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证券公司资产质量低、盈利能力低。
近几年,我国虽然有不少证券公司在脱钩重组和增资扩股,但资本的本能扩张仍然抵挡不住客户资产的系统流失和市场的无情贬值。即使在资产和业务规模领先的国内证券公司中,也有不少公司因历史包袱沉重、资产质量不佳、盈利能力不强而步履蹒跚。权威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2001年底,证券公司的不良资产率已达51%(注5),考虑到2001年后市场的持续低迷,这一数据应会有所上升。2003年前三季度,全国有证券公司131家,98家券商亏损额为41亿元,29家公司实现盈利,累计盈利总额约7亿元,亏损面上升到74%。2003年证券公司年报统计,122家券商利润总额为-93893万元,盈利券商有63家,亏损59家,其中亏损超过1000万元的有43家券商(注6)。2004年受市场行情及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参加排名的114家证券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9.44亿元,利润总额为-103.64亿元,扣减资产减值损失后利润总额为-149.93亿元,全行业处于亏损状态。(注7)在我国,处于成长过程中的证券公司经历了短短三年熊市就迅速陷入全行业亏损,不得不让人反思个中原因。反观国外成熟的证券公司,虽然从2000年也经历三年大熊市,平均跌幅超过30%,但其证券业巨头仍然有15%以上的净资产收益率。事实上,这些国外证券公司在100多年的发展历史中,不仅致力于提升其证券服务的各项功能,而且全方位地承担了资金供需的沟通者、信用中介、商人银行、交易成全人、咨询顾问、风险资本投资者、虚拟资产的创造者等多种角色。国外的证券公司通过在成长期的经验积累,提高了自身资产的质量,增加了盈利的手段,利用合理的风险管理规避了风险带来的损失。因此,我国证券公司在成长期通过风险管理提高自身的资产质量、增加盈利的能力,也是国内证券公司面临的重要问题。
3、证券公司呈现高风险状态。
在我国,处于成长期的证券公司呈现高风险状态,属于高风险行业里面的高风险企业。首先,我国证券公司财务结构处于高风险状态。由于证券公司的筹资结构和银行相似,公众资金是其资金的主要来源,资金中的风险投资比例较高,蕴涵着极大的风险。如果发生信用危机,会引发公众对证券公司的不信任感,引发挤兑的情况,会危及到整个公司的生存。其次,我国证券公司人力资源也处在高风险的状态。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是具体业务的执行者,也是巨额资金的运用者。如果没有从业人员的敬业自律,所有的制度都是一纸空文。证券公司人员的素质教育、道德品质比才智更重要。但因我国证券公司尚处于成长阶段,对于此类人才的培养还未能达到要求,因此我国证券公司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也处于高风险的状态。除了以上“双高状态”之外,目前我国证券公司处于成长阶段,因而大多缺乏自己的特色,没有形成自己的品牌,业务品种单一、经营模式雷同,同质化经营的直接后果就是“靠天吃饭”。我国的证券公司对于证券市场的持续低迷和交易的日渐萎缩只有默默地承受着沉重的压力,这种经营模式不仅未能及时化解或缓解历史遗留下来的各种经营风险(如实业投资、证券自营、挪用客户保证金等)。另一方面还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预防或应付不时爆发的各类新的业务风险(如资产管理、三方监管、证券包销等),更加重了证券公司的高风险因素。反观国外成熟的证券公司也存在高风险的情况,但是他们通过风险管理对财务结构和人力资源进行成功的监控和管理,把风险因素减小到最小化。并且国外这些成熟的证券公司通过风险管理进行专业化、特色化经营,使他们在特色业务上具有全球竞争力。如美林证券的专长是项目融资、承销和资产管理,摩根斯坦利则精于股票承销。美国的股市近几年也没有走出像样的大牛市行情,但这些证券公司确依然有良好的盈利,这就是他们通过风险管理进行特色经营化解高风险的结果。因此,我国证券公司在成长期通过风险管理降低高风险的因素,也是国内证券公司面临的重要问题。
综上所述,经营规模小,抵御风险程度低,资产质量低、盈利能力低,处于高风险的状态都是我国成长期证券公司管理风险的特征。除了认清我国证券公司具有以上风险的特征之外,还应该完善对我国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的其他认识。
三、完善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的认识
