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小企业的问题近年来逐渐受到政府、社会和理论界的关注,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新型工业化以及充分就业的目标,如何实现这些目标呢?大力加快发展中小企业应该是关键的措施。
一、中小企业的特点、现状和意义
(一)对中小企业的简单定义
要对中小企业进行非常清晰的界定是困难的,从各方面的资料来看,不同国家对其的界定都不尽相同,在我国,企业规模的划分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1988年,国家计委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劳动力、劳动对象、劳动手段和产品在企业的集中度,将工业企业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类。在此基础上,1992年国家经贸委又发布了《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据此标准,我国企业规模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四大类。这四类企业的划分标准一般是以生产能力为依据,无法以生产能力为依据的,再以固定资产原值为依据界定。1999年,对原标准再次进行修改,将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作为主要考察指标,将企业分为四类: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其中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均在5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二者均在5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
2002年6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该法将中小企业界定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
根据以上所述,及其他一些资料,本文所论中小企业大致是:平均从业人数在1000人以下,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均在5亿元以下的企业,包括微型企业(家庭经营为主)、个人企业(个体户)。
(二)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特点
1.投资主体和所有制结构多元化;我国中小企业的所有制形式有国有、城镇集体、乡镇集体、合伙和个体私营以及三资企业等不同类型。国有小企业数量所占比例为1.4%,其余为非国有小企业,城乡集体企业占20.1%、个体和私营企业占77.7%,三资企业占0.6%①。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以来以民营资本为股份组建的股份制中小企业数量增加迅速,很多乡镇企业也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国有中小企业有的改制、有的破产,数量逐年减少。
2.地区发展的极不平衡性;东、中、西部中小企业的发展反差极大,呈现非常明显的两极分化的现象,见下表:
表1:东西部地区工业总产值及小型工业企业产值比重比较(1999年)
项目
省份 工业总产值
(亿元) 小型工业企业产值
(亿元) 小型工业企业产值所占比重(%)
东
部
地
区 江苏 8915.04 4803.05 53.88
浙江 5191.56 2899.13 55.84
福建 2210.28 1517.13 68.64
广东 10538.17 5826.23 55.29
西部地区 新疆 631.84 153.98 24.37
甘肃 667.53 207.07 31.02
陕西 1035.88 283.39 27.36
宁夏 197.66 62.99 31.87
四川 1895.82 565.33 29.82
贵州 551.93 199388 36.21
云南 988.53 280.50 28.38
广西 911.00 297.08 3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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