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通过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或改变折旧的具体条件少提或多提折旧。
会计准则允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工作量法、余额递减法、年限总和法。不同的折旧方法,在不同时间计提折旧有不同的变化规律,对产品成本影响也有不同的变化规律。一般情况下,直线法和工作量法对产成品成本的影响比较均衡;余额递减法和年限总和法下,由于前期折旧额大,因而产成品成本高,造成利润低,而后期折旧额小,因而产成品成本降低,造成利润较高。掌握了这个规律,采取改变折旧的方法,就能改变产成品成本和利润。
3.改变长期投资核算方法,操纵利润。
按新会计制度的规定,长期投资的期末价值应根据对投资效益的判断来确定,由此计算长期投资可能发生的损失计入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投资的投资收益,也有两种计算方法:成本法和权益法。成本法的实质是收到接受投资方付款后确认为投资收益,而权益法的实质是当接受投资方确认当年利润时即确认投资收益。一般情况,成本法由于需等候投资方实施分配,所以投资收益入帐较晚,具有“收付实现制”的特征;权益法由于只要接受投资方确认利润,即可确认投资收益,所以投资收益入帐比较早,具有“权责发生制”的特征。企业对长期投资是采取成本法还是采取权益法核算,也成为调节企业利润的手段。如对外投资有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比采用成本法早实现,金额大;采取成本法核算比采取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实现晚,金额小。
4.利用往来帐户潜挂成本费用或营业收入。
5.少或多摊待摊费用、递延资产、无形资产。
6.多提或少提预提费用。
7.少提或多提各种基金费用。
二、财务造假给利益相关者和监管部门带来的危害。
(一)利用法规和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灵活性、模糊性或不完善性实施财务造假,更具有隐蔽性、欺骗性,对利益相关者危害更大;对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经营者在法规、制度框架内从事生产经营和会计核算。法规、制度组织不严密,执行起来随意灵活;表述不清楚准确,使人模糊;内容不完善,易被人钻空子,被别有用心的人用来造假,美其名曰“按法规、制度办事”,给人们产生一种假象,难于揭穿其虚假,所以它具有更大的隐蔽性、欺骗性,给利益相关者造成更严重的危害。法规、制度不科学严紧,监管部门很难从严执法,很难依法揭示违规、违纪的经济活动,很难依法处置财务造假。它是执法难的新课题,完善立法刻不容缓。
(二)虚假会计信息成为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颗“毒瘤”
虚假会计信息主要表现为会计信息失真与会计造假两方面。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人员提供的会计信息不符合真实情况,会计凭证、帐簿和报表所披露的信息不能如实反映经济业务发生的实际情况,致使会计信息使用者不能正确了解企业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会计造假是指当事人以获得某种不正当的利益为目的,事先经过周密安排,采取欺骗的手段,故意编制不实的财务报告,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的行为。会计是经济管理的一部分,在整个国民经济核算与管理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然而频繁出现虚假会计信息,不但已成为会计工作难以遏制的顽症,也成为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颗“毒瘤”。具体表现有以下几方面:
1.造成国家对整个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失灵。
从国家整体经济管理体系看,企业是社会经济组织体系中的基层组织,自下而上逐级向国家宏观调控部门提供统一、可比的会计信息资料,以供国家宏观调控使用。然而虚假会计信息不但易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还会产生大量的偷、逃、漏税现象的发生,引起社会矛盾的激化,不利于民族团结和国家长治久安。
2.严重遏制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从企业看,虚假会计信息是企业谋求长远发展,不断增强自身能力的杀手锏,它严重遏制了企业的进一步的发展,使企业逐步陷入决策的恶性循环当中,造成了企业的普遍“短寿”现象,致使众多企业只是昙花一现,成为“企业之旅”的一个匆匆过客。我国已加入了WTO,企业面临的是一个充满激烈竞争的市场化、国际化的大环境,如果我国的企业还千方百计的在造假上下功夫,深陷泥潭而不能自拔,不能从资金、技术、管理方法、产品质量、人力资源选拔与培养等方面痛下功夫,虚心讨教,其后果只有一个,那就是“玩火者自焚”。长此下去,国家如何发展民族如何生存,是一个令人担忧的大问题。
3.蒙蔽广大投资者、债权人了解掌握企业真实的经营成果,使之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还要承担巨大的损失和风险。
从投资者、债权人来看,虚假会计信息会严重误导企业的债权人和投资者,使其不但得不到应有的投资回报,还要承担巨大的投资损失和风险。国有资产流失、银行呆帐、坏帐、债务纠纷等事件不断发生和扩大,“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惨剧只会愈演愈烈,血本无归的投资者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
(三)采用不正当的营业收入确认的手法,提前、迟后、虚假实现营业收入,实属传递虚假会计信息,误导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经营成果、竞争能力、现金流量等判断错误,并给企业造成潜亏,其后患无穷。
利用补充营销协议,掩盖退货等的风险;采取不正当促销手段;提前开票;“包装”非营业收入等的手段来粉饰营业收入,给国家、企业、投资者、债权人、企业员工带来严重的负面效应。
1.企业营业收入、经营成果失真传递了虚假的财务信息,误导投资者、债权人等对企业经营情况的正确判断,严重损害他们的长远利益。
2.企业和经营者在形式上得到国家、投资者等各方面的好评,获得“丰硕”的经济利益,如奖金、年薪等。
3.掩盖企业的经营成果、竞争能力、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给企业造成潜在而严重的风险危机,给国家、企业、投资者、债权人、企业员工造成不可预想的后果,国内外很多破产案例都反映出类似的问题。
4.“借鸡”生蛋,丢卒保车,实现上市筹措资金或保住不退市的手法,多半在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公司中实施,鸡和蛋、卒和车都是国家的,取舍都不痛心。为了保住上市保脸面,可以损害国家及其他方面的利益。
5.截留营业收入“以丰补欠”也同样是传递虚假信息,同时影响国家的税收收入和投资者的投资收益。
三、对虚假会计信息需求者、供给者以及需求、供给的环境因素分析。(以上市公司为例)
(一)虚假会计信息需求者的动态分析
有需求才有供给,这就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规,会计市场上有虚假产品说明有市场需求,他们是:上市公司、股票二级市场庄家、某些地方政府及公司的大股东。
1.虚假会计信息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需要虚假会计信息,主要为了包装上市、筹措资金、供给支配。上市后为企业、大股东、庄家带来更多的利益。巨大利益的诱惑,上市公司深感虚假信息的重要。
2.虚假会计信息与股票二级市场庄家。庄家需要虚假会计信息,其动机为谋私,即可随意操纵股价从中谋取暴利,又可为上市公司树立形象,既讨好上市公司,又中饱私囊。但在多数情况下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