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扶制度所提供的资金有限。帮扶资金虽然是最基本的生活金,并不能帮助低保对象脱贫.在国际上,帮扶制度或社会救助制度还有一个别称,亦即"收入维持制度".此类制度的政策目标都是"维持"受助者最起码的生活水准。但从中国的实践看,需要帮扶的人还很多,而且东西部差别也很大,地区发展不平衡。就全国来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救助对象2002年突破了2000万大关后;2003年再度上升,达到2247万;2004年略有下降,2201万;2005年上半年再度小幅下降,则为2182万。此外,还没有纳入到帮扶体系的人群也有不少,这些救济金主要来自政府部门,政府部门的财政收入也有明显的差别,如果当地政府财政收入有限,则这笔资金就捉襟见肘了,总体上来说,帮扶存在的的资金缺口还是显而易见的。
(二)、帮扶政策的覆盖面有限。总体上来说,帮扶政策相对完善,但覆盖面也还是有限。享受低保政策的人员中困难程度也有很大的不同,如遭遇重病或全家都没有劳动力而又有就学者或多种原因并存时,政府有限的生活补助和援助,成为杯水车薪。在不同程度困难的人群中,目前帮扶制度的力度是一致的,如低保政策规定,原享受低保政策的家庭,再就业后往往都是非正规就业,工资待遇并不高,抵扣相应的低保补助金后,家庭实际收入没有多大变化,假如他不去上班的话,还可以有自由支配的时间,可以做一点小买卖补贴家用,如此导致了所谓的“懒汉”。
(三)、帮扶制度人工成本较高。因为帮扶制度或社会救助制度都需要对申请者进行家庭经济调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定的受助条件。在受助者享受低保金期间,还要对其进行追踪调查,以确认其在此期间没有因为从其他途径获得收入。一旦超过法定标准,就必须取消其受助资格。以上这些法定程序的进行,都需要大量的人工, 耗费大量的资金,过程也比较复杂。
(四)、帮扶制度存在着进易出难。在城市社区中,居委会与社区居民几乎"零距离"的接触,这对于他们掌握对制度实施必要的信息非常有利。但与此同时,这种"零距离"接触也会导致这样一些问题:一是碍于面子,二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作祟,怕得罪人。所以在困难户的申请过程中,虽然要求是半年一申请,频率也很高,但往往是申请容易,消除难。
二、形成城市基层帮扶济困机制现状的成因
(一)、外部因素。
1、政府投入的单一性。政府投入的单一性导致帮扶资金匮乏,政府帮扶的经费是有限的,要加大帮扶力度,必须要依靠全社会的参与,而社会捐赠存在的最大问题是资金的不确定性。如果向社会募集的资金不是很理想,则很难保证每个特困、困难家庭都能拿到足额的补助金。
2、工作的繁杂性。工作的繁杂性导致政府帮扶制度的成本过高。一般情况下,街道相关科室帮扶人员只有1名,就审核、办理困难户一项工作来说,例如某一城市基层的街道目前的在册困难户数为343户,困难户和特困户每1年重新申请1次,低保户每半年重新申请1次,再加上新增和变更、退出等等工作,每年有700次左右的审核,除去各类节假日,相当于每天要负责完成审核、上报、下达3户左右的困难户或特困户工作,加之每户审核材料就有10多份,10份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也都要一一审核,就是说要联系的单位就有10家。频繁的进出和上报材料的复杂性,决定了帮扶工作的繁杂性,导致了工作中常会出现不能及时、有效、准确的掌握第一手资料情况。
3、就业及收入的动态性。就业及收入的动态性导致帮扶政策覆盖面有限,进易出难。现行的经济模式决定了就业形式的多样化,很多失业人员再就业之路也是断断续续,就业的复杂化和动态化,也是出口不畅的主要原因。给我们的统计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底数不清问题也比较突出。一部分困难家庭的收入和工作的性质有关,使其收入没有稳定性,很难对一部分收入进行及时有效的掌握。二是思想的“惯性”。一部分困难家庭,生活面貌好转,已不在困难线内时,往往因为思想上的惯性和对政府的依赖思想,或者对前程看淡而不肯轻易放弃这部分供给,并想方设法的隐藏各种依据。三是办证中的“人性”。一部分家庭有困难,但没到办困难家庭的条件,因为一些人为因素,导致好进不好出,出现人情保,并直接影响其它困难群众的利益。 关于完善城市基层帮扶济困机制的思考及对策(二)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