风险管理早先起源于对银行贷款质量及执行程序的监管。1988年巴赛尔银行监理委员会(BCBS)在巴赛尔协议中首先要求银行机构建立系统化的风险管理机制,其主要目的是促使银行计提充足的风险准备以承担信用风险暴露。其后,在巴赛尔协议中对风险管理的要求不断增加,如要求开始利用风险值观念、允许银行自行开发风险值内部模型等。国际证券管理组织延续了巴赛尔协议对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规范,也建议证券公司应发展内部风险值系统。我认为证券公司应提高以下几方面的认识,以从根本上提高我国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帮助企业顺利步入成熟稳定的发展阶段。
(一)正确面对经营管理中遇到的风险
首先是要加强对风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到风险管理是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证券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其风险既可狭义地理解为实际收益与目标收益的偏差,又可广义地理解为经营现状与发展目标的偏差。理论上讲,证券公司追求的目标无疑是在既定风险下的收益最大化。然而在实际经营中,该目标却经常难以实现。正如“没有免费午餐”,风险与收益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每份收益包含着一份风险,证券公司要实现一定的收益,就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既然风险不能规避,那么就必须正确面对经营管理中遇到的风险。目前我国证券公司在经营中更多的是注重业务的开展和规模的扩张,对风险管理虽然有一定的认识但明显重视不够。片面强调业务做大而忽视风险管理,企业就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削弱控制风险的能力,最终将因风险的集中爆发而导致经营失败,从而被市场所淘汰。建立科学、成熟的风险管理理念,是证券公司加强风险管理的首要任务。
(二)公司决策者必须认真对待风险
谁是风险管理最为关键的人物?公司的决策者、领导者。在企业成长阶段,决策者大多是企业快速成长的关键动力。为此,决策者必须认真对待风险。
首先,决策者要发挥管理层的作用,发挥领导者的作用。由于管理风险涉及公司的各个方面,必须由企业高层全方位管理。要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必须对风险有全面、正确的认识,清楚地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现状与需求,对风险管理提出明确的目标,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设定公司风险承受水平。决策者还应营造良好的风险管理环境,争取使风险管理工作处于和谐的工作氛围之中。
其次,决策者应该认识到证券业的高收益时代已经过去了,业务发展和效益风险必须相互对应。决策者不要对营业部的经营者制定太大的经营压力,容易导致经营者超越风险控制的限度将资金、资源投入到高风险的业务中,为了获得暴利不惜违规操作和违法经营,酿成很大的经营风险。为此,不要再让经营者去冒险,去追求高风险、高收益的短期行为,而是将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起来。
(三)应当合理建设证券公司的组织结构和制约体系
目前我国各类证券公司近500家,从业人员20多万,各类证券公司几乎都设有数目不等的分支机构。按照我国有关的法律的规定,证券公司实行一级法人制,对分支机构的行为承担全部的民事和刑事责任。证券公司的分支机构数量增多,表现在管理跨度扩大和管理层次增加,使得最高决策层必须采用分权的方式赋予下层较大的权力。分支机构远离总部,经营自主权大,容易出现下层主要负责人根据自己的个人意志支配职权,如果没有严密的制约体系,很容易由于部门的违规操作而给整个公司带来严重后果。例如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小西天证券交易营业部原正、副总经理史新纪、晏宇庆二人利用职务之便,1997年利用吸收50余笔客户资金3.57亿余元,购买国债面值3.51亿余元,接受客户托管的国债面值3600万元,均以国债回购方式拆入资金共计4.34亿余元挪作他用。1998年擅自动用在小西天营业部开户的中保再保险公司的国债存券9000万元,同样以回购方式拆入资金1.01亿余元,给该营业部造成的实际损失为3.64亿余元。(注8)。 从1997年到案发的时间内,北京证券暴露出公司管理中的很大漏洞,自身的管理体系对下属营业部的审计、制约不够,导致分支机构的营业部经理可以随意挪用公司的保证金。北京证券的高层领导因为没有直接感受到管理风险的压力,所以没有建立一个灵活有效的组织结构和制约体系来监管分支机构的日常经营。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