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就2008年2月18日国务院对《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行了最新的修订,决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所得税均有费用扣除的新规定,阐述现行制度基础理论,特点和功能,对于我国对个人所得税的制度形成了重要的新格局,指出对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结合国际经验进行借鉴研究,提出改革措施或建议。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制度 改革
【正文】: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是社会财富二次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一直未能起到充分的调节作用,这会直接导致我国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乃至贫富差距拉大,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的建成。为此,在现阶段如何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发挥其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方面的作用,拟借鉴发达国家改革经验,就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路径作浅显的研究。
一、个人所得税概述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基本理论
在改革开放前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我国对个人的所得是不征税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随着对外经济交往的不断扩大,来华工作、取得收入的外籍人员日益增多。为了维护国家的税收权益,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国际惯例,于1980年9月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开征个人所得税,统一适用于中国公民和在我国取得收入的外籍人员。1986年和1987年,国务院分别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这样,我国对个人所得的征税制度就形成了个人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等并存的格局。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确定后,为了统一、规范和完善对个人所得的课税制度,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原三部个人所得课税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合并的基础上,于1993年10月31日公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自我国1994年1月1日起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颁布实施为标志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共列了11个征税项目,各项所得分类征收,实行差别税率。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稿酬所得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劳务所得税率为20%,并按所得的增加实行加成征收的办法;其他所得税率为20%。各项所得不再汇总纳税,扣除额各不相同,也不实行两次课征的办法。可见,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具有分类所得税的基本特征,是一种具有较少综合性的分类所得税制。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功能
我国自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其对经济“自动稳定器”的作用越来越大,收入再分配的调节功能越来越明显。随着我国居民的收入水平将逐步提高,个人所得税税源将不断扩大,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国家税收总额的比重将逐年增加,有数据显示,税收收入一直呈现较快的增长势头,个人所得税已经成长为我过第四大税种,成为1980年改革以来收入增长最为迅速的一个税种。(注1)近些年的个人所得税收入情况见表2—1。 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研究(一)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