷,许多上市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大幅亏损,到了万不得已才做减值准备,部分上市公司事前根本就没有告知自己有委托理财业务。
要逐步加大上市公司对风险披露的深度,对于引起风险资产和负债价值变化的各种因素要仔细分析,如汇率、利率、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等等。加入WTO以后,企业处在国际竞争的大环境里,同世界经济的关系越来越紧密,汇率对有进出口业务的上市公司影响越来越大,认真做好汇率和利率风险预测,及时披露这些市场风险显得尤为重要。
(六)完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制度
在我国最初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里只有年度报告,投资者想了解上市公司的详细情况要等待一年时间,这和瞬息万变的证券市场明显不相适应。后来证券监管机构将年报制度改为每半年报告一次,现在发展到除了公布年报以外,每个季度要公布财务报告。虽然财务报告公布的频率加快了许多,但由于现行的会计核算原则采取的是权责发生制原则,即对于收入和费用,不论是否有现金的收付,按其是否影响各个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受益情况确定其归属期。那么,整个财务报表的数据信息必然是过去的,而不可能面向未来,财务报表也就无法直接计量企业的价值。如果这个企业不上市,这种财务报表完全适用;如果该企业成为了上市公司,为了便于将来国际资本进入我国,同时也为了这些企业走向世界,就要求上市公司在会计准则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资本市场的发展已经成为推动我国会计向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最主要动力。
如何完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制度是一个重大的课题,也是一个永无止境的研究课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改进上市公司财务报表。
1.进一步完善现有的三大年度财务报表。现有的三大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将这三张报表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分为核心信息和非核心信息两个部分。对于核心会计信息部分要更加注意其计量的可靠性;对于非核心会计信息部分,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更为可信。
股票投资属于活跃市场中有报价的,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应该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期初余额的差额,直接进入权益,转入利润表,这将给上市公司的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带来重大影响。(注8)“公允价值”计量所带来公司权益增长非常可观,全部A股公司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权按照2006年9月22日收盘价计算,有5400亿元以上的规模,公允价值计量将给市场带来3000亿元左右的权益增长,占2006年中期全部A股公司净资产的14%,以东风汽车为例(注8):2006年中期报告披露,短期股票投资:账面余额56,628,465元;跌价准备7,381,038元;账面净值49,247,427元;市价总值73,891,107元。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短期股票投资在期末“以成本与市价孰低”入账,东风汽车的股票投资总体上收益可观,但公司在账面反映只有盈利800多万元。2005年年末提取跌价准备后,资产负债表上仍保留了7,381,038元的跌价准备。如果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市价与购入价之间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记入当期损益,公司2006年中期应该确认收益24,733,680元。
在财务报表披露中还应增加物价变动的会计信息和企业经营活动面临的重大不确定因素。物价变动和企业的竞争休戚相关,这就要求上市公司增加临时财务报告,将竞争对手和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信息及时报告给投资者,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善待每一位投资者。
2.在报表中详细披露关联交易。对于投资者来说,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具有很强的敏感性,因为它经常成为公司操纵利润,隐瞒经营成果的重要手段。同时还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特别是间接的关联交易。目前上市公司披露关联交易很不规范,往往避重就轻,使投资者无法确定此项交易对公司整个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上市公司在披露关联交易时应严格按照我国会计准则及时披露已经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包括交易的性质、交易类型、交易金额、未结算项目的金额和定价政策。特别是定价政策一定要完整披露。
3.全面收益报告披露。现有的收益确定是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导致已确认而“未实现”的收益迟迟不能在收益表里得到披露,这种做法使当期收益不够全面,报表使用者在决策时也容易造成失误,也为企业管理者留下了操纵利润的空间,我国证券市场利润操纵现象严重由此而来。鉴于这种收益表的缺陷,应将财务报表改为全面收益报告,全面收益报告把绕过利润表而在资产负债表中直接确认的未实现的收益项目集中起来,通过分类向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全面的业绩信息,进一步体现公允和充分披露信息的原则。
引文注释:
(注1)《证券法》,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5年10月第1版,第14——15页。
(注2)《证券法》,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5年10月第1版,第41——43页。
(注3)周媛媛、李栋亮:《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探析》,载《经济与管理研究》,2001年5期
(注4)张艳:《中国证券市场信息博弈与监管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年12月第1版,第186页。
(注5)谢姝:《海航增发遭阻击》载《证券市场周刊》,2006年第22期
(注6)《证券法》,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5年10月第1版,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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