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强调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的职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财政作为政府行使职能的依托,客观上要求其运行模式与经济运行机制的形态相一致,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生产建设型财政应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财政转变。当前,以建立公共财政为目标的财政改革已经渗透到财政工作的方方面面。
【关键词】:市场经济、公共财政、理论依据、建设途径
【正文】
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在现实的我国是一种前无古人的壮举,尽管有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可资借鉴,但仍然存在着如何结合我国国情具体化的问题。公共财政是与市场经济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将建立和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作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任务。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正在摸索中的事物,所以什么是我国式的市场型财政也没有现成的答案,这样,“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财政职能”以及“财政应如何转变职能”等问题,就有必要从理论上进行探讨。
一、公共财政的内涵和基本功能。
一般来说,公共财政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政府收支活动模式或财政运行机制模式;是国家以社会和经济管理者的身份参与社会分配,并将收入用于政府的公共活动支出,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充分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公共财政的核心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其涵盖的范围主要有:行政管理、国防、外交、治安、立法、司法、监察等国家安全事项和政权建设;教育、科技、农业、文化、体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救灾救济、扶贫等公共事业发展;水利、交通、能源、市政建设、环保、生态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对经济运行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等等。
从公共财政的性质及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看,公共财政具有三大基本功能:第一,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功能。这是公共财政最基本的功能,其突出特征体现于它的“公共性”,而与市场经济中的赢利性、竞争性相区别。所谓公共需要,指的是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或以整个社会为单位而提出的需要,具有非赢利性和非竞争性,同时也区别于个人或集团性消费。公共财政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主要是为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体现整体公众利益。这就是说,凡是市场机制能够完全调节的地方,财政一般不得介入,以免妨碍公平竞争,浪费国家财力;只有在市场机制调节不到或调节不好而影响社会整体利益的地方,财政才有介入的必要。第二,法制规范的功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财政必须以法制建设为基础。从公共财政的收入来看,最主要的形式是税收,同时辅之以少量必要的规费和罚没收入,还有为偿还债务本金和弥补财政赤字而发行的国债收入。组织这些收入,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行事。从公共财政的支出来看,各项支出都要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法律安排。在市场经济国家,政府制定的年度财政预算草案,一经国会或议会批准,就必须严格执行,政府不能随意超支或增设新的支出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追加预算,必须根据有关法律程序来批准。我国是由各级人大审议各级政府提交的预算草案。各级政府必须严格执行经同级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预算,也必须提交人大审议并接受监督。第三,宏观调控的功能。财政政策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市场机制调节出现严重缺陷或不足时,国家可以综合运用预算、税收、国债、转移支付、政府采购、贴息、补助等手段,发挥财政政策见效快、导向作用大、配置资源较为合理的特点,对经济运行实施宏观调控。其主要作用:一是调控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增长。财政政策对经济周期波动可进行逆向调节,当经济过热或发生通货膨胀时,主要采取紧缩的财政政策,通过减少财政支出或采取增税措施,相应减少财政赤字或增加财政盈余,遏制经济过热;当经济不景气或发生通货紧缩时,主要采取扩张性财政政策,通过增加财政支出或采取减税措施,相应扩大财政赤字,刺激经济增长。二是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结构合理调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调节作用,但鉴于市场机制本身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为了纠正市场配置资源的偏差,国家可以运用财政政策,把资源配置引向急需发展的产业和领域,不断优化经济结构。三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保持社会的相对公平和稳定。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国家可以通过税收、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对收入分配进行合理调节,取之于富,济之于贫,防止个人收入差距过大。
二、我国的公共财政建设理论
市场经济国家的公共财政,有共性的地方。但由于各国国情、文化传统及市场发育程度不同,公共财政的具体模式和做法也不尽相同。我国不能简单模仿或生搬硬套西方国家的公共财政模式,必须立足本国国情,从实际出发,建立适应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公共财政。应当指出,公共财政是一个经济范畴,也是一个政治范畴,事关治国安邦、强国富民。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共财政,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由于财政是一个历史的经济范畴,在不同社会形态的国家里,财政的职能又不尽相同,它会随着历史的推进和经济的发展而变化发展,因此,在不同的社会制度和不同的经济体制下,人们对公共财政建设的认识会有所不同,从而对公共财政的概括和表述也不同,中外公共财政职能理论也不相同。
(一)目前我国公共财政建设的理论依据
1、公共财政建设是由国家财政本质所决定
财政与国家有着本质的联系,公共财政本身便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一定时期的财政职能范围及职能实现方式总是随着国家职能的变化而变化的,同时,也只有围绕国家职能实现的要求,来界定财政职能并选择其职能实现方式,才能收到良好的财政行为效果。(注1)政府与财政是相互依存的,财政为国家的生存发展,为政府职能的实现提供财力的保障,是任何社会形态的财政都具有的基本职能。财政职能是财政的本质反映,它表现为财政的作用,也表现为财政的职责或责任。发展中国家的市场经济发育尚不成熟,因此不仅需要政府及其财政弥补市场的缺失,还要求政府及财政承担培育和完善市场的职能,这在我国表现更为突出。我国的市场主体结构不很合理,国有企业从竞争领域退出,为构筑合理的市场主体结构创造了前提,但市场主体结构的真正完善还须依赖政府的制度和政策,市场要素结构的完善和空间结构的统一也必须有财政的参与。因此,财政职能的公共化是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一个重要的成长孵化器。 浅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公共财政建设的实践与探索(一)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