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球来看,青年人力资源、青少年犯罪、青年失业、青年参与社会、青少年健康等问题在国际社会引起了广泛重视。20世纪60年代以来,青年事务逐渐成为联合国的重要议题之一。联合国大会相继通过了《关于在青年中促进和平以及相互尊重和理解宣言》(1965)、《关于进一步规划及推进青年领域工作的行动纲领》(1985)、《到2000年度其后世界青年行动纲领》(1995)等一系列决议和决定,推动各国政府在青年事务方面的合作。197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1985年定为国际青年年,其主题为“参与•发展•和平”。1998年,联合国在葡萄牙召开了第一次世界青年事务部长级会议,通过了《关于青年政策和方案的里斯本宣言》。
从其它国家看,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都把青年工作机构纳入政府序列,从法律方式赋予其明确的青少年事务管理职能,成功地遏制了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青少年问题,有效地保证了社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比如,日本设总理府青少年对策本部,德国设妇青部,澳大利亚设总理府青年事务办公室,泰国设总府青年局,加拿大设青年部。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已进行了三轮力度较大的政府机构改革,主要任务是精简政府部门数量,压缩行政人员编制,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建立一个“精简、高效、务实”的政府管理体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管理的重心将从侧重经济管理向侧重社会公共服务转变。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不仅要解决一个“越位”的问题,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把一些政府不该管、也管不了的问题交由市场体制自行调节;同时还要解决一个“缺位”的问题,即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社会管理中去,把一些以前没有精力管、也没有管好的事情切实管起来、管到位。而青少年事务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应该说是目前政府行政管理中的明显“缺位”。成立青少年事务管理机构,加强青少年事务管理,是符合政府机构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根本目标的。
因此,我认为,应当各级政府成立“青少年事务管理局”,作为青少年事务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政府部门序列,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起草制定青少年工作的规划、计划和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在青少年工作方面的关系,指导、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和单位在青少年事务管理方面的工作;
(3)制定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场所和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4)组织对青少年生存和发展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并向社会发布报告;
(5)参与青少年事务方面专项经费的计划安排;
(6)组织青少年工作者的教育、培训;
(7)指导青少年组织日常活动的开展。
目前,青少年事务管理局可以采取与同级团委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方式运作,这样可以在不增加行政编制和政府组成部门数量的情况下尽快挂牌运作。随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不断发展,共青团组织可以借鉴国外和港、澳、台地区非营利性组织的运作方式,逐步将现在代行的一些行政管理职能转移到青少年事务管理局,而成为一个纯粹的非政府青年组织,为青少年事务管理局提供调查报告和决策参考,从而实现青少年事务管理局和共青团组织的分离运作。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就要求在青少年事务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要有法可依。因此,必须加快青少年事务管理立法进程,尽快建立健全青少年事务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一是在人大中依托青年阶层的代表,积极参与各类立法的审议;二是提前加入立法过程,应争取人大和政府制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在今后起草法律、法规及规章过程中,凡涉及与青少年相关的立法都应征求共青团的意见;三是牵头组织青少年事务的立法起草工作,如:青少年的社会教育、心理咨询、劳动就业等都与青少年的特点权利与义务相关,通过立法的参与和组织,使共青团真正为各种不同层次的青少年亚文化群体提供法律的保护,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3、工作对象主体化。在青少年工作中全面推行工作对象主体化,坚持以青少年为工作主体,以青少年的呼声为第一信号,以青少年的需求为第一选择,以青少年的利益为第一考虑,以青少年满意与否为第一标准,把活动对象细分化、服务项目具体化,实现工作思路和出发点的根本性转变,全面提升各级团组织在青少年中的组织动员能力,从而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重大问题、各项重要工作中,都能体现出团的声音,体现出青年的作用,使青年真正成为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一支引人注目的力量、一支不可替代的力量。
4、活动开展项目化。项目运作是政府部门和企业广泛采用的方式,也是国外青少年组织运作的基本方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强化项目运作,应当成为创新团的活动方式的一个重要方向。团组织要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在大局中找项目,在青年需求中找项目,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中找项目。要立足团的工作实际,确立工作目标,规划工作项目。要把握好具体项目与共青团工作整体目标的关系,始终围绕大目标做好具体工作,推动团的事业持续发展。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一整套包括项目论证、规划、实施、监督、评估的制度。要强化监督,保证项目健康发展,维护团组织良好社会形象。要抓好评估,一方面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评估,根据形势变化及时作出调整;另一方面,在项目结束后搞好评估,及时总结。
5、资源运作社会化。活动是共青团组织提供的公共产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共青团组织要树立“经营活动”的理念,依托活动,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争取多方面、多渠道、多元化的经费来源。通过冠名、鸣谢、提供广告位置、加注企业标识等手段,为企业提高社会知名度、树立企业社会形象提供便利条件。
引文注释:
(注1)光辉历程,中国共青团网站,光辉历程。
(注2、5、8)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青团网站,团旗、团徽、团章、团歌。
(注3)胡克实:中国青年运动的光辉旗手,“任弼时纪念馆”网站,回忆与怀念。
(注4)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全国青联网,关于青联。
(注6)全国共青团员已超过7100万 为历史最高水平,新华网,2004年5月3日。
(注7)全总副主席张俊九介绍全国总工会的工作情况,中国网,十六大专题,2002年11月11日。
(注9、10、1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人民网,中国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专题,2003年9月4日。
(注12)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中国妇女网,全国妇联简介•会徽•章程。
(注13)张建川:非营利组织ABC,博客中国,法律政策,2004年3月12日。
(注14)朱又红:第三部门中的社会创新——对一个非营利机构产生和发展过程的思考,中国NPO服务网。
(注15、17)团中央办公厅:关于2002年全国发展团员工作情况的通报(中青办发[2003]15号),“中国共青团”网站,团中央文件库,2003年7月7日。
(注16)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
(注18)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03年11月18日。
(注19)温家宝:政府工作报告,人民日报,2004年3月17日。
(注20)谢明:公共政策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77页。
参考文献:
1、王绍光:《多元与统一——第三部门的国际比较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版。
2、胡军主编:《第三部门理论与青少年事务——上海浦东新区的实践探索》,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第1版。
3、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
4、杨光斌主编:《政治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11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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