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内部信息流动机制,使得信息从一线传递到管理决策层畅通无阻。银行内控人员应当直接向管理层负责,随时通过日常工作,监督评审银行内控的总体效果和主要风险,将所发现的内控缺陷向高层直接报告。此外,除了内审人员和内控人员外,对于内控制度中的缺陷,无论由业务部门或其他职员发现,应该及时向适当的管理层报告,并加以及时处理,确保内控政策的贯彻落实,在业务发展中逐步营造风险管理人员“一只眼睛看风险,一只眼睛看市场”、业务人员要“一只眼睛看市场,一只眼睛看风险”的经营氛围,使风险控制能够引导而不是阻碍业务发展;同时,减少在拓展市场中忽视风险的盲动倾向。
(四)重视规章制度的建设落实,真正发挥规章制度对行为的规范约束作用
当前金融系统案件频发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制度执行的“走样”,因此,如何进一步强化制度的贯彻落实,重建当年银行业“铁款、铁账、铁制度”的“三铁”声誉,是摆在国内银行业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制度是对行为的规范和约束。股份制商业银行应充分重视规章制度的建设落实,确保各项业务“制度先行”,杜绝管理“断层”和制度“盲区”。在制度建设上,满足各项规章制度覆盖到所有部门、业务领域、岗位和操作环节,各项规章制度达到有效的贯彻,同时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制度的“后评价”,及时堵塞漏洞,防范风险,真正发挥规章制度对行为的规范约束作用。
(五)转变内审稽核观念,构建有效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
近年来,各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普遍加强了内部稽核工作,提高了内部稽核的地位,构建相对独立的稽核监督体系,加强稽核检查力度,逐步完善稽核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因此,银监会要求各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稽核工作,完善组织框架和职能定位设计,提高内部稽核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推进稽核管理改革,建立垂直的架构体系;明确稽核的地位、工作范围、权利和责任,使稽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稽核的作用。自银监会强调内部控制以来,各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普遍补充了稽核人员,增强了稽核力量,加大了稽核频率;将同级业务部门纳入稽核范围,有效拓宽了稽核面;通过强化稽核部门独立性、建立稽核责任追究制度,稽核的权威性和力度明显增强。为了彻底革除旧的稽核体制中存在的弊病,已有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在稽核派驻体制方面进行了探索,其中2家以设立稽核中心模式强化了稽核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另外1家则建立了独立审计官体制。
(六)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内控一体化的五个要素,无不和组织中的人息息相关。内控文化通过人的观念和行为而体现,风险评估通过人的计量而确定,控制活动通过人的工作而实现,信息通过人而沟通,监控通过人而实施。商业银行中每一个人的工作都和内控相关,但内控从业人员的工作是和内控高度相关的,如内部稽核人员等。内部控制工作是一项专业性相当强的工作,“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内控从业人员应在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品德素质和实践经验等各个方面都是出类拔萃的,才能将内控的工作职能落到实处。因此有必要通过统一的上岗资格考试来筛选人才,补充到内部控制岗位上。惟其如此,才能保证内控工作的效果。
(七)发挥金融监管的推动作用,进一步完善股份制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建设
2005年2月1日,《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正式实施,新的评价办法充分强调了监管的先进性和执行的严肃性,是从监管的角度要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由“自律型”向“强制型”的提升,如果能够切实履行《办法》规定的各项要求,将意味着我国商业银行向国际先进银行内控管理水平又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综上所述,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建设是监管的需要,竞争的需要,发展的需要,风险控制的需要。各家银行应通过积极的努力,构建全面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进而形成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的长效机制。可喜的是,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已经开始意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和意义,正逐步塑造和形成全员共同参与内控、以强化内控促效益、业务发展坚持内控先行为主旋律的内控文化。例如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提出了“不因客户优劣而进行区别对待,不因流程繁琐而进行简化,不因项目复杂而简化评估分析,不因竞争而放松业务操作管理”的规定,切实做到操作流程的规范化。这充分表明基层商业银行的内控管理正逐步趋于完善,风险思路也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当内控管理上的缺陷酿成的巨大损失,为银行管理者们敲响警钟的时候,如何做好风险的防范,从内控制度与组织管理的细节上,杜绝每一个可能出现的漏洞,凸显实际而迫切。而股份制商业银行只有经受住每一次风险的考验,才能在竞争中获得持久的生命力。
引文注释:
(注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颁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第一章第三条。
(注2)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颁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一章第二条。
参考文献:
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颁布实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
2、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银行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框架》。
3、陈小宪:《全面贯彻落实新监管要求,健全银行内控体系》 《中国金融》2005年第5期。
4、林之诠 雷和平:《大案频发说明什么》 《金融时报》200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